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地方高校培养特色法律人才差异化战略模式初探

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地方高校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上与重点院校存在教学模式上的差异。对于地方高校来讲,要遵循“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培养目标用以培养基层法律人士。使用“分流培养”地方高校培养特色法律人才的差异化战略模式初探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的法学教学模式。实行改革创新,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法学教学实践系统,这是地方高校法学院在培养专业适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所必须要关注的理由。
关键词: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差异化
为响应教育部联合政法委员会在2011年12月23日下发的10号文件《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法学教育研究会在2012年10月共同召开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论坛,论坛中,就如何具体实施这一法律人才培养改革计划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参加论坛的专家学者达成了共识:卓越的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并不存在高低层次的分别,更不存在等级之差。
法学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法制建设进起着基础性及先导性的作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核心要点就是要提升高校法学教育课堂的质量。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地方高校完成对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与创新,实现差异化人才的培养。结合地方高校培养人才是面向基层、面向地方的客观事实,专注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及服务社会的专业人才。

一、我国法学人才教育的目前状况

目前我国法学人才教育还存在许多理由,
(一)教育目标定位不准确。当前我国存在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法学教育机构,他们所遵循的教育目标都是培养法律工作者,但是由于各个学校实力的参差不齐,以同一个教学目标作为终点,许多人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
(二)实际能力的培养不到位。当前我国发学课堂普遍重视课堂知识的传授,并多采取的是机械式的记忆方式,对法学专业来说,思维和经验是最重要的,但是老师在课堂上封闭了学生的思维,并且有些老师自身都没有实践经验,如何能够让学生在课堂上了解到法律的实践性;
(三)法律职业素养教育缺乏。我国的法律发展大都是外源性的,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法律少了文化性,并且当前我国的法学对法律知识过于重视,导致学生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不能体会法律来源所带来的使命感,只是将法律作为一种工具。
大量招收的法学本科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发展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但是由于招生规模过大,且各个院校对此没有形成完整的招生体系规划,所以大量本科法学院的学生在毕业时都会陷入很难找到工作的困境之中,大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寻找法律专业相关工作,从事与法学毫无关系的其他领域的工作。此现象在地方高校的法科毕业生中最为严重,因此地方高校对于法学教育的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二、地方高校实施法学教育差异化 培养特色人才

(一)何为地方高校特色法律人才培养的差异化战略

在我国实行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及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所存在的理由也逐步显现,目前我国法学教学目标定位模糊,课程的开设、教学的手段及教学的内容三方面没有实现统一规划,最主要的方面是,我国地方高校当前实行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法律人才需求严重不符。所以实行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改革迫在眉睫。此项改革的重中之重应当是对于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目标定位在法学教育中起基础和核心作用,改革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将法学教育的整体情况得到改善,从法学课堂设置、法学教育模式、法学教学方式及法学教学内容上探索新的教学思路及人才培养方向。并且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会直接影响到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影响我国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目前对于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有三种说法,职业说、精英说和通识说。被大多专家学者所认可的是法学教育精英说。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高校相继开设了法学相关专业,但是在跟法学相关的其他方面并没能做到完善,如高校图书馆法学方面资料并不齐全,高校法学专业教师数量少、整体质量有待提高,学校接受的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相关基础薄弱,法学方面文化学习氛围不浓厚等。这些因素都使得地方高校法学专业无法与各个政法学院及综合性大学相抗衡。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无法达到精英说的层面。随着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来临,法律人才培养的全国统一化模式已经被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所淘汰,不能够适应其正常的需求。全国各地不同高校存在着人员、地域等各项不同点,所以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符合本区域及本校的特色。做到人才的培养同其他院校有不同的地方,面向不同的市场,培养不同层次的法学专业人才,满足不同地区发展的需要。

(二)差异化人才培养进程

2007年教育部实施批准法学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开始,我国共成立了11个法学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精英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政法大学法商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湘潭大学地策略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清华大学国际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华东政法大学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及浙江工商大学执业技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
其中湘潭大学地策略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提出了“以能力培养为路线,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个性“的人才培养路线,在学科及学位点的基础下,把实习基地作为锻炼学生知识实践能力的平台,把法律救助中心的实践过程作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手段。湘潭大学创新实验区试点不仅在人才培养方面体现了教育的差异性原则,同时也坚持实行地方特色,对其他地方性高校实施法学教育差异化,培养特色人才方面具有借鉴作用。
(三)培养特色法律人才的具体课堂要求1、课堂教学。使学生通过核心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及法律务实等课堂听课,在理论的基础上熟悉各类法律条款的具体应用背景。并在课堂上实施模拟法庭、模拟调解、模拟仲裁、模拟旁听等不同的教学手法,达到锻炼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的目的。
2、专业实习。专业实习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实习过程中对于学生的法学专业知识剖析、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及法律职业素养、了解司法程序执行都有很强的锻炼效果。在整个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是最重要的部分,所以教师可以适当通过减少课堂时间,延长专业实习的时间来达到更好的锻炼效果。还可以通过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习基地种类、增设多种形式的实习来使学生在毕业时对于就业理由达到零适应。
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对于法学教育质量起到成果检测的效果。作为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毕业实习单位的把握也要做好。在与法院、检察院等简历合作关系的同时也要注重与工商、税务、保险、证券、金融等法律相关单位的合作,拓宽学生毕业实习单位的类型。
结束语
想要培养出卓越的法律人才,就需要与法学专业和学科特点相结合,发展地方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结合自身区域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需求,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实践、使用。遵循学以致用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理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法学专业来说,运用法律过程当中所获取的经验是最宝贵的。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教育西方国家一向非常注重,我国高校也应该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要面向基层、重点培养其在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培养出务实的法律人才。(作者单位: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黄冈师范学院教学项目(2012CE24)“地方高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参考文献:
[1]黄先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的实践与反思[J].现代大学教育,2012(2)
[2]张颖.地方高校培养特色法律人才的差异化战略模式探索[J].文教资料,2011(8)
[3]李牧楚,挺征.理工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检讨[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4]李艳萍,李焕.试论地方工科高校法律人才的特地方高校培养特色法律人才的差异化战略模式初探相关论文由www.808so.com收集色培养——以地方综合类、政法类高校为参照[J].艺术科技,2012(3)

点赞:6677 浏览:19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