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伊春“小社区、大社会”

更新时间:2024-04-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资料图片)王爱文。图/CFP
伊春市偏居黑龙江省东北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这个城市有世界上面积最大的红松原始林,号称“天然氧吧”,被誉为“祖国林都”。
近年来,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从三年前开始,伊春市就开始了社区治理改革的探索。作为林区,社会管理理由与其他地区既有共性也有差异。王爱文发现,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充当了区政府和社区之间“二传手”的角色,职能定位不明确、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于是,如何有效解决人浮于事、脱离群众、重管理轻服务等诸多理由,摆在了伊春市委书记王爱文的案头。
2005年3月,王爱文由原劳动保障部规划司长调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8年,他又调往伊春市,先后任职市长、林管局局长。2011年6月30日,王爱文出任伊春市委书记。
中国新闻周刊:伊春市探索建立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引起社会关注,请介绍一下社区改革的背景?
王爱文:可以说,伊春市社区治理改革与整体社会结构变革是紧密联系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原有的“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群众日益多样化的诉求,原有的社会治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形势,改革势在必行。
特别是近年来,党和政府惠及人民群众的政策越来越多,而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意识、自我管理意识”日益增强,如果不选好的机制去解决利民惠民政策分配理由,就会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将好事办坏,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中国新闻周刊:伊春市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具体内容是什么?
王爱文:伊春市市辖区15个区、(局)全面开展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市辖区内30个街道办事处全部予以撤销。以每个社区2000户至3000户为标准,将原有155个社区整合为102个,以每个网格100至200户居民为标准,重新划分居民网格2372个。
改革之初,我们就要求将“民事民管、民政民理、民利民定”定为改革的核心。我们创新了社区自治新模式,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选举制度》,居民代表由社区网格内居民差额选举产生。居民代表在工作中,履行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平安网格长“三位一体”工作职能。
我们还创新了社区决策的机制,涉民事务由原来居委会拍板定事、相关部门审核审批,转变为涉民事务由居民代表会议决策,将低保、医保、就业等涉民事务的议事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把原来的部门审批转变为居民自治议决,使社区实现了民事民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真正将涉民事务通过居民自治来解决。
中国新闻周刊:在推进社区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王爱文:改革之初,遇到两个最大的困难:一是有些部门不愿意放权,改革是要动谁的奶酪理由。从实践来看,这个理由必须是一把手亲自来抓,不换脑筋就换人。起初这项工作由政法委来负责牵头做,但是费了很大的劲,很难推动。
为了推进改革,破除阻力,我们要求关于改革的各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都要上常委会,让市委办督办。按规定这些文件是不需要常委会来定的,但是没办法。通过高压办法推进改革,现在回过头来看,效果还是不错的,一些部门观念开始慢慢转变过来。
另一个困难是社区代表没有积极性的理由。一开始社区代表没有实际权利,大家都不愿意干。我们通过改革赋予社区代表权利之后,居民代表就有了参政的积极性。这些权利包括社区代表参与福利分配,以及参与派驻社区干部的考评。
中国新闻周刊:撤销街道办后,一些政策如何贯彻下达到社区?
王爱文: 过去是各个部门指挥街道办,街道办主任和社区主任忙得像“木偶”,天天忙着填表,接受检查,结果是街道办主任天天疲于应酬上面各个部门,对于社区群众服务则就没有时间了。
我一召开座谈会,街道办主任就发牢骚,后来我在社区工作上做了一条规定,凡是任务要下达到社区,并且到社区进行检查的,区里一把手要来亲自定这件事情,否则就不能往社区下达任务。不能把社区当做下属机构来看。
坦诚讲,这件事目前做得也不是太规范,有些部门还经常偷偷给社区派活,指挥社区做很多事情。我认为,下一步社区还要减负。
现在社区行政化的影子还是有的,距离社区居民真正自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中国新闻周刊:街道取消后,伊春与上级部门的对外衔接是否存在理由?
王爱文:这个理由是存在的,比如人民武装部,之前按照规定是有街道人武部,现在街道这级取消了,不过也没产生什么负面影响。又比如,过去司法调解机构也是依托街道办来设立的。在改革之初,有些部门都来找我,问以后这些部门该怎么处理。我说,先挂在大的社区运转一段再说。
有些部门,在街道办挂上牌子,街道办主任身兼多职,街道只有两三个人,有些工作根本就做不了。街道办尽管牌子多,实际上却没有起到作用。
实际上,有些机构没有必要设到这么底层,设在区一级就可以的。当初各个部门揽权,要自留地,把手伸得太长,这些都是政府职能不能转变的结果。
像伊春人口这么少,设置那么多街道办没有作用。大家都成干部了,养这么多干部,群众负担就会很重,“鸡多了不下蛋,人多了瞎捣乱”。
现在要就行改革,很多事项就要与上位法发生冲突,如果完全按照上位法改革,那么许多改革都将无法推动。实际上,改革这两年,也没有发生什么理由。要推进改革,有些法律就要突破。
中国新闻周刊:在社区治理改革过程中,如何保证政府不会过多干预社区事务,保证社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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