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对法律行为制度若干理由深思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法律行为是民法中重要的基础概念,最早出自于德国的注释法学派,它主要属于民法范畴。通俗来说法律行为是以意思为表达的核心,将生产、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根本目的。本研究将立足于法律行为制度的若干理由做出简要的深思与分析,希望所得结果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也希望本研究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个值得参考的资料。
【关键词】法律行为 制度 理由深思
我们讲法律行为,一般都会从两个方面来急性讨论。第一是从法律行为的内涵当中进行讨论,也就是从意思表述的角度来对法律行为的概念走出描述。第二方面是从法律行为的功能角度来对法律行为的概念进行描述。在我国,法律行为的概念主要是采用意思表示要素来表示的,此外还是有合法行为和司法效果等。对法律行为制度进行研究,将有助于我国法治进程的建设。

一、对法律行为概念的深思

最早,德国民法当中出现了法律行为,所以说法律行为是民法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法的重要概念之一。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对人的主观意思进行标示,其最终目的就是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变更和消灭,所以对于法律行为来说,其作用是非常重大的。
在我国,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规定为意思表示,而我们所说的意思表示所包含在法律上具有司法行为的行为需要进行合理的表示,所以也需要我们对意思表示这个概念来进行分析。
上面说过,对法律行为进行概念分析需要从两个方面做出讨论,分别是法律行为内涵和法律行为概念两个角度。如果从法律行为的内涵方面来分析的话,意思表示就是法律行为最为有效的描述策略;而从法律功能概念角度来看的话,那我们还要进行细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对这一概念进行有效的分析。
首先是在意思表示的要素方面对法律行为制度进行探究,意思表示的要素很广,主要可以分为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两个方面,客观要素就是一系列的外部行为表示,也就是说在客观上认定为某种表示是某种法律效果表示的意思,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在某项合同书上签字,或者我们在某餐厅进行点餐等,这都是意思表示的客观要素所引导出来的客观行为。还有主观要素,这里涉及到的东西就比较多,总结来看主要有行为要素、表示要素、效果要素等三种要素。行为意思就是根据个人思想所做出的某项行为,比如某女生点头答应男友的示爱,某人接受某人的邀请参观展览馆等;表示要素在法律行为概念当中称之为表示意识,具体来说就是行为人主观上认识自身的某种行为具有法律上的作用。还是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女友和男友约会,承诺某时间某地点见面,但是临时有事儿不能前往,所以通过电话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撤回承诺。这种要素最重要的是行为人主观上了解其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具有某种作用。而效果要素和表示要素稍稍有些不同,它是行为人将要或想要按照自身的表示对特定的法律效果的意思。他们之间存在不同是因为表示要素当中,行为人已经认识到其某种行为是具有法律作用的,但是效果意思确实行为人想要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发生某种法律效果。其次是从合法的行为策略上进行分析。最后是从司法效果方面做出分析,法律行为主要是法律主体通过自身的意识支配来进行具有非常强的意识性法律行为,所以其行为主体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到个人的意识支配。

二、对法律行为的结构深思

法律行为一般包含两个方面,分别是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主要是根据行为主体依照某个冬季目的和自己的知识能力结合在一起,进而形成了内在行为。也有一方面是表现在外部的,这就是行为主体根据自己的身体动作以及语言表达将某种信息表示出来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为外在方面具有三个最为重要的要素,分别是行为本身、行为方式、行为结果。法律行为结构构成了法律行为,所以要具备有一系列的客观的行为因素,但是这仍然不能防止其遭到行为主体确认,所以具有很严重的影响。依据个人意志或者行为主体的表现策略对法律行为进行标示,可以将其划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息行为两类。而按照法律行为人行为主体通过某种表达所表示出来的效率又可以将法律行为进一步做出划分,这样就出现了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还可以根据行为主体所做出的行为是否合法,将法律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违法行为并不能代表我们常说的犯罪行为,他只是某种行为主体为了达到某种不合法的目的所冒犯法律的行为,但并不能够达到触犯法律的行为。虽然它是人们对某一种社会价值的判断和认识,但是更多的也是主体为了追求某种利益而进行的一连串行为后果的行为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这将人们对各种生活行为和各种社会活动方式的选择表示了出来。

三、对法律行为制度重要性的深思

法律行为制度对司法自治具有保护作用,是一项基本的保护工具。对于意思自治来说,法律性行为制度具有不可忽视的保障作用,它是一项与其相适应的制度,主要用来对司法自治做出保障。在司法自治的基础上,法律行为制度会监督一些较为重要的关于司法自治的基本精神。在和某些人所表现出来的某种具体行为之间的结合,加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在法律行为条件的限制之内,并且行为人能够根据自身行为目标来实现其行为所期望的后果,那么做出这个行为的当事人就需要为自己所做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意性规范的主要作用就是使行为当事人通过某些具体的行为来对相互之间的权力关系做出决定,进而以意思表示的方式来确定这种相互关系的存在与否。我国的司法自治原则始终坚持所有权的神圣自由,而司法自治原则也主要是对各种民事主体进行各种有效的法律保护。而政府必须具备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所以政府也是符合法律制度的。它的任何行为都不能够逾越法律规范而任意王维,政府不存在能够凌驾在法律之上的特殊权利。但是,只要某项行为关系到了人们群众的个人领域方面,作为政府应当坚持采用任意法的方式来处理该情况。

四、对法律行为存在的理由的深思

法律行为所存在的理由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①意思的重要性没有在法律行为当中明确体现出来,就某一法律行为来说,其结构构成体系的关键就在于意思表示,如果意思表示成立,那么就一定要将其分为一般性成立要件和特殊性成立要件。对于法律行为来说,意思表示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着法律行为能够成功;②没有充分考虑法律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对于一个制度 来说,其目的和作用机制一般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异性理由,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法律行为是否可以判定为生效,绝对不能够简简单单地将它和一般性合法行为做出等同。法律行为就是合法行为,是法律所认可的行为,在法律作用上面来说就是合法的;③法律行为的最终结果没有得到最终的明确。在我国,民法通则当中并没有将行为主体和民事主体所拥有的权利义务的变更与对终止方面具体的研究表示出来,但是却将最终结果通过民法通则详细地做出了规定,这是相当不合理的,需要予以更正,当然这也是我们现行的法律所要集中解决的理由,并不失为我们探索法律行为的一种有效策略;④法律行为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通过不断地发展,法律行为制度已经在逐渐趋于完善,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和现代化建设来说,这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维护作用。但是这仍然不能抵挡各种法律理由的小狐仙,所以我国的法律制度还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完善,对其进行系统化的精细,也是一个较为严峻的挑战。
四、结语
本研究主要针对法律行为制度的一些相关理由做出了简要的深思,笔者认为法律行为是一项法律制度,所以要进一步进行不断地规划,不断地完善,对于法律行为而言,需要在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其提出新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将当前社会中所面对的众多理由,合理解决,最终为我国的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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