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面临多元化世界贸易创新

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建立在《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基础上的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处理WTO成员履行世界贸易各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关键性机制,它保障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预见性和安全性,对于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具有重要作用。多哈回合久而未决一定程度上促生了新生的多边贸易存在形式,在这样的背景下,WTO应从传统的争端解决机制中跳出来,对自身解决机制的定位、管辖等进行创新,以推动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发展。
WTO在世界多边贸易上负有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的责任,负有调节成员国间争端的职能。鉴于GATT包括回合上达成《关于通知、磋商、解决争议与监督的谅解》对争议解决程序等多年经验,于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简称DSU)成为WTO争端解决制度的核心内容。在DSU之上形成的争端解决机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自1995年1月1日开始运作以来,到2014年11月5日,共受理了486起争议。用实践,保障了WTO的成功运转。
1 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析
WTO争端解决渊源。WTO争端争端解决机制源于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47)第22条和第23条,对GATT缔约下的多边贸易争议做了定义、将磋商作为通过多边方式解决争议的必要前提。在争端处理中,GATT也由最开始的外交程序发展到专门成立的工作组。于1979年11月日内瓦第35届缔约方会议上通过的《关于通知、磋商、解决争议与监督的谅解》,对GATT在争端解决上作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在GATT之下,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专家组报告进行通过或批准,这就成了GATT的致命缺陷:因为原则之下各方利益交织,利用这样的程序设置达成各自的目的,始终难以达成一致,那么这样机制下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也就失去了作用——在1991-1994年间,GATT成员方提出了36项申诉,12个专家组做出了最终报告并在全体缔约方中三方,一致通过的仅有4项[1]。又因为GATT下争端解决机制本身缺乏明确、肯定的时限规定,让整个争端解决程序效率陷入未知。
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成为WTO争端解决制度的核心内容。
WTO争端解决程序。WTO成员就解决争议事项必须先进行磋商程序。磋商程序是争端解决程序的最开始必须经过程序,也是最基本的争端解决程序。根据DSU第4条规定,如果WTO成员认为它在WTO某协议下的权利由于另一缔约方所实施的法律或者相关措施受到损失,该成员应当向后者提出磋商的书面请求。在提出书面请求之后,时效性规定有当10日未答复/30日约定期限内未磋商/60日磋商未解决之时,提出申诉的一方即可以请求DSB实力专家小组解决争议。
专家组解决争议的司法程序。按照DSU第4条规定,在磋商未果的情况下,申请人有权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请求。向DSB递交的申请书包括已阐明是否进行磋商以及申诉的法律依据。则专家小组可设立。专家小组则按照DSU第11条规定之权限,对所审理的事项作出客观的评价,包括认定案件的事实,有关涵盖协议的可适用性和一致性,提出相应的倡议或裁定。专家组应于其成立后6个月/紧急3个月/至迟9个月内向DSB提交报告,并向缔约方分发。DSB与争议各方应在报告分发后20天后/60天内对报告进行评审,除非某一缔约方声称就此提出上诉/一致不通过,否则报告自动通过。
在专家组报告向WTO全体成员散发之前,有关争议各方还可以就他们之间争议的内容继续进行磋商并达成和解。
上诉机构程序。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上诉程序,是有效减少专家组决定错误的风险,以便使自动通过程序不受政治的干预和抵制。根据DSU第17条,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作为WTO设立的常设机构,“审理专家组报告中所涉及的法律理由,以及专家组对这些理由作出的解释”。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的意见,上诉机构应予以调查。上诉机构应自提出上诉之日起60天/最多90天内做出对上诉事项的决定。其报告提交全体缔约方后30天内由DSB通过,除非一致不通过,否则争议各方应无条件接受。根据WTO报告所列图表(表1.1),可以看出上诉程序在整个争端解决程序的地位相当重要。
表1.1 按年算进入争端程序案件统计[3]
仲裁及选择性的争议解决策略。仲裁作为解决WTO成员间争议的策略,主要规定在DSU第21条(3)款(c)项、第22条(6)款和第25条中。
