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历史我国

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都明确了公立高校的法人地位,但是,这并解决实践中的困惑。公立高校是法人,法人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立法并解决。《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法人分为四种: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很,公立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但是,公立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的归类,只是民法上的分类,而公立高校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行使着诸如招生、颁发学历学位一类的行政权力,看来,事业单位法人的说法仍然解决公立高校法人的性质问题。-以上为可参考的写作提示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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