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论社会转型期政府公信力提升

更新时间:2024-03-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当代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的摩擦与冲突、社会利益的分化与组合、价值观念的多元与多变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现已成为社会转型期民众的普遍共识和一致期待。社会转型期,提升政府公信力要从政府职能的转变、依法行政等多方面进行。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政府公信力;政治认同
1002-2589(2013)33-0005-02
当代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新旧体制的摩擦与冲突、社会利益的分化与组合、价值观念的多元与多变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快速化和透明化的传播特点使得政府的一些负面信息迅速扩散,很多理由也被无限地放大,政府公信力陷入了日益弱化的困境。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政府公信力不仅关涉政府行政的权威性和执政的合法性,而且关涉社会的和谐稳定。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中心,提升其公信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定要求,也是成功应对社会转型的重要保障。

一、社会转型期政府公信力提升的作用

政府公信力现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它是政府在施政过程中通过合理、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功能而取得公众信任的能力[1]。它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两大主体,是公众与政府之间共同作用的产物。就政府而言,公信力是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责、兑现政治承诺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心理反映;就公众而言,公信力是公众基于信任而对政府所做出的肯定性的价值评价[2]。政治学者伊斯顿认为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具有三个层次:共同体层次、典则层次和当局层次。同样地,我们也可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划分为三个层次:公众对政府公务人员的信任;公众对政府机关的信任;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信任。这三个层次相互影响、共同作用。
2011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交流时曾指出,政府公信力是社会进步的影响因素和标志。具体而言,提升政府公信力其作用如下:
首先,能够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在政治学上,合法性是公共权力何以得到民众自觉认同的理由。政治合法性的程度如何,与公众对执政者的信任和认同程度密切相关,其信任和认同程度的强弱、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合法性基础的稳固程度。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不仅可减少政府行政权力的运转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而且可提高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府的行政合法性。
其次,能够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有效运转需要以一定的社会秩序为前提,政府作为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倡导者,要积极地发挥其引导和规范作用。同时,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基石,政府如果缺乏公信力,不仅会破坏市场秩序,而且会破坏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所以,政府公信力的提升,能够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能够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政府公信力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水平的公信力,才能引导社会信任关系的建立,为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夯实基础;才能使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得到民众的认可,使政府与民众的矛盾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才能使政府的各项政策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从而最终推动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二、社会转型期政府公信力弱化的目前状况及其理由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强调,各级政府管理社会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目前我国的政府公信力水平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随着改革的深化和体制的进一步调整,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不断涌现,特别是一些较为负面的重大社会事件,如温州动车事故、郭美美事件、广东乌坎事件等,都在不断地拷问政府的公信力,政府权威也屡屡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在社会转型期,导致政府公信力不高的理由主要有:
其一,政府行为存在权力异化、官僚主义等现象。公共权力具有独占性和扩张性,“权力往往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如果只为了个人或者特定小团体的私利而违背和侵害公共利益,开展权力寻租活动,就会造成对公共权力滥用和腐败,侵害民众的根本利益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中国有着深厚的“官本位”传统,这一思想使得官僚主义的作风长期盛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习气,是对现实中一些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的真实写照,这直接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大大降低了民众参与政治的热情和政府的公信力。
其二,公共政策的制定不科学,责任机制不完善。一些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仅凭以往经验和主观臆断,而不展开实地调查或者进行可行性分析,公共政策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在政策执行时,“上有政策,下有策略”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政府官员基于地方利益甚至个人利益而随意采取变通的做法,使得决策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而在决策失误、出现重大理由以后,由于政府的问责机制不完善,政府的权限和责任没有得到严格的界定,往往出现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其结果不仅造成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淡薄,而且也造成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普遍反感,影响政府的形象。
其三,政府政绩评估不规范,政绩追求不合理。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仅以简单的经济增长数字作为政绩评估的唯一标准和衡量官员政绩的主要参数,这就导致了一些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短期政绩,而不考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些政府官员在追求政绩的过程中,忽视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从“政治人”蜕变为“经济人”,全然不顾民众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求,而只是为了达到个人升迁等私利,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在统计数字上也弄虚作假,这些都大大加剧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对立情绪,使民众对政府失去信心。其四,政府公布的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公众掌握信息的渠道在不断地增加,如果政府不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使公众尽可能了解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就很容易出现信息的不对称,引发人们的集体揣测,加剧公众的心里混乱,造成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形象,只公布一些对自己形象有正面作用的信息,而对一些存在潜在负面影响的重大事件则采取瞒报、漏报,甚至直接制造虚假信息的方式,等到媒体对其进行后,才敷衍式地披露有关信息,这反而陷入舆论学上的“塔西佗陷阱”,即“当一个政府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3]。

三、社会转型时期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措施

公信力是政府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党和政府也历来重视政府公信力建设的理由,但在社会转型期,诸多棘手理由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政府公信力的建设也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因此,其稳固和提升也需从多处入手:
第一,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服务政府。服务政府即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新时期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尊重人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三是创新行政体制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充分践行群众路线,建立与民众的双向互动机制,降低行政运转成本。
第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源泉。推进依法行政,首先要建立健全政府管理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和步骤办事,做到执法必严。最后,政府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监督,在违反法律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实做到违法必究,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升政府的公正形象。
第三,加强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政务公开制度是政治化的要求,是增进政府诚信的重要制度,通过“阳光政府”的建设,提高政府公共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转。以公开保证公正,以透明确保清明,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强公民与政府的互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推行政务公开,应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及时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法律法规、行政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等。
第四,强化行政问责,建设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实现形式,当前,我国教育、医疗、养老等各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强化政府责任是改革取得成效的保障,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要途径。强化行政问责,要强化行政人员的责任理念,培养良好的行政品德,使其自觉选择向公众负责的行为;要强化政府的政治责任,建立与政府官员职权相应的政治责任制度,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责任施政;要对不履行职责、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将问责制度落到实处。
第五,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建设政府。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民众有意愿也有能力直接或间接地参加社会公共事务。让民众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政治化的要求,也是保证公共政策符合公众利益的重要条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既要提高民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水平,保证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也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为民众参与政治提供充分的平台,克服政府的单边主义,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性。
参考文献:
[1]朱光磊,周望.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政府公信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3).
[2]吴汉全.政治学视野中公信力概念研究[J].政治学研究,2012,(1).
[3]葛晨虹.如何走出“塔西佗陷阱”[J].决策,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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