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组织管理层和会计监督辩证博弈

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系列组织中,管理层对会计监督的态度和感觉往往比较复杂,他们既需要会计监督所管辖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一种保证,同时又忌惮会计监督对其工作推进的表层阻碍,二者之间往往形成恶性博弈循环。对此,有必要应该以刺激正向作用发挥为基点,从博弈双方分别入手,推进二者之间实现合作性和谐博弈。
关键词:管理层;会计监督;合作性和谐博弈
1001-828X(2014)09-00-01

一、组织管理层和会计监督的概念内涵

管理层,从词义上看是特定事务负责人员的集合,基于具体事务的委托分解层次,管理层本身往往也是一个复杂的体系;组织管理层,是特定组织的负责人员群体。基于叙述研究可行度的需要,本文所指的组织管理层有三个特点,一是只包括组织最高层的管理人员,不包括中层或基层管理人员;二是以主要负责人为主,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是行政长官及权限相对大的党委主官,对于企业而言是总经理或带有其他职衔的企业法人,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的术语是“单位负责人”;三是倾向于与会计监督层面相关性较高的管理层成员,一般除了主要负责人外是负责财会事项或相关实务的其他负责人,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是特定行政副职,在企业组织中而言是副总、总会计师等等。
根据会计法第四章《会计监督》中的相关规定,应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内部监督,即“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二是财政部门监督,即“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三是其他外部部门监督,即“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其实,从严格作用上说,这些部门的监督已经属于审计监督、金融监督等范畴了。所以,笔者认为会计监督主要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及外部财政部门监督两种。

二、会计监督对于组织管理层的双重作用

对于组织管理层来说,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给他们带来的感受应该是双重性的,即负向作用和正向作用两种。
在负向作用方面,会计监督的存在给组织管理层的第一感觉应该是行为制约和束缚。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赋予会计人员面对组织管理层说不的权力,即制约权力。在管理者自身利益与组织利益普遍存有偏差的现实情况中,这种制约最普遍的表征是冲突,这也是组织管理层和会计监督博弈中的最集中表现。
在正向作用方面,一是协助其完成部分法定职责,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组织管理层和会计监督的辩证博弈相关论文由www.808so.com收集,内外会计监督的重点也在这里,会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实际上是为管理层该指责的深度履行提供保障;二是推动其规范优化自身的管理行为,会计监督最基本的职能是检查,发现理由发生点反馈给管理层,督促推动其根据情况适当纠偏,籍此规范优化了他们的相关行为;三是推动组织发展的参谋,会计监督不仅可以检查挑错,还可以进行财务分析,根据分析情况对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资金运用效率等提出系列倡议,为管理层主掌推动组织发展提供参谋。

三、 组织管理层应对会计监督的复杂态度

面对作用双重的内外会计监督,组织管理层虽然有法定的配合职责,但在实际情况中的应对态度复杂多样,主要有如下四种。
一是配合。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会计事项”、“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鉴于这样的规定,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组织的负责人在不同程度上均做到了配合支持。
二是压制。基于组织管理层在掌握资源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对会计监督尤其是内部监督主体进行压制;在微观的资金支付方面,强行压制内部财会人员执行自己的意志,对基于会计监督职责而拒绝者进行职位打压或岗位调整;在会计行为实际上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况下,强力指令内部财会人员虚账,产生并披露有利于管理层的会计信息。
三是应付。应付的表征实际上也是一种配合,只是消极成分较多,实际上是敷衍,这方面的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在会计岗位及会计部门资金供应方面安排潦草,严重形式化,致使组织内部会计基础实质薄弱,制约了内部会计监督,也影响了外部会计监督;二是指令内部财会人员制账,将虚假的会计信息提供给财政部门,消极应对外部会计监督的推进;三是在内外会计监督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带领属下员工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拖延、隐瞒甚至拒绝。

四、推进组织管理层和会计监督合作性和谐博弈

总之,在组织管理层和会计监督之间,表层的负向作用较为明显,压制、应付态度较为严重,内容复杂的博弈往往被异化为相对单纯的对抗,需要进行适当整改。对此,笔者认为应该以刺激正向作用发挥为基点,从博弈双方分别入手。在内外监督主体方面,应该在提升个体素质及胜任能力的基础上,推动会计监督从相对单纯的检察监督向涉及内容较为广泛的监督管理转型,在紧抓违规违法监督的同时强化绩效监督、决策监督等分量,最大化地提升正向作用的占比,为二者实现合作性和谐博弈提供原动力。在组织管理层面方面,不仅及时、充分、全面地“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全力配合内外会计监督,还积极与内外监督推行主体密切沟通,激励他们帮助自己深度分析所管辖组织内部的得失及深思发展思路,最大化地发掘会计监督的正向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高宏峰.优化财政会计监管提升监督成效[N].中国财经报,2014-03-15 (005).
[3]罗莎.从记账财务到过程制约的管理会计转型[N].中国会计报,2014-03-14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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