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论当前社会用字调查仍有必要性

更新时间:2024-01-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文字规范与否,往往标志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对社会用字的调查自20世纪80年始至今,产生不少调研成果,为推动地方社会用字规范化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仍有大量的二类城市及乡镇存在大量不规范用字现象,影响着地方城镇文明,因此对其进行调研以整改仍具有十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社会用字 调查 必要性
语言文字使用状况及语言文字态度调查是社会语言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语言学界一直较为关注的重点课题。而社会用字是语言文字在社会上公共场所使用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其具体表现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或城市对语言文字使用的教育和管理的程度与水平,也反映了语言文字使用者的一种语言文字观和使用态度。

一、何谓“社会用字”

苏培成(2001)《现代汉字学纲要》指出:“社会用字指的是流通于社会、用于社会交际领域的字。它面向公众,面向他人。例如:国家法律法令、政府公文用字,出版印刷用字,人名地名用字,商业用字,等等。它是和个人用字相对而言的。个人用字指的是只供自己使用的文字,它只面向写字者本人。例如:个人日记用字、私人账目用字等等。”并且说:“社会用字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出版印刷用字,影视屏幕用字,计算机用字论当前社会用字调查仍有必要性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和城镇街头用字。影响最大、在社会用字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前三个方面,但是城镇街头用字具有更强的直观性,在观感上给人的印象往往更强烈更深刻。”

二、社会用字应遵循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对于社会用字,应使用规范的社会用字,而不可使用不规范的社会用字。那么何谓“规范的社会用字”呢?这主要是依据国家制定的相关语言文字的法律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对汉字字形进行了大规模的简化和整理,建立了汉字正字法。正字法集中体现在1988年颁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以外的汉字,其规范的字形要遵照1986年10月国家语委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1955年12月由和文改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65年1月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87年4月国家语委、广电部《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等使用。
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即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该法第二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三、社会用字调查成果反映出的一些社会用字表现情况

关于社会用字的调查,直至今日,有不少学子和学者作了相关的调研工作。如孙先旭、程艳杰《长春市规范社会用字研究分析》、李莉、刘振海和刘彬(2013)《焦作市社会用字目前状况调查》、蔡继莲(2012)《净化社会用字 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白城市公共场合用字不规范现象的调查与分析》、李艳(2012)《巢湖市社会用字状况调查与研究》、2011年牟晓明(2011)《连云港市市区社会用字的目前状况与分析》、刘兴均和崔雪梅(2011)《关于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的调查研究》、封富(2011)《永川主城区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调查分析》、李现乐(2010)《社会用字中的外文使用状况调查:以街道牌匾用字为例》、宋庆永和逯怪良(2009)《当前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的调查与研究》、马宇和梁源(2008)《重庆市主城区社会用字目前状况及文化背景分析》,而李现乐(2007)《社会用字规范理由研究综述》则对从20世纪80年代至2006年的社会用字规范理由的研究成果作了综述,在此不赘。
通过上述社会用字的调研,发现当前社会用字不规范的具体情况有如下几种表现:
(一)繁体字的滥用。这主要表现在街道牌匾用字、国家机关单位用字、学校校名用字等之上。如牟晓明(2011)指出,连云港市市区不规范用字的目前状况主要表现在商店招牌用字泛用繁体字等,如“仙人湖茶館”“空調雅座”等。李艳(2012)指出了巢湖市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的主要表现在滥用繁体字上,并对繁体字每个字出现的字频进行了统计:國(176)、車(132)、於(107)、發(96)、髮(82)……同时还发现繁体字的使用也是比较混乱,其中较为明显的几个理由是:一是繁简混杂现象如“东園诊所”“中國健儿”等;二是繁体字偏旁与简化偏旁随意拼凑,如“缆”字被写成左边是简化偏旁,右边是繁体偏旁;三是繁体字误写,如“头发”的“髮”写成“发展”的“發”等。
(二)使用二简字、错别字和生造简化字。如李艳(2012)指出,已经废止的二简字仍在使用,并对各字频进行统计:旦—蛋(19),仃—停(18)……同时发现生造简化字10处,出现113字次,其可分为:形声自造的“”(焖)等;偏旁替代的“并”(瓶)等;同音借用的“另”(零);类推简化的“”(袜);整体轮廓化的“”(数)等。而错别字随处可见,错字表现为:增加笔画“”(烧)等;减少笔画的“”(面)等;偏旁错误“”(练)等;笔画误写的“”(窗)等。而别字表现有音近而误、形近而误和义近而误等几个方面。

(三)路牌拼音拼写错误等

如牟晓明(2011)指出街道道路各文字没按词连写或按词分写,如:“学院路”写成“XUE YUAN ROAD”,应写为“XUEYUAN ROAD”;“苍梧路”写成“canwulu”,“苍”写成“can”,丢了“g”。拼写不统一,如“绿园南路”就出现了以下3种写法:“LUYUAN SOUTH ROAD”“SOUTH LUYUAN ROAD”“LUYUANSOUTHROAD”。
四、当前社会用字调查应一如既往进行,以促使城市语言文字逐步规范化论当前社会用字调查仍有必要性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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