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企业组织形态与经济转型成败

更新时间:2024-01-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近代以来,日本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同时,日本在处理经济转型方面的得失不仅与其国内的制度安排密切相关,而且深受国际经济体系的时代特征影响。日本政府与企业共同推动了经济转型,但决定转型成败的归根结底还是企业。可以说,日本经济转型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日本企业的组织形态。
作为亚洲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日本自20世纪中期以来经历了一系列的经济转型。由于这些转型几乎涉及了后发国家在赶超过程中所可能面对的经济转型类型,所以日本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他赶超型国家处理类似理由时的一个参照系。
关于日本实践的研究中存在一个难题,即如何对不同类型经济转型的成败进行统一的、具有连贯性的解释。与此相关,现有研究只对不同类型经济转型的成败分别进行分析,却无法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下解释不同类型转型的成败。笔者认为,导致上述现象的理由是现有研究没有准确把握日本经济转型的主体。
日本经济转型的历程与类型
日本在战后经历的经济转型始于经济体制转型和企业体制转型,并在其后经历了发展模式转型、经济—社会体制转型和产业—技术体制转型。经济体制转型是指日本在战败之后由战时体制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而企业体制转型是指日本企业由战时体制下的生产单位转变为具有特殊组织形态的经济主体。
以往的观察家们认为日本政府在经济中具有决定性作用。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商务部曾经将日本描述为“日本股份公司”。按此说法,日本经济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巨型股份公司,政府的经济事务主管机构相当于企业总部,各大企业则是其分支机构。①但是,上述认识严重背离了事实。实际上,战后日本的经济体制转型可分为两个阶段:在1945至1956年间,日本逐渐摆脱了战时体制的影响,市场经济的基本架构在政府的主导下得以形成;自1956年开始,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由直接介入转为间接引导。
类似地,战后形成的日本企业体制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但是和美国企业体制具有明显区别。具体而言,规定了战后企业的基本组织原则的日本公司法是以美国的商法为蓝本设计的,日本企业的法律基础和美国企业并无不同,但典型的日本企业在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组织形态和美国企业具有明显差异。②③
战后日本经历了两次发展模式的转型。第一次是指日本经济在内需主导型成长和出口主导型成长之间的转换。和通常的认识不同的是,计量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1975年之前,日本的成长是内需主导型的。耐用消费品的普及完成,在1975年之后,日本进入出口主导型成长阶段。第二次是指日本在汇率体制发生变化前后所经历的发展模式的转换。在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日元对美元的汇率被固定在较低的水平上。但是,在1984年的广场协议之后,日元在八年间升值一倍以上。急剧上升的汇率导致企业大规模地进行海外投资,国内产业开始空洞化;同时,同一时期的金融自由化政策助长了投机风潮,大量资金流向虚体经济,引发了泡沫经济。如果说第一次转型是自然而成功的,那么第二次转型则与国内外政策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导致了九十年代的金融危机。
经济—社会体制转型主要包括资源枯竭地区的发展转型、从偏重经济发展到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转型和产业布局模式的转型。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九州和北海道矿业地区的资源进入枯竭期,激化的劳资矛盾在1960年引发了号称“资本与劳动的总决战”的三井煤矿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了推动资源枯竭地区的转型,日本国会在1966年了《雇佣策略法》,以立法的形式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支持和职业训练。
资源枯竭地区的发展转型只是日本经济成长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理由之一,其他理由包括环境污染、产业布局过于等。日本政府较早注意到这些理由并环境保护立法和连续五次制定《国土综合开发计划》的形式来进行制约,佐藤荣作内阁提出的“社会开发”和田中角荣内阁倡导的“列岛开发计划”即典型地反映了上述政策的实质。客观地说,虽然上述政策没有完全达成目标,个别政策甚至引起了政治家和地方势力的勾结等理由,但在上看,日本的经济—社会体制转型适时地回应了时代的,产生了积极效果。
产业—技术体制转型是日本所经历的经济转型之中极为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战后的产业—技术体制转型主要有三次:第一次是从主要依靠进口技术转为主要依靠自主研发;第二次是在石油危机之后由主要生产“重厚长大”型产品转为主要生产“轻薄短小”型产品;第三次是在九十年代中期之后力图适应信息技术革命和模块化技术的兴起所引发的技术变化。面对前两次转型,日本不但出色地应对了挑战,而且借由转型的成功跻身于技术大国的行列,被誉为最善于应对技术变化的国家。④但是,日本在面对第三次产业—技术体制转型时却进退失据,至今在整体上尚未成功地实现产业—技术体制的第三次转型。⑤
企业的组织形态:转型成败的关键因素
如上文所述,日本政府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因此,相关研究在分析转型成败时将主要精力放在政府方面。然而,这样的思路并不可取。
一般而言,西方国家经济可以区分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经济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制度协调型经济。⑥但是,近年来国际学术界开始认识到日本经济具有一个本质特征,即日本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比市场主导型和制度协调型经济中的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更高、更强,日本经济是一种“企业主义的市场经济”。⑦⑧据此,笔者认为,企业是日本经济转型的真正主体,而日本企业的组织形态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经济转型的成败,日本实践对中国完成经济转型的借鉴之一即在于此。笔者做出上述判断的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政府可以启动经济转型的进程,却无法代替企业来从事生产活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的最的主体只能是企业。
第二,由于无法运用政策这一变量来解释日本两次转型的失败,所以在逻辑上很难将政府视为经济转型的主导力量。战后日本的经济转型有两次明显的失败:一次是汇率体制变化之后发展体制转型的失败,另一次是九十年代中期之后技术体制转型的失败。如果说第一次失败的主要理由是政策失误、即不应该在放弃固定汇率体制的同时推进金融自由化的话,那么第二次失败则很难用政策失误来解释。实际上,日本政府为应对九十年代中期之后的技术体制转型而一再调整政策,但效果都不明显。这表明此次转型失败的根本理由不在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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