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中国古代社会救助思想

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从五帝时期到清朝,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不同程度的重视社会救助理由,中国古代的社会救助思想也成为了今天社会救助制度的思想基础。本文通过对中国古代社会救助思想的探析,以求对社会主义救助制度的构建有所帮助。
关键词:中国古代;社会救助思想
1005-5312(2013)35-0151-01
社会救助是指公民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等理由或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基本物质生活陷入困境、无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国家与社会依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最低生活需要的资金和实物求助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是最古老的保障制度,也是现代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成员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①
我国古代社会有着悠久的贫困救助传统。这一救助传统的存在,既表现了中国文化具有的人道主义价值取向,也表现了在我国古代社会,无论是国家权力还是社会精英群体,都有消除社会冲突追求社会和谐的强烈意愿。我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都在不同程度上实施了社会救助制度,从而成为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想渊源。

一、原始社会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五帝时期,当时还处在原始社会时期,便有“塞争端、通货财、存亡更守、有无相货、疾病相救”的社会救助的思想萌芽。到了夏朝出现了“慈幼”思想。到了商朝,《尚书》中记载:“商代伊尹辅佐商汤,年老告退到致仕”,这种致仕制度可以说是最早的退休制度。到了周朝,从到地方,制定了对灾荒、孤寡、老幼等实行救助的相应的政策制度,当时的社会救助制度主要有:荒政、养老、恤幼、仓储、赈灾,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例如:《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记载:“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以保息六养万民。”《史记·周本纪》中记载:“周武王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礼记·曲礼下》中记载,周朝在灾后救助方面,政府给灾民赈济食物、衣物、发放钱财、建立食物供应系统、减免赋税、发放国家贷款等措施。《周礼·地官司徒·旅师》中记载:“在周朝,遇到灾年政府直接借粟给百姓,秋后收获了再上还②。”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曰:“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③。老子曰:“是以圣人甚去奢、去泰”。墨子曰:“老而无妻者有所侍养,有所放依其身”。荀子曰:“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个时候的思想主要是提出保障人民的生活,是再分配的理论来源;首先提出风险的客观存在,提醒统者社会保障机制的必要。

三、秦朝到隋朝的社会救助思想

秦朝受法家思想制约治国,虽然有社会保障制度,但涉及的很窄,使得这一制度施行起来效果不是很大。到了西汉社会救助方面力度加大,制度化逐渐形成,道德教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政策化使得社会保障提高到了治本为目的的层次。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东汉时期救助措施更加固定化操作性更强,贫民成为了社会保障的对象,并首先提了妇女保障。东汉平帝:“有妇人产子者复,勿算三岁。”
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六疾馆和孤独园之类的专门救助机构出现于此时。《南齐书》载:太子与竟陵王子良俱好释氏,立六疾馆以养穷民。梁武帝诏云:“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尤穷之家,勿收租赋。”六疾馆与孤独园的创立,开了国家设立专门机构集中救助鳏寡孤独和贫病无依之人的先例。
义仓立于隋代,隋文帝开皇五年(585年),工部尚书长孙平上奏④:“请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窑贮之,即委社司执账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人员赈给。”

四、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

发展到唐朝,社会保障制度开始以律令的形式出现了。唐朝还建立了专门的医院。唐朝的计会救助的范围覆盖了老人、妇女、儿童、鳏、寡、孤、独、皇族、官居、士兵、学者、病人、贫困人群等等,唐朝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内容完善,覆盖全面,而且形成一整套体系,开始以法律的形式对社会救助进行规定。社会保障发展到唐代已经正式制度化、政策化,机制更加健全,覆盖了近代社会保障范围的大部分,成为了我国封建社会社会保障机制的雏形。《唐律》中记载:免娜寡撑独不济者,敢有加敛,以枉法论。不孝悌,悖礼乱常,不率法令者,要依法惩治。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间者。《新唐书·百官志上》中记载:凡敝幕、故毡,以给病坊。
宋朝的保障内容涉及灾害保障、弱势群体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几乎涵盖了以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的全部内容。《救荒活命书》、《救荒全书》是宋朝时关于救灾和荒政的典集。当时的官办社会保障机构有:常平仓、惠民仓、福田院、居养院、慈幼院、惠民局、养济院、漏泽园⑤。
元朝的《元史·张弘范传》中记载:“至元二年,岁大水,漂没庐舍,租税无从出,经范辄免之,朝廷罪其专撤回擅,弘范请入见,进曰:‘臣以为朝廷储小仓,不若储之大仓’,帝曰:‘何说也?’对曰:‘今岁水潦不收,而必责民输,仓库虽实而民死亡殆尽,明年租将安出?曷若活其民,使不致逃亡,则岁有恒收,非陛下大仓库乎’。”
明朝初年政治清明,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延续了宋朝的做法。朱元璋:“贫民年八十以上者,月给米一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者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林希元:“救荒有三便,即极贫民便赈米;次贫民便赈钱;稍贫民便赈贷⑥。”明朝设有“养济院”是以收养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为主的社会慈善机构。中国古代的社会救助思想由优秀论文网站www.808s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明太祖朱元璋曾两次分布发诏令,宣布对孤寡老人实行终身养老制度。
清朝的《清实录》中记载:由皇帝主持的盛大的“千叟宴”,予宴臣民(年70岁以上):康熙五十一年为1900余人(年70以上);乾隆五十年3900余人;嘉庆元年5900余人(年60岁以上),其中百岁以上老人以十数计。康雍乾盛世期间,不只大利发展社会救济,也有了社会福利的雏形⑦。

五、古代社会救助思想的借鉴作用

慈善救济思想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并且这种思想不断地在影响着我国人民的思想意识。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社会救助制度成为人民共同的需求,并且被全社中国古代的社会救助思想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会人民接受。通观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社会救助情况不难发现:(1)凡是重视社会救助的朝代,则政权兴,凡是疏忽社会救助的朝代,则政权亡。(2)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程度,取决于当时政治的清明、官吏的廉洁与否。这就使我国政府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成为必定。建立社会救助制度正是我国政府体察人民疾苦的体现。(3)在强调国家责任的同时,也要注重民间的自救与互助;在强调制度安排的同时,也要注重民间捐助、社区救助等非制度安排;货币之外的食物和其他日用品或许更能够直接解决贫困理由和堵塞制度漏洞;在救助体系中要做到无偿救助与有偿救助相结合。这对社会主义救助制度的构建均有借鉴作用。
注释:
①刘金章.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215.
②秦超超.古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理由探究[J].社会观察,2009年:259.
③王君南.基于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研究论纲[J].山东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58.
④王卫平,黄鸿山.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事业述论[J].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1期:233.
⑤王君南.基于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研究论纲[J].山东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58.
⑥王卫平,黄鸿山.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事业述论[J].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1期:233.
⑦孙翊刚.刍议我国古代社会保障的萌芽——读《中国古代社会保障研究》[J].现代财经,2009年第12期:93.
参考文献:
[1]刘金章.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
[2]秦超超.古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理由探究[J].社会观察,2009年.
[3]王君南.基于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研究论纲[1][J].山东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4]王卫平,黄鸿山.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事业述论[J].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1期.
[5]孙翊刚.刍议我国古代社会保障的萌芽——读《中国古代社会保障研究》[J].现代财经,200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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