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财政

更新时间:2024-04-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记者会上明确表示,造成中国经济增长减慢是伪命题,腐败与政府过多管制结合,解除管制减少腐败机会,使市场更好发挥作用,对经济增长有好处。
腐败不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中国、巴西等国在某个特定时间段,经济与腐败同样高速增长,绝不是因为腐败有效,而是在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政府主导进行大规模投资有边际递增效应。近些年政府投资越大,经济结构越差,就在于内在的贪腐毒瘤吸纳了大部分养料。贪腐风行的经济体不可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也不可能建立起法治市场经济。
使经济减速是一个伪命题,而单纯试图以财政手段,也是一个伪命题。
第一个伪命题:拖慢经济增速
2014年前6个月,经济运转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势头良好。2014年中国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4%,国家统计局在7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用简单的12个字概括了2014年上半年的经济运转总体趋势为“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升”。
虽然国家统计局的用词比较含糊,我们还是能从具体数据看出,2014年上半年的经济增长速度,的确放缓了。
那么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是否与有关?让我们用事实说话。据记者得到的第一手资料,上半年陕西省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900.62亿元,占支出调整预算的50.53%,增长10.06%,支出进度居全国第一。其余调研各省市多数均稳定在45%—50%之间,与往年基本持平。
但从支出结构看,很容易发现为何经济增速减缓。在本刊本期调研的六个省市中,均表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教育支出占比最大,分列第一、第二名。从支出方向看,民生财政理念为当今主流。虽然民生财政是一个比较暧昧的名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边际界定,但所有地方财政均表示至少将四分之三以上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了民生领域。这可以明显地看出,在2008年4万亿基础建设投资的大潮过后,已经进入了为当年的决策埋单的阶段。虽然各级财政均表示依然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但与前几年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这是今年上半年地方经济降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理由。
除了支出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是经济增长“刹车”的重要理由之一。本期调研的实例中,各级财政均表示在环境保护和产业转型方面有相当可观比例的投入。这些投入大致分为两类:原有高污染高回报型行业环保改造或搬离城区,以及产业转型升级工程。无论是这当中的哪一项,都对以能源型、重工业型甚至工程原料供应类企业税收为主要来源的地区(北方居多)的财政收入造成不小的打击。由于地方税源改革的长期不落地,而这些地方的第三产业、新兴产业又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可靠的、可持续的地方财源,甚至一些资源型、工业型城市基本无法转型为以服务型企业为主要财政来源的模式,地方财政对这种可预料的财政减收只能硬扛,并没有太好的解决方式。
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压之下,土地财政的逐渐降温,也是经济增幅减缓的一个客观理由。在宏观政策的调控之下,房地产业有别于前几年一直处于沸点的状态逐渐降温。这不仅对房地产业甚至基建行业产业供应链上的一系列地方财源致以重创,也让作为地方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土地出让金被动减少。
综上所述,拖慢经济增速的确是个伪命题。
第二个伪命题:财政可单独
从财政层面说,其实有三个层次:第一,财政能不能;第二,财政能不能单独;第

三、如果不能,财政能不能防腐。如果能,财政应该处于链条上的哪一环。

我们把这件事拆开来谈。
第一,财政能不能?纵观现今的大局,并未出现财政以自查形式找出腐败案例的先例。绝大多数案例均通过纪律检查方式得出。而的主体部门不是也不可能是财政。
但我们并不能简单地断定财政不能在工作中起到应有的作用。腐败来源于权力的利益交换,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腐败在广义上可以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变异现象。
那么财政部门主管的财政资金,可以说是权力所觊觎的相当大一块利益。在腐败案件中,多数官员有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那么如果财政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来封堵财政资金存在的一系列寻租空间,是有可能作为的“利器”存在的。
第二,财政能不能单独?答案是否。任何利器,必须有它的使用者。财政的技术手段只是一种手段,而绝大多数腐败案例,都是在财政资金拨付到某部门之后,在项目运转过程中进行挪用甚至占用的过程。现在的财政部门,尤其是地方财政部门,极少能实现财政资金在拨付到部门后的追责功能,而如果某笔财政资金是由上级领导授权拨付,财政对其流向的监管作用可谓微乎其微。即使财政部门利用绩效、信息化等手段实现了财政资金的拨付后管理,在没有地方主政者的首肯下,对平级甚至上级部门的资金挪用也无法阻止。
第三,如果财政不能单独执行任务,那么财政在工作中的定位应当如何?根据十八大之后财政部门工作的新定位,财政部门在工作中应当定位于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细化、审核以及告知三种职能。
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细化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最明显的当属现在全国各地财政都在研究的,从部门预算到项目预算的预算编制方式改革。除此之外,这还与当前财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预算编得越细,就像渔网网眼越小,财政资金中的寻租空间也就越小。而信息化建设则将人工不可完成的浩如烟海的财政数据处理变为现实。
财政的资金流向审核职能,来源于财政绩效,甚至政府绩效工作的完善,这并非是财政一家可为的工作,但作为财政资金的主管部门,财政必须对按照预算拨付给部门之后的财政资金流向负责,直到它符合所属项目的绩效考核目标为止。而这项工作在现有体制之下运转极难,几乎没有部门愿意将自己部门当中的所有真实项目经费对财政部门公开。因此以财政审核方式防止腐败,对财政来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最后,是财政应有的告知职能。由于部门间和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等,地方政府主管领导通常不能全面的得知每个项目的安排和进展情况。这也变相的造成了一些可以“闭门操作”的政府项目,有些人因此从中牟利。通过财政手段,可以借鉴公司理财中的记账甚至报账手段,在客观上可以让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及时得知一些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总而言之,财政部门从部门职责上来说,并不是一个“”的部门,而是一个专注于以财政手段“防腐”的部门。而且在地方财政职能无法完全发挥的许多地方,这些“防腐”的手段,效果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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