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财政会计监督乏力原因与强化措施

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目前会计监督乏力是导致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理由,在于现行会计法律制度设计有悖于会计运转与监督的内在规律.新的《会计法》(2013年1月1日实行)旨在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的实际,以财政监控为中心,健全会计监督体制,同时严格界定会计法律责任机制。本文对财政会计监督乏力的理由进行分析,并就此抽象出一些规律,并以笔者的实务经验为依据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倡议。
【关键词】监督乏力;财政会计;强化措施
一、 引言
随着近些年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之中,然而完善的进程相对于经济的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这也就决定了财政会计监督理由不断,一次次挑战着现有的财政会计制度。这就要求在新的《会计法》的指导下建立新的财政会计监督模式,从而将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都融入到这样的监督模式之中。监督模式不科学就会容易导致财政腐败,不利于推行的“阳光财政”政策。本文从财政会计监督乏力的理由和如何解决的措施等作进一步分析。

二、 我国财政会计监督乏力理由和目前状况

在新的《会计法》颁布之前,我国财政监督机制是相当混乱的,对于财政会计监督机制的系统性的法律法规到现在可以说还是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预算法》(修改稿还在审理)也没有明确规定财政会计监督的理由。虽然早在2004年国务院曾经颁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财政会计监督进行具体规定,对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我国目前对于财政会计的监督在形式上还是相对单一的,没有发挥其防范功能和教育功能。长期以来,财政监督工作都存在懈怠的现象,随着时间的积累,财政领域的理由也在不断积累,很多理由已经很难解决,目前方式也大多是突击性的、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并且,财务部门的检查大多也重视结果,而在全面检查的过程中具体检查较少,仍然是以突击性的专项检查为主,而不能进行连续性的检查活动,也自然将检查监督工作无法完全落到实处。
另外还有一些细节理由,例如很多财务负责任人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的理由,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会计工作人员认为会计工作只要做好会计工作就行,而忽视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从而使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执行人员也缺乏依法行事的认识,由于缺乏认识,自然也就对生产经营核算就不够真实和准确,更多是时候只是听着领导的意志办事,即使违法或者违反规定都不敢违反领导意志。政府针对这样的具体情况,为了避开企业会计信息出现不符合真实情况的情况,也为了避开会计人员操作的随意性,政府针对这种情况对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均委派了财务总监,从而行驶独立的监督权。另外,在具体财务总监中权、责、利不是完全平衡的,经常都是执行者在扮演着全部的角色,而实际中监督者角色是被弱化了,并没有充分否决权和决策权,这些职位的作用都成了流于形式。

三、 强化财政会计监督的几点倡议

针对以上种种理由和财政会计监督目前状况,财政会计监督已经是到了不得不进行改革的地步。认识得到改革会计监督的基本任务首先是要明确政府财政、社会、会计单位和会计工作人员在会计运作过程中的权责关系,使政府会计人员可以各尽其职、相互配合,从而实现高效、客观的会计运作,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财政会计监督方式的改善,笔者主要有以下几点意见:
1.构建稳定有效财政会计监督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财政机关和审计机关各有自己的权责,所以它们作为监督主体就必须分开,对于相应的财政监督法律应在新《会计法》上还需要不断完善,从而从法律上确保财政会计监督机制。我们都明白只有通过法律的程序才能使监督的各项职权和责任以及监督的策略程序等得到保障和切实的执行,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是一个保障对于监督管理的各项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也需要进行详细的制定,尽量多的采用法律的手段而少用行政的手段,另外公众的监督也是减少暗箱操作的有效方式,通过司法诉讼的程序也可以使监督的职能得到更有效的履行,加大执法的力度,使财政会计的监督工作更具权威性,从根本上解决财政监督的随意性,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中。
2.实行财政改革,建立财政管理有效机制
要想进行有效财政管理机制,首先需要尽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确认财政事项中自己转移和分配以及收费等行为。加强确认会计资格的确认,会计事务所的审查,对这些会计部门和人员资质上进行严格审查。对财政分配、财政管理和会计监督实现“三权分立”的模式,将其操作透明化,效率化。更加公正和严肃的进行财政会计监督。同时,建立一整套完整的财政部门的内部管理制约,将各个管理部门都有效联系一起,从而更有效、更高效的实现财政管理。
3.落实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事后的监督和突击性的检查固然也要进行,但更为重要的是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将事前和事中事后的整个财政会计工作都要进行经常化和制度化的监督工作 。
4.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财政部门在工作程序上应主动对群众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将政府财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转。另可以设立网站、电话或者邮箱等方式,支持群众将有价值的线索通过这些方式给管理机关,而且对人进行严格的保护,当然这是目前我国做的不够好的。
四、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目前我国的财政会计监督工作已经取得很大的发展,但是在总体上发展水平和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还是有很大差距。面对诸多理由,我们还是需要勇往直前,不断完善财政会计的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1]刘俊侠.浅议财政会计监督乏力的理由与强化措施.经营管理者,2011年第3期
[2]全承相.会计监督乏力的法制理由及其强化与创新.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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