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新野县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理由及措施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一、新野县蔬菜质量安全目前状况

目前,全县蔬菜复种面积常年在2.3亿平方米左右,产量15亿千克,实现产值17亿元。产品主要销往北京、兰州、西安、武汉、成都、襄樊、郑州等10几个大中城市,全县1.4亿平方米无公害蔬菜基地通过了省级认定,甘兰、西瓜、四季豆、番茄、茄子等18个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甘兰、大葱、胡萝卜三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新野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无公害蔬菜基地示范县和农业标准化基地示范县,县蔬菜产业园被确定为国家级露地蔬菜标准园。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野始终把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县政府出台了《新野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办法》,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运转机制,分阶段搞好检查督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先后制定了《 新野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 新野县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 、《 产地质量制约措施》 、《 新野县无公害蔬菜质量监控体系管理办法》 等文件,为生产无公害蔬菜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和管理保障。三是健全技术服务体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随时解决无公害蔬菜生产中的困难与理由。四是强化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成了全省首家县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同时,在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及各蔬菜批发市场设立检测点,初步形成了检测网络。

二、新野县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理由

1.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还较低
目前,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蔬菜产品生产经营分散,生产规模小,随意性大,组织化程度低,菜民应用农业科技水平差异大,缺乏生产过程的监控,自律意识淡薄,生产过程中存在个别农户使用残效期长甚至剧毒的农药等投入品,使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
2.标准和规范还不够健全,并且在生产中未能全面落实
新野县农业标准工作刚刚起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还存在着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化技术规程要落到田间地头尚需时日,标准化生产仍缺乏有效监督。
3.蔬菜科技发展水平和山东等地相比还很滞后
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存在人少缺编等诸多理由造成农村缺乏技术。
4.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分散且不太规范
在生产上,部分生产厂家使用混配药剂生产农药,包装标签上无有效成分的名称或者只印上有效成分英文名,有的混配药剂甚至含有禁用农药,生产者若使用就可能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在使用上,虽然国家对可能影响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肥料的使用、使用量和使用规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生产者大多没有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违规使用。这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理由最主要的理由之一。
5.优质农产品市场不够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
蔬菜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优质产品与劣质产品混同经营,同等的现象还很普遍,不利于形成优质产品的竞争力和质量安全的监管。检测上存在检测机构建立、检测体制不健全、特别是乡村缺乏检测机构和人员造成监管缺位,检测技术不高、检测人员结构不合理、检测设备不齐,追溯体系建设等诸多理由。
6.市场准入制度执行难度大
特别是产地批发市场准入制度执行难度大,农产品生产的组织特点是规模小,组织程度低,对每个农户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的成本比较昂贵。而批发市场管理者通过市场管理费等形式获得收入,因此为了实现经营收入最大化,他们会让尽可能多的产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在产地批发市场存在着只要交费,产品便能够进入批发市场的现象,市场准入制度执行难度大。

三、具体措施

1.强化源头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
要加强对生产者培训,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以提高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技术水平。建立集中交易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上制约投入品的使用,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为突破口,做到“五化”即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处理商品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在园区的示范带动下,逐步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实施蔬菜名牌战略,逐步推行蔬菜标准化责任制,对标准化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核,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
2.创建优质蔬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蔬菜的安全和优质优价
要利用现有市场或超市,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门交易区和销售专柜,逐步在县城建成1~2个消费者购买放心的场所。逐步开启县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形成检测档案,开展质量追溯。
3.大力发展公司农业,提高组织化程度
要优先发展蔬菜加工型、服务型和农业高科技企业,着力培育农业公司,发展公司农业。要运用市场机制,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提供组织保障。
4.建立健全县乡管理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要建立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落实蔬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健全县、乡、基地质量监督检测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执法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无公害、绿色产品的生产和认证,搞好证后管理,加强检测检查力度。
(作者单位:新野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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