论作为现代价值平等

更新时间:2024-01-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基金重点项目(项目号12AZX010)、江苏省优势学科项目
今天我们思考正义、平等等问题,不能没有历史感、没有时代精神。当代的平等价值诉求一定是具有时代精神的现代价值。
普遍平等如何可能
作为现代价值的平等,不是等级平等,而是普遍平等。平等作为一种价值诉求,是对不平等问题现实的反思性把握,即平等是不平等现实在观念中的否定性反映。这意味着,平等的价值诉求有两个基本前提:其一,存在着不平等社会关系;其二,对这种不平等社会关系的自觉意识,且这种自觉意识总是以某种正义的价值理念为基础,并指向对不平等现实的改变。
和正义一样,平等也是一种永恒的价值诉求。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这种永恒、绝对性,是相对中的绝对。就其形式而言,是绝对、永恒,就其质料而言,则是相对。平等价值的永恒性在于自身的内在自我否定性,以及由自我否定性所规定了的无限开放性。任何平等价值诉求的内容总是具体的,总是对既有不平等现实的一种否定。对任何具体不平等的克服,总是平等的某种实现。某种具体平等价值诉求的实现,同时就意味着某种新的不平等出现的可能,进而提出了新的平等价值诉求。人类文明正是在这种不断克服既有不平等的过程中走向文明境地。
第二,平等价值的历史性。特定社会关系,以及在特定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特定社会文化价值观念,构成了平等的具体内容。这就是平等的历史性。平等价值的永恒性、绝对性,存在于历史性、特殊性之中。正是在此意义上,一方面,不能空洞源于:论文提纲格式www.808so.com
地谈论平等,不能在普遍与特殊割裂的立场把握平等;另一方面,既不能以平等内容的具体性为理由,粗暴地否定平等的永恒价值目的性,也不能以平等的一般价值目的性为理由,无视对平等的具体社会关系内容做具体分析。当我们讲平等价值的普遍性、永恒性时,同时就要讲平等价值的历史性、具体性、特殊性。
近代以来,人类的平等价值有一个由特殊向普遍的转化过程,此转化系由部分向整体、向人类学意义的转化。平等价值的具体历史性,决定了人类平等价值观念的具体历史性。古代有古代的平等观,现代有现代的平等观。古代是等级平等观,现代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普遍平等观。所谓等级平等观,是指等级内的平等,而非等级间的平等;是部分人(严格地说是少数人)的平等,而非普遍平等。所谓人类学意义上的普遍平等观,是指每一个人作为人存在都是平等的。平等作为一种现代价值,最初为卢梭所提出,并通过法国大革命与自由、博爱一道,被确立为社会的普遍价值原则与信仰。尽管现在我们对“平等”有诸多理解,但是,在近代,当法国大革命提出“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个“神圣”概念时,其内容却是极其简洁明了:否定宗法等级制及其特权,追求“人类平等”或普遍平等。它所指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每一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利。勒鲁曾指出:宗法等级制是那个时代的特点;以家庭等级、国家等级、财产等级等为基本内容的等级制,无所不在。家庭关系、国家关系、财产关系,原本是人类文明生活过程中的产物,但是它在相当长时间内却成了奴役人类的三种形式。要摆脱人类的受奴役状况,首先就得挣脱等级制的不平等枷锁。法国大革命所确立的自由、平等、博爱价值,三维一体。自由指行动的权利,使人生存;博爱是“公民感情”,“人的本性”;平等则是“人人都应该有自由的权利”,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没有自由,就没有博爱与平等,同样,没有平等与博爱,亦没有自由。每个人具有平等的自由权利、人格尊严及其独特价值,这是平等作为现代价值精神的核心内容。只有在自由、权利基础之上,现代平等价值才是可以被理解的。
作为现代价值精神的平等,首先是法权意义上的,是如康德、黑格尔所说的“法权人格”平等。平等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不仅通过法律得到有效表达,而且还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在此基础之上,平等进一步拓展为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内容。把握平等价值诉求,首先是法权人格平等。在法权人格平等基础之上,政治平等、经济平等、社会平等才是可理解的,并可能是真实的。
平等概念的两个层次:准确理解自由与平等之争
自由与平等之争,是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应当准确理解这种理论纷争的真实内容,并清晰理解与区别平等概念的两个有重大差别的层次,避免将两种不同层次的平等混为一谈。自由与平等之争中的平等,并非前述平等自由权利、平等法权人格意义上的平等,而是由此派生出的关于社会福利与国家权能范围的平等。
就发达国家的政治正义实践而言,平等问题的现实社会内容是国家在财富分配中的矫正正义职责,以及国家公权力大小合理性限度问题。它们有不言而喻的前提:每一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国家是公器,国家权力系人民所赋;人民对国家权力持强烈的警惕态度,始终要将其置于铁笼之中以便有效监管。在发达国家,平等作为社会主题,是在社会福利及其实现程度的意义上被提出,其指向是缩小社会财富分配中的贫富差别,表现在理论形态上,就是自由与平等,或效率与公平(平等)的分歧。在此,即使是那些秉持自由主义立场者,也是以承认平等法权人格、平等自由权利等基本价值为前提。他们之间的分歧、对立,不在于平等的法权人格、基本自由权利,而是政府权力大小的合理性边界。
在现代社会理解平等价值精神,须置于自由(权利)之下,甚至所谓自由与平等的紧张、对峙,也不过是自由(权利)家族自身内部的纷争。主义与自由主义是当代西方存在着的两股主要思潮。这两股思潮围绕着国家权力作用持两种不同的立场,分别主张“守夜人”式的小政府与国家在财富分配中应有所作为的立场,表现在理论形态上,就是人们时下所熟悉的平等与自由之争。罗尔斯的《正义论》所做工作正是对此的自觉理论表达。罗尔斯试图在自由权利基础之上探索、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尽管罗尔斯的相关思想受到诺齐克等的批评,但必须注意的是:诺齐克的批评并不能否证罗尔斯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这一基本思想内容,诺齐克的批评是在罗尔斯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这一基本价值立场基础之上的批评,他们之间的分歧是自由家族内部的具体分歧,是在承认并基本实现了平等法权人格、平等基本自由权利基础之上的分歧。研究生论文www.808so.com
出,其指向是缩小社会财富分配中的贫富差别,表现在理论形态上,就是自由与平等,或效率与公平(平等)的分歧。在此,即使是那些秉持自由主义立场者,也是以承认平等法权人格、平等自由权利等基本价值为前提。他们之间的分歧、对立,不在于平等的法权人格、基本自由权利,而是政府权力大小的合理性边界。在现代社会理解平等价值精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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