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法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构建

更新时间:2023-12-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因此,需要根据法学应用性的学科特点,结合法学专业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对法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进行科学构建,并通过评价体系的应用达到提高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法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对法律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前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的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目前状况却令人堪忧。法学本科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中,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任务,对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更应当与时俱进将培养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专业人才为主要或首要目的来进行。同时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有自身的特点,急需建立与之相适应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法学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引导”。
1 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
1.1 坚持方向性与客观性并举的原则
方向性原则是决定并保证综合评价体系的性质和方向的准则。方向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形势下的培养目标及规格,引导学生明确发展方向和达到的合格标准。正确处理评价过程中的各种关系理由,确保评价活动的正确方向。客观性原则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范评价体系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要求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应坚持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排斥主观臆断和其他感情因素,真实全面的反应学生的综合素质效果。
1.2 突出全面性与性特色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或称为系统性原则,是指标体系应尽可能体现与素质教育相关的重要内容,能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多条主线反映学生的素质状况,以保证评价结果全面地、综合地、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性原则要求评价活动必须坚持参与的做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使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
1.3 目标一致性原则
目标一致原则是指设计的评价指标应与评价目标一致,同时评价指标体系内部各项二级、指标的具体内容之间必须相互兼容,不能把相互冲突的指标放在同一体系内。一致性原则还包括计算策略、时空界限、计量单位等的一致。
1.4 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要求评价体系的设计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可行性集中体现在“可比、可测、简易”三个方面,可比性是指评价对象之间或评价对象与标准法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构建由优秀论文网站www.808so.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之间的能够横向和纵向比较;可测性是指设置的指标体系能在教育实践中获取足够的信息,使评价对象在这些指标上的状态进行量化描述;简易性是指评价体系力求简化,对评价信息的统计策略简单易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 评价体系的内容
笔者认为当前法学本科学生的培养,应该是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法治意识、宽厚的知识基础、健康的身心素质、良好的人文素质、以及较强创新能力、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即实现知识、素质、能力的有机统一。具体来讲应包括以下方面:
2.1 思想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在学生综合素质中具有灵魂和核心地位。高校必须站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可靠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高度,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它要求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国家、社会有高度的责任感;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辨是非;系统地了解国内外时事政治,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方针政策,认清形势和任务,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以及强烈的法治意识。
(2)思想道德素质是指人经过后天环境和教育的作用而形成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以及道德行为、道德品质等多种因素的有机组合。当代大学生正处在国家大变革、大发展、大开放的重要时期,各种不良思潮、腐朽思想沉渣泛起贻害无穷。大学生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的事件屡屡见诸于报端,也使得精英化的高等教育饱受质疑。对大学生而言,他们正处在思想上逐步成熟、行为上自我制约能力逐渐强化的关键时期,强化道德素质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具有重要的调节、教育和激励作用。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良好的道德素质是大学生适应社会的基本要求,有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是大学生成才的动力,更是大学生立身处世的根本。
2.2 专业素质
在具有高尚的法律职业道德和严肃的敬业精神的前提下,在知识结构方面,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扎实的理论功底,不仅精通法律(本国法、国际通用法律和规则),而且还应当具备一般的人文社科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和必要的经济学、刑侦学、法医学、物证学等现代技术知识。同时在信息网络时代,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备运用网络等平台获取知识的自学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此外,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2.3 身心素质