仲裁在争端解决程序中三种存在形式:(1)执行DSB已经通过的专家组或者上诉机构裁定的合理期限,即执行报告的“合理期限”包括三种允许的方式:败诉方提出具体执行期限由DSB批准、争议双方在报告通过后45天内共同约定期限、仲裁员在90天内决定此项期限,且一般不应超过15个月;(2)仲裁解决在败诉方执行报告的条件下,胜诉方对其采取的中止减让或赔偿等报复性措施所涉及的合理金额的理由;(3)根据争议各方业已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选择性的争议解决策略(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是指除磋商、专家组、上诉机构、仲裁程序以外的争议解决策略,通常包括由争议各方共同选择的第三者斡旋、调解,或者通过特定的专门委员会专家就争议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2 WTO争端解决的近况
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案,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国际私法的范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准司法”性也为争端解决和合法性和正当性提供了依据。且不同于国际法院,所有WTO成员国都要接受该机制的强制管辖。经过20年的多边贸易争端处理经验,包括对条文的解释、对相关法律的引用与适用、报复机制的发展,以及学者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为多边贸易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预见性高”的端解决系统,对于国际间多边贸易的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主席H. E. MR Shahid BASHIR及Jonathan T. Fried在任期的报告以及数据(表2.1、2.2、2.3),可以得出,从1995-2013年间,除了2011年较为特殊外(2011年起诉应诉方一半为欧美,一半以上论点为反倾销争端),其余各年争端主要通过磋商以及调解解决,专家组做出的报告在近几年数据尤为少。笔者查阅WTO文件,发现这几年关键理由在于反倾销案件上,且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较量。这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的转型阶段,即使在各方积极向专家组提供资料,也难与裁决。
表2.1 1995-2012年间成员国磋商请求数目[4]
表2.2 2004-2013年间成员国专家小组成立数目[3]
2.3 报告散发后达成协议的解决[3]
3 多哈回合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及多元化国际贸易环境的繁荣
多哈回合的影响。于2001年11月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启动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多哈回合”是WTO史上迄今为止影响力最大尚未取得完全成果的回合议程。该议程前后经过七个回合,迄今历时13年,将原本计划3年的谈判延长到13年,直到2013年底达成了第一份成果《巴厘一揽子协定》,36个议题缩减到了10个,且未涉及最核心议题,因印度等一些代表最后的“反悔”使协定至今未纳入WTO规则体系。
多哈回合尽管是对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但一方面由于谈判主要涉及农业、市场准入、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和区域贸易协定等有关现有协定条款包括《谅解》的澄清和改善,这些都是贸易争端的主要申诉项以及条款的明确解释;另一方面谈判旷日持久却收效甚微,给成员国带来的失望情绪以及WTO多边机制的影响,都直接影响到争端的解决。
多元化国际贸易环境的繁荣。根据GATT1994第20条的“一般例外 ”,自由贸易协定(FTA)是被允许在WTO框架下单独建立的[6]。因多哈回合谈判的不成功,区域贸易协定(RATs)作为新兴的主流登上了舞台:除了传统的双边协议外,新崛起的有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TTIP)这些区域贸易协定覆盖范围包括农业、政府采购、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以各自相等或相似经济、政治水平位基准下达成的消弱非关税壁垒及关税壁垒的协议,避开了世界范围内因发展不均等造成的贸易风险,却削弱了WTO在全球多边贸易上的主导作用,使部分发展中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贸易发展遇到瓶颈。
4 WTO争端解决机制面对多元化世界贸易关系的创新
管辖权与可受理性的界定。多元化迅猛发展的区域贸易协定(RTAs)与WTO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是WTO影响了大部分RTAs的实体性规则;二是二者的管辖权存在着冲突即存在着平行的争端解决机制。而这主要影响就是不一致解释或者不一致裁决,使得RTAs严重影响着WTO争端解决的基石。但RTAs与WTO并非存在着不可调节的关系,二者建立的信息交换机制并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认可并援引对方已经生效的判决就是明例[5]。那么WTO就要与RTAs主动协调管辖权冲突的理由,比如对管辖权与可受理性的界定。
