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侦查讯问笔录制作技巧及应用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作为每案必用、必经过的侦查措施和程序——侦查讯问笔录,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是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记录犯罪事实、固定证据的重要依据,凡是讯问活动都应当制作笔录,有录音、录像的也不能代替。

一、侦查讯问笔录制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记录告知犯罪嫌疑人事项不全面。讯问记录人员在记录前,只写介绍身份情况、说明谈话要求或者只写进行法制宣传,没有将告知事项全面记录,便直接进入正文,犯罪嫌疑人容易借此否认曾经告知法律法规,进而翻供。
第二,记录人过多用自己语言组织笔录。犯罪嫌疑人的文化水平层次不一,在讯问过程中回答问题模糊、有的答非所问。此情况下,有的记录人员在笔录中用自己的语言进行组织,不能恰当的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意识表示,有的案件造成犯罪嫌疑人以此推翻讯问笔录中的内容。
第三,犯罪嫌疑人写结束词句不规范。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写结束语上,只写“属实”、“一样”、“看过属实”或只写“名字”,这种写法不规范、不能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看过笔录的真实性。
第四,讯问笔录没有讯问人或记录人签字。受原有制作讯问笔录的影响,有的讯问笔录没有讯问人员、记录人员、被讯问人员在笔录上签名,使讯问笔录证据不完整、缺乏合法性。

二、侦查讯问笔录制作的主要方法

一、讯问笔录制作要求,讯问笔录制作要充分体现其客观、全面、真实、准确、详细的特点。

第二,讯问笔录制作技巧。一是讯问人或记录人问前先熟悉案情。做到会看、会听、会说,灵活运用符合法律规定的讯问方式和方法进行记录。二是掌握讯问笔录的特定事项和内容。做到“五清楚、五排除”:主体身份清楚,排除犯罪嫌疑人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赃款来源清楚,排除赃款为借用或其他来源的可能;赃款去向清楚,排除赃款为用于业务活动的可能;利用职务便利清楚,排除犯罪嫌疑人非职务理由的可能;犯罪故意清楚,排除犯罪嫌疑人不明知的可能。三是重点记录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讯问记录的策略在于问记简,答记详。侦查人员的讯问问话,应视其基本含义和必要而高度概括择要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应为重点记录对象。四是讯问笔录不得随意删补或涂改。对于讯问笔录记录错误较大的,应当继续讯问记录的方法予以纠正,个别语句或用词的记录摘自: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www.808so.com
错误,可在原处予以更改,但应由犯罪嫌疑人核对后用捺手印的方法予以固定。

三、侦查讯问笔录在侦查中的应用

(一)讯问笔录在侦查中应用范围

讯问笔录反映了侦查工作的客观、真实、准确的特点和应用范围。一是掌握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心理状态,表现在四个方面: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交代罪行。二是突出犯罪要件,紧紧围绕犯罪事实、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三是突出侦查要点,侧重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使犯罪事实形成锁链,记录在案。

(二)讯问笔录在侦查中运用程序

第一,明确侦查笔录的合法性。首先,是内容的合法性。询问犯罪嫌疑人必须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严谨刑讯逼供、诱供、指供,也不允许恫吓或施加压力;其次,讯问主体和制作主体的合法性。
第二,制作侦查笔录的程序。一是介绍侦查人员的身份,记载侦查人员姓名及出示(或证明文件;二是说明谈话的目的,明确被讯问人所享有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三是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及法律责任;四是记录交待的犯罪事实和要件。
第三,建立侦查笔录过程的公正性。一围绕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七何要素进行讯问做笔录;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制作客观、真实规范的讯问笔录;三不失原意地清楚记录讯问所作的回答、供述和辩解;四凡涉及本案的供述、辩解的理由,提供的线索,有关的人物、自相矛盾等内容,要一一记载,反映笔录的全面、公正性。疑人以此推翻讯问笔录中的内容。第三,犯罪嫌疑人写结束词句不规范。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写结束语上,只写“属实”、“一样”、“看过属实”或只写“名字”,这种写法不规范、不能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看过笔录的真实性。第四,讯问笔录没有讯问人或记录人签字。受原有制作讯问笔录的影响,有的讯问笔录没有讯问人员、记录人员、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点赞:33810 浏览:15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