身心健康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它不仅包括健康的生理体系,也包括心理方面的坚强的意志、谦和宽容的气质、达观的胸怀、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以及制约个人情绪的抑制力。现代社会的开放性、复杂性、易变性,尤其是多元价值观的冲击使大学生的心理理由日益突出,不同程度地导致某些心理失衡、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当代大学生一个重要特点是个性特征强,承受能力弱。因此,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应具有理性的思维,平和的心态,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承受失败和挫折的能力。要培养大学生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正确面对成功与失败、机遇与挑战,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理由,正确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制约、调节以及理性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2.4 人文素质
人文素质,即思想境界、精神情操、认识能力、文化教养等,是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的标志。人文精神教育是认识社会和人类自身,有助于塑造人的品格,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素质。人文素质主要包括:自觉关怀他人、关怀社会、关怀人类、关怀自然的作用和价值; 关切人类社会生活的重大理由;善于理解和吸收国内外文化历史的精华;具备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和审美情趣等。此外,由于网络的高速发展,当代大学生对网络的依赖与日俱增,思维的方式策略受限,思路和观点也比较片面狭隘,甚至对很多事物缺乏基本的辨析和判断能力。高素质的法学本科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和法律理由应当具备多样的知识才能和比较强辨析能力,能够多角度、多层次地看理由,思路清晰,视野开阔,具有批判精神和怀疑精神,敢于发表不同的见解。这就需要培养学生具有敏捷的思维和勇于探求事实真相的能力,善于发现和解决理由,拥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尤其是辩论能力。
2.5 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薄弱早已为法学教育界和司法界长期诟病,实践能力的匮乏也使得学生就业能力和存活能力受到严峻考验。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对实践能力有着非常高的要求,涉及到法律的理由一般情况下也是比较棘手的理由,无论是在学习的过程中还是在毕业后,绝大部分学生将走向社会,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逻辑推理和法律论证过程,通过多种思维方式,独立解决生活和工作中实际理由。因此,高素质的法学本科生应该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解决理由的能力和善于与人沟通、合作等能力。
2.6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运用知识和理论,在各类社会领域中提供具有开拓性、创造性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策略、新发明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一向是我国人才培养的“软肋”。虽然法学专业是社会科学,但是创新能力同样不可或缺。我们国家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也已经到了深水区,新理由、新情况层出不群。这就需要大学生面对新理由、新情况和疑难复杂理由时能够运用创新型的思维,创造性的方式,开创性的解决和探索理由。一个高素质的法学本科生应具有全球化的视野,具有精确把握法条、深入了解社会现实并把理论和实践完美结合的能力,能够在解决理由时敢于和善于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新策略。
上述指标既是一名法学本科大学生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也体现了社会对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各个专业院系可根据自身的培养目标科学配置各个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通过量化处理即可对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3 评价体系的应用
评价体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评估,二是督促,三是激励和引导。综合素质成绩并不是简单的加分,一个好的评价体系就是三者作用的有机结合。这一评价体系既可横向判断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状态差异性,又可反映学生纵向的综合素质的发展成长状态。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之前应组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构,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相关部门应将学生上一年度考勤、奖励、惩罚情况、学习成绩、政治表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劳动卫生各类记录汇总后公布于众,以便学生查询。评价体系的各项素质内容,经过逐级分解都可以实测计算。如对于理论知识、工具知识、技能素养,是根据该生在校期间由各学科教师考核所得分数中计算;对于部分素质,主要属于行为类的,诸如课外实践活动成果与受表彰状况等,是通过等级评价转化成相应分数的。虽然对于部分不完全可测项目转化成等级分数具有某些模糊性,但只要按照基本素质指标法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构建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进行归类和量化处理,各项指标便均具有可测性。如思想政治类的党团课和教育实践活动等;思想道德类的志愿者工作、公益活动等;实践类的模拟法庭竞赛、单科或单项竞赛、优秀设计、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科技创新类的各种挑战杯、创业杯、创新杯大赛、科技论文及创业活动等;人文类的书画比赛、辩论赛、演讲赛、读书活动或人文社科论文、调研报告、文章发表获奖等;文体类的歌唱大赛、文艺活动、运动会、团体操、球类比赛等。此外,评价体系在具体应用时应当与激励机制如奖学金制度相结合,既便于发挥其作用,也利于减少重复性的工作。对于学生提出的异议和诉求,测评机构应当通过法治程序解决,如召开听证会等。
评价体系的应用,既有鉴定、诊断的作用,又具有选优和激励发展的功能,可供教育管理部门根据需要选择,但素质教育关注更多的是通过评价激励学生素质的发展与提高。同时评价体系也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体系,要与学生的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结合,对各项指标及权重进行科学配置并进行适时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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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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