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经营铁路保险市场 完善铁路服务体系

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铁路是社会经济运转的大动脉, 铁路的高速运转,为完成客货运输任务、提振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但是,高速具有高风险,如何防范和规避铁路运转中的风险,不但要从开建新线、既有线维修、软件升级等方面夯实基础,而且需要在完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基础上,引入保险保障机制,以期保证铁路正常运转和发展有一条必备的安全保障网。
关键词:服务体系;风险;安全;保障功能
一、引言
以高速铁路为标志的铁路划时代的发展模式,毋庸置疑要在设备技术先进领域基础上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作为社会经济的主要保障手段,保险在铁路企业的保障力日益增强,对财产保险和人员意外险的险种选择应该提到议事日程,加强保险的宏观管理和理算、以及筹备和设立保险机构正逢其时。

二、铁路保险市场的形成和主体险种

铁路保险市场始于上世纪末的铁路货运险,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逐步发展壮大,在社会上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众多保险公司以后,铁路企业选择由铁路部门保险业务。如今在各铁路局,就有铁路所属保险专业公司或兼业公司间接销售铁路保险产品。其机构和人员均属铁路管理部门。铁路在与当地保险公司签约后,形成协议委托关系。由于铁路保险行业管理人员不足、人员不够,铁路保险的发展产生制约和瓶颈。
目前,铁路保险市场主要有财产险和人身意外险,其中财产险又有货运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人员意外险又有旅客人身意外险、机动车辆驾乘人员意外险和职工意外险,其方式存在两部分:一部分是作为被保险人,铁路企业有财产保险和职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另一部分是作为人业务的保险,包括货运保险和乘客交通意外保险。

三、铁路财产保险及其

(一)铁路财产保险概况。铁路企业拥有庞大的资产及人员规模,而且地域分布广,风险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目前,财产保险主要为非运输经营场所和汽车等风险行业和设备的保险业务。对房屋建筑物投保基本是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保险,例如旅馆饭店等具有经营环境风险行业的财产保险,铁路局未进行统一要求和强制,只是倡议性推广和经营活动风险分析,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使经营企业经得起大风大浪,大起大落。
铁路房屋建筑及设施和铁路机车车辆、线路等固定资产基本没有参加保险,其理由可能是铁路资产规模庞大,安全性能相对稳定,如参保成本较大,对铁路企业来说可能需要面对很大的成本压力,但由于存在发生事故风险的偶然性,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做出反应,对资金要求时间紧迫,保险理赔即能做到。假如付出巨额保险金来应对风险。在既无实质型风险因素或因素较少,又无明显的道德心理风险因素的情况下,铁路企业有无必要则需要精算理算,再行取舍,所以,大型企业这种自担风险的做法比较实用,自保公司无疑也是上佳选择。
(二)铁路机动车辆保险。作为铁路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机动车辆保险管理铁路部门通常与当地保险公司合作,按照资格签订相关保险协议,由铁路保险部门和签约保险公司一道统一管理相关单位的车辆保险业务。
一般情况下,铁路局根据情况和需要统一规定险种和资费标准,由保险公司对某段、某公司等具体单位核保和缮制单证手续,用车单位认可后据以支付保险费,列支本单位成本费用。期末,保险公司汇总后按照保监委规定和保费合计计算支付保险费给铁路局,计入铁路收益。作为铁路企业管理者,铁路保险部门对用车单位车辆保险进行集中统一,从路局到站段进行宏观管理,最终体现的是 保险团购,支付净保费,节约了成本,增加了铁路整体收益。
(三)货运保险及其保险业务。1、货运保险业务系铁路保险的主要业务,即铁路企业货主向当地保险人铁路运输货物的承保业务。作为保险人,铁路保险的展业一方面要做好货主的宣传说服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做好车站一线职工的梳理工作。对货主而言,参加保险的费用只占货物价值的千分之几,单位成本的影响程度甚微,而参保后的放心心理和万一毁损后的实际赔付却会让他们对保险进行正确选择。因具体面对货主保险业务的是铁路一线职员,如何提高其保险的主动性积极性成为保险部门展业的重要方面。
2、在铁路货运方面,货运险以货物(保险标的物)价值和相应费率计算保费金额,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厘定,实际投保是货物价值由货主现场确定,因参加保险坚持货主自愿原则,铁路经办人员即使发现情况往往也无法左右货主少计价值少交保费的主观故意。铁路货运保险具有替代品,铁路企业不希望业已争取到的保险客户另行选择。这样,货运险中的不足额投保大量存在。对此,不光影响保费收取,而且不利出险理赔,应该引起人的注意。
3、在货运保险的业务流程上,货运保险费是由铁路部门代收,按协议规定期限转交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出具保险,由于保险业目前仍是营业税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货主无法据以抵扣,因此,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货主在税收政策营改增后不乐意优先选择保险,给铁路货运险的营销造成困难。另外,保险公司理赔时对现场和理赔手续的严苛要求也使保险在铁路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4、铁路运输货物多数是大宗物资长距离投送,到达地与发送站往往相距甚远,给出险理赔造成不利局面,因保险公司现场勘查难以做到全国性委托,出险地经常存在无法取得现场拍照和手续不建全现象,而手续不完备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这样,货主在交付承运时选择保险会有后顾之忧,困惑中他们会经常提出咨询和异议,铁路部门为应对出险理赔需要添加保险服务。

四、人身意外保险及其

(一)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由于未做统一规定,目前大部分铁路局尚未开办铁路客运险。在铁路客运车站,铁路运营在取消铁路客票内含乘客人身意外险以后,就没有设置保险销售窗口,“去哪了”、“12306”等铁路售票网也基本未涉及旅客购买保险信息内容。旅客在购票时无法即时购买保险,失去风险保障购买机会,更谈不上如何选择保险人。个别铁路局也只是在客票点开展乘客意外险代售业务,无法满足需要。铁路部门还是要努力适应市场需要,开放保险准入条件环境,开办旅客人身意外保险销售。
(二)职工人身意外险。因保险意识还不到位,涉及铁路职工人员意外保险大多没有购买,铁路风险行业(如与电力和工程等有关的高危工种)的安全性未能通过参保得以切实保障。铁路职工收入较低,职工一旦发生人身等事故以后,企业和家庭面对的困难较多,目前主要靠职工互助解决的局面往往杯水车薪。因此,帮助职工参加保险能够为职工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形成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驾乘人员意外险。铁路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系驾驶和乘坐机动车辆的铁路工作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使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的身故、伤残及其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进行赔偿的险种。与车上人员责任险有很大区别,具有保险保障高、责任范围广、不用划分责任的好险种,目前,铁路机动车辆车上人员险两种情况并存,驾乘人员意外险属于优选险种,因理赔效果迥异,会有更多被保险人逐步放弃责任险转投意外险。
五、结束语
铁路部门应更加重视保险管理效益。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所以要尽快调整风险管理策略,有效防范风险,同时,健全机构和人员,大力提升管理层次,以调整铁路企业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同时搞好制度建设,努力研究新险种,拓展保险范围和规模,提高铁路资产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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