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以及一部分仲裁法庭对可受理性的界定已经认可并实践,即一个案件能不能得到受理,要考虑到当地的救济是否已经被用尽、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法庭选择的情形等。如在SGS v. Philippines案中,仲裁庭以争端双方已经就解决争端的法庭进行过约定,因而拒绝行使管辖权。DSU第3.2条本身就将“依照国际公法的解释惯例澄清WTO诸协定的现有规定”作为总则之一。WTO争端解决机制亦可以借鉴这个观点,与RTAs协商管辖权的归属理由,协调二者规则“地板”与“天花板”的关系。使RTAs在某类案件上优先管辖,或使WTO在法律地位上处于高阶管辖权。双边关系亦可以做类似创新。
自身更高的效率与评估机制。WTO争端解决中往往存在着“效率违约”[7]的理由,效率违约,是基于违约成本的计算,即补偿或者中止减让带来的损失并不足以影响其在违背WTO一揽子协定期间的获利。而且交叉报复实际上是与自由贸易的WTO本质所违背的,且为“互损”措施,并不利于贸易的良性发展,也不是成员各国所乐见的。同时对于发展中国家及欠发达国家而言,往往交叉报复并不能起到相应的制裁警醒,所以尽管DSU第22.8条规定减让与中止应“维持至被认定与使用协定不一致的措施已取消”,但被诉国往往积极选择“执行倡议或裁决的成员对利益丧失或减损已提供解决办法”,而DSB依第21.6条监督执行对此也丧失了作用。对此WTO方应以历来非执行案件为核心,以履行度为参考,如拉丁美洲国家诉欧盟香蕉案件、欧盟诉美国版权法案件、巴西诉美国棉花补贴案件等,建立一套有效的裁判履行评估机制:即在成立专家小组之时便对整个案件的履行度做评估,从而选择允许联合交叉报复、策略式使用集体报复或者盈亏相抵的创新思路。
专家组方面亦以不能独立的专家为诟病。对此可参照1955年间GATT总干事Eric Wyndham-White主持工作期间对工作组成员改革,即专家组成员以独立专家的身份参加对争议的审理。
争端小组的公平性、第三方参与的公正化。根据报告及图表(表4.1、表4.2)显示,2004-2013年间,进入争端解决正式程序的争议案件中,通过专家小组调和以及WTO总干事斡旋、调解所解决的争端案件远远超过了DSB通过专家小组报告并进入下一步决议执行案件。但很明显,调解的难度在加大。报告中讲该现象归结为诉讼第三方的参与。“即使有的时候诉讼双方已经达成了一个合理协议,第三方仍本着自身的看法与原则向争端小组提出异议。”2004-2013年间,中国作为第三方参与的案件参与了大量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国际争端处理经验。作为应诉方,其所接受DSB处理的案件也高居不下。反而作为出口大国,起诉乏陈。而第三方参与机制,是DSU在国际争端处理机制中所特有的,而这也使得WTO在严密的协议之下面对这第三方的挑战——这对WTO一揽子协定的履行实际上是起着积极的作用的——既使增加了调解成本。WTO应对第三方参与争端做具体的规定,对材料提供、观点解释的提出要求、采信程度等,增加整个争端解决机制的公平性、公开性,保证WTO体制运转的稳定性。表4.1 专家小组调解的数目[3]
表4.3 最活跃的申诉者及应诉者[3]
根据案件统计创新解决机制。1995-2013年间WTO争端解决机制下共受理486起,按照申诉量大小的统计(图4.1)分别为:GATT 1994、补贴、反倾销、进口许可、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等。这些都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当前世贸成员国在发展多边贸易中所遇到的理由。DSU在处理这些方面的争端也具有丰富的经验。WTO应该就争端处理中所遇到的如上理由,包括对案例的引用与法条的解释,列入多边讨论的议题,在多哈回合或新一轮回合上提出,完善争端解决机制,反过来推动WTO的稳健发展。
图4.1 WTO机制下提出申诉的理由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调节世界多边贸易争端的一杆平衡秤,具有高效的争端解决率与法典参考率,对整个世界的贸易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国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在十八大中提出要“注重对外贸易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注重从国际分工的低端向中高端转变、注重从的接受者向制定者转变、注重从接受既定规则向更多主动参与制定规则转变。”中国身处WTO贸易机制之下,要在世界多边贸易中完成“四方面转变”就必定需要多利用、善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面对新的多边贸易世界形势。中美在《信息技术协议》(ITA)扩围谈判达成的突破性共识,就为多哈谈判带来了一丝新的契机。在今年报告中提出并在积极落实的“一路一带”(OBROR),亦是积极实现我国外交政策,以我国带动世界经济的发展,形成开放型世界经济中的强大贸易体制。
(作者单位: 1.中国人民大学侦查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 See Rebort E. Hudec,Enforcing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The Evolution of the Modern GATT Legal System (Salem, N. H. :Butrerworths, 1993), pp. 11-15.
[2] [美]戴维·帕尔米特, [希]佩特罗斯·C·马弗鲁第斯. WTO中的争端解决:实践与程序(第二版)[M].罗培新,李春林,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 See Article of Jonathan T. Fried: 2013 in WTO Dispute Settlement. http://.cn/soft/ACRD4CHS.EXE">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点赞:27514 浏览:12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