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理由

更新时间:2024-01-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会计信息失真理由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顽疾。文章以万福生科财务事件为例,基于GONE理论分析其财务的成因,并对其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最后对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理由提出倡议。
【关键词】万福生科 财务 成因
上市公司财务是一种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理由。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也日趋加强,相关的法律制度也正在逐步完善,然而一些现行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监管的缺位,使得上市公司财务始终不能得到切实的防治,事件屡禁不止。上市公司财务是在内外因共同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根据GONE理论,上市公司财务主要是由Greed(贪婪)、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Exposure(暴露)四个因子共同作用下产生的。本文以万福生科财务事件为例,对其财务的会计手段、成因、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从内因“贪婪”和“需要”,外因“机会”和“暴露”来分析万福生科财务的成因,并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理由给出倡议。

一、万福生科财务事件简况

万福生科全称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2年11月22日深交所公开谴责万福生科,次日万福生科公开致歉,此后,万福生科发布更正公告承认业绩不是真实的。
2013年3月1日,万福生科公告称,自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加上2012年半年报,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28亿元。由于涉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差错和虚假记载,2013年3月15日万福生科再次遭深交所公开谴责。而根据创业板“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3次公开谴责终止上市”的上市规则,公司若在36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万福生科从营业收入、预付账款、在建工程、流等环节进行财务,自2012年9月起逐步被,从最初的半年报到2013年3月2日自查公告中承认的2008年至2011年累计,长达4年,从万福生科的财务报表、更正公告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其财务的会计手段沿袭的仍然是传统套路:(1)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虚增资产。万福生科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增营业收入,通过编造虚假客户,虚增销售业务。一些案例的公司往往选择虚增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然后再将应收账款等计提坏账准备;而万福生科则是通过虚增“预付账款”和“在建工程”虚增资产。同时通过大量的支付预付账款,将预付账款走一下账,资金又重新回到公司。万福生科会计信息披露还隐瞒了相关交易、生产线停工等重大事项。

二、万福生科财务的成因

从内因“贪婪”和“需要”来看,万福生科需要上市来获得市场资本,并进一步获得并提高公司的形象;从外因“机会”和“暴露”来看,当地政府追求所谓政绩,对其形成推动,再加上现行制度和政策所提供的机会,以后处罚较轻等。
1.通过获得上市机会,取得市场资本。大多数公司都十分热衷于发行股票上市,因为上市后可以获得超额收益、圈取市场资本,拥有上市资格已成为某种实力的象征。我国股票发行上市实行的是审核制,即主承销商首先根据市场需求选择、推荐优质的企业上市,然后按照《股票上市发行核准程序》等规定,拟发行股票的公司进行申报,由发行核准委员会按规定进行审查,最后符合条件的公司由证监会核准发行股票上市。万福生科在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情况下,就通过财务来粉饰其经营业绩,从账面上和会计报表上达到相关要求,从而获得该种资格。
上市前,万福生科曾被作为湖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广为宣传报道,报道内容显示与招股说明书上所披露的产能信息相差甚远,同时,公司还调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虚增资产,对财务信息进行。在湖南的众多粮食企业中,万福生科并不出名,但是却于2011年7月19日顺利通过了证监会和发审委过会,成功发行了1 700万股股票,获取资金4.25亿元,并最终于2011年9月27日上市。万福生科正是为了取得上市,依靠发行股票来获取资金,才通过财务编造了这一弥天大谎,也为其后的层层谎言埋下了祸根。
2.通过行为缓解企业内外的压力。地方政府的业绩与当地企业的业绩和上市数量密切相关,这就促使一些地方行政部门会热衷于推动企业上市,给政府领导带来所谓的“政绩”,同时也可以为地方带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的资金,企业自身也可以得到相应的政府奖励,另外与企业相关的各种利益关系的相互促动也是其追逐上市的另一诱因。种种压力和利益摆在面前,企业进行财务也就在所不惜了。
当初地方政府极力推动上市也是万福生科财务的理由之一。万福生科原本只是湖南常德的一个米业加工厂,在万福生科上市以前,常德当地企业上市状况不甚良好,而万福生科所在的桃源县甚至从未有过公司上市,万福生科在桃源县发展还算良好,政府就公司上市理由曾多次进行问询。而龚福生在多年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所营造的关系网络牵扯到的各方也都希望公司上市从而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利益,各种因素的相互促动,给了万福生科编造业绩,的动力。
3.现行制度和政策给行为提供了机会。我国的《证券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对公司上市资格、配股、挂牌等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监管部门之间的功能相互交叉,标准也不统一,难以有效发挥监管作用。虽然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都要对企业的税收、财务、物价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也会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都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对财务和相关机构的的惩处措施较轻,财务被发现的代价远不及获利大,也是公司财务屡禁不止的一大动因。
4.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随着现代企业以及公司法人制度在我国的不断推行,我国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法人治理要素。但是有些企业这些相关机构却存在事实上的缺位理由,不能发挥其相应的监督和管理功能。另外,财务人员欠缺独立性,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甚至迫于压力而不得不,也是财务得以成功实施的理由。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成的后果及引起的反思

万福生科在创业板三周年之际爆出如此大的财务行为,给现行制度当头一棒。与此同时,也让很多人对某些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产生了极大的质疑。继“绿大地”之后,财务、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其实,纵然这些公司为了精心策划,却无法尽善尽美,细心调查便会发现事件是有迹可循的。《第一财经日报》在万福生科上市之前就对其进行过深入调查,并对其业绩虚高等疑点进行了报道,然而并未受到重视。监管机构应该对预备上市的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涉嫌、有异常情况的公司深入调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由于地方政府和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都存在利益共同点,仅依靠当地监管部门并不能切实地发挥监管作用,可以让社会审计参与上市公司的审查,聘请财经记者团队对预备上市的公司进行秘密调查,看其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财务的理由。
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法责令者直接退市,是万福生科也敢于上市的理由。《证券法》对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仅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仅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然而与上市后所能攫取的巨额利益相比,这些便显得微不足道了。《证券法》这种轻退市重罚款的规定导致企业不惜铤而走险。虽然沪深交易所已经对退市制度进行了完善,但监管上的缺失与缺位,使得行为仍然层出不穷。此次对万福生科的惩处目前仍然仅限于罚款和禁入,并不严厉。对于此类企业,应该对其进行更为严厉的惩处,责令其退市并赔偿股东相关损失,给后继意欲的企业警示。
对机构与相关人员处罚过轻,也是财务频发的理由。万福生科的财务数据中有不少冲突矛盾的地方,其供销商往来账目、采购合同都存在许多不实的地方。如果保荐人及相关人员能够走访这些商户,仔细审视合同,理由也就不难发现。而像万福生科这样的,从会计报表分析的角度,是完全可以识别的。平安证券及其保代并没有履行勤勉尽责的职责,才最终酿成这一恶果。所以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保荐机构的惩处力度,一旦涉足欺诈上市应撤销相关保荐机构的资格,强化其责任,增加其违法成本,让保荐机构不敢轻易涉足或包庇财务事件。
四、结语
企业纷纷被,其实更是向市场敲响警钟。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上市的公司来说,因财务而受到的惩罚甚至于退市的风险,不仅是企业的灭顶之灾,而且还会有后续的社会理由需要解决,会造成极度不良的影响。因此,我国应该完善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财务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对上市企业财务者要给予应有的严惩,涉及的机构和人员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惨重的代价,这样才能给后来者警示。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力度以及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对财务事件不仅应该“重治”,更应该“重防”,这样才能给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一定的保障,避开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为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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