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网络语言暴力形成原因透析

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网络语言暴力”的出现,影响了“网络”权利的实现及行使。厘清“网络语言暴力”释义、存在形态及形成理由,指出其社会危害性,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其实质,进而探寻解决之道。“后网络时代”下的网络应建立在网络相关立法的基础上,依靠精神文明建设和网民素质提升,仰赖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行业自律,更加保护而非限制公民的网络。
【关键词】 网络语言暴力 法律分析 时代
【】A
作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了广泛的尊重和保护。得益于信息化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日渐便利、快捷,公民的形式不再单一,并由现实层面转到了虚拟空间。网络的广泛使用,为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在参与政府决策、推进政治、监督权力运转、关切社会热点等方面均体现出了独特价值。然则,“网络语言暴力”的出现,影响了这一权利的充分实现及行使。我们受惠于互联网时代的种种,却不得不反思“网络语言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似是而非的谣言和刻薄庸俗的人身攻击,不断侵犯着人们的基本权利,不断冲击着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任何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界限,形成法律规制下的后网络舆论自由时代,有助于网络环境的净化及形成网络的新局面。
理由之揭示:网络语言暴力释义
从“世上最毒后妈”事件、“郎咸平”事件再到“林妙可”事件,“网络语言暴力”渐入人们视野,并成为网络时代异常耀眼的词汇之一。对于暴力的理解,窃以为狭义的暴力,仅指代采取致他人身体、财产受到伤害的攻击性行为。广义上“暴力”一词的使用范围已扩展至心理、思想和语言领域,指代一种非物质性伤害的攻击性行为。语言环境中的暴力,突出表现为使用霸权言语剥夺他人参与平等交流的机会,意图使他人接受其言论思想,扼杀他人的话语权。而网络语言暴力是指在互联网络上,以话语霸权的形式,采取诋毁、蔑视、谩骂、侮辱等手段,侵犯和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精神和心理的行为现象。
经过多年积淀和网民生活习性延续而形成的网络语言暴力,形态完备,自成系统。其主要形式表现为以下四类:文化大革命特征的词语、羞辱谩骂性言辞、谣言、人肉搜索。网络语言暴力简陋、粗俗,使语言丧失了美感的魅力,然而,它却有极强的再生能力,要彻底根除尚属不易。可预见的是,伴随社会发展,网络语言暴力存在不断升级、不断创生的可能,将来其还有更多的表现形式。
追问:网络语言暴力的成因
社会层面。互联网极大拓展了人类交流的公共领域,在网络上网民释放自己积压的社会意识、个人情绪。网络群体通过“网络语言暴力”的非理性运用能够获得超越现实的无比力量感和优越感,是其产生的重要因素。具体到网络语言暴力场域,部分人出于保持群体一致的心理动机参与其中,运用暴烈性语言,畸形化语言,进行摧毁性的声讨、控诉、揭露、抹黑,把关注对象“置于死地”,“暴力”局面的出现未必是网友真实想法的反映,盲从、缺乏正确判断力是其鲜明特征。
纵观网络语言暴力的形成,还有其深厚的历史现实理由。文化大革命虽已远去,但网络语言暴力折射的思维并非无迹可寻,如:强调极端处事,非黑即白,非好即坏,做事对立,不求同一;只讲斗争,不求妥协;以势压人,不讲事实、明道理,大搞人身攻击。①如今,一方面,长期以来网络思想言论底线模糊。另一方面,人们“习以为常”、“不以为意”的态度也加剧了对粗鄙言语的默许和纵容。
个体层面。我国剧烈的社会变迁和利益格局的重组,造成了大众的焦虑和浮躁,部分人通过网络语言暴力,一方面,表达其“仇富”、“仇官”心理,另一方面,表达其在现实生活中所遭遇到不公正待遇的情绪,使得网络变成宣泄工具。
自主、开放、张扬个性反叛传统的网民常以出格的言词获取自我认同及实现,并将标新立异的观念,逾越底线的言辞作为炫耀资本。部分网民受自身判断力及群体思维影响,缺乏对网络信息理性的研判力,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各类繁综复杂理由。
需引起注意的是,一些网络群体为了实现其的需要—如机关新近查出的“21世纪网”特大新闻敲诈案,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多的社会效益特别是经济效益,拋开一切道德约束,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以公平、正义为幌子,要挟受害对象,刺激社会的注意力,继而获取最大的市场效应。
网络传播层面。网络世界虚拟、自由,在法律规制不严的情况下,传统的监督和审查方式不在场。网民采用匿名方式游走于网络世界,“看不见”的陌生人社会使得网民无所顾忌地交流,促使人们在不需为自己言论负责的网上施以网络语言暴力,导致自我约束力和道德责任感急剧弱化,说一些出格的话,人性弱点暴露无遗。基于技术和人员的理由,网络监管尚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对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审查、筛选、屏弊,监管把关不严,亦导致了不良信息的传播。
反思:网络语言暴力的社会危害性
网络给公众提供了广阔的交流空间,网络语言暴力的出现却威胁到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其一旦越过道德和法律的界限,足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带来一系列现实理由,造成巨大社会影响,导致失序格局的出现。就以往研究而言,学界对网络语言暴力的社会危害解读大多从侵犯人身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及批判。应当说,学界关于网络语言暴力社会危害性的法理分析精准到位,对其综合治理有一定的学术贡献,但理由是千篇一律的经验式分析固化了从不同维度看现象、识本质思维的突破。本文另辟蹊径,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来探究网络语言暴力的社会危害性,力求多一种路径,扩充对其的认识。
网络语言暴力产生了无数的网络语言暴民。近20年互联网的兴盛,恰逢中国社会经济的变革转型期,意识领域的强烈碰撞、心态的不平衡、恣意情绪的宣泄制造了一批又一批网络语言暴力主体。部分网民使用大量夸张、刺激、怪癖的语言,意在哗众取宠或纯粹性的宣泄。网络语言暴力主体又以为数不少的微博大V,如“秦火火”、“立二拆四”、“薛蛮子”为典型代表。这些暴众高扛“和平”、“理性”、“仁义关爱”的大旗,批社会热点,爆料“生猛”消息,发布或扬言发布负面帖文,揭露对方隐私,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使用渲染、煽动语词,他们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策略,召集网民围观,挑动民众的不满情绪。这套策略背后是实现“谁不服我,我整谁”的野心与“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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