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审计经济学

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管理审计的产生,提出了管理审计内涵,进而利用博弈论分析了管理审计的三方关系,并对管理审计在我国应用中存在的理由提出了策略倡议。
关键词:契约理论 管理审计 理论基础 经济学分析
一、引言
管理审计是审计理论与实务发展的新阶段,是对审计内容和策略的创新。什么是管理审计?自从1932年罗斯提出管理审计以来,有关管理审计内涵和定义的研究就层出不穷,但是一直未取得共识。王光远(2002)在对国内外有关管理审计理论研究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指出“管理审计是一种与财务审计相对的审计,是在财务审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的审计类型,如果说财务审计以审查基本财务信息为己任,管理审计的中心任务则是审查管理信息。”而对于管理审计产生理由的分析观点也不尽相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52年提出,管理审计产生的动因主要是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的放权,通过将权力授予下级管理者,从而使企业的管理模式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达尔文·卡迈勒和詹姆斯·罗克特提出企业内部管理审计发展的动因是二战后经济的发展使企业管理当局看到内部审计人员的服务有助于确保企业经济活动记录的恰当性。王光远(2002)提出管理审计产生的动因是受托责任。当然,从受托责任角度分析管理审计产生的动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完全合理。这是因为企业两权分离的受托责任关系在16世纪的意大利威尼斯的合伙企业就已经出现,至于18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后,随着股份公司的大量出现,受托责任关系更是普遍存在,但至到1932年罗斯提出管理审计以来,才出现了管理审计,同时这种观点也不能解释不同时期不同管理审计开展存在差异的理由。因此,受托责任并不一定导致管理审计产生,管理审计的产生有着其更深层次的理由。本文以契约理论为基础,利用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理论、信任理论及收益成本理论分析了管理审计的产生,进而利用博弈论分析了管理审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理由,并据此提出了倡议。

二、管理审计经济学分析

( 一 )管理审计理论基础 (1)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形成了以产权为纽带的契约关系。从委托理论的角度看: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及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为适应这种变化,权利的享有权和权利的行使权逐渐分离,从而导致在权利的享有者和权利的行使者之间委托关系的产生,而这种关系的形成实际也就是在权利的享有者和权利的行使者之间订立了一份契约,即契约关系由此形成,该契约关系不是一种普通的社会关系,而是以产权为纽带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通过契约的履行能够为契约关系的双方带来收益,契约双方在考虑是否有效履行契约时,主要考虑的是其预期的收益是否能达到理想的水平。当契约关系的双方均保证契约的有效履行时,双方的收益才能达到平衡,但这种收益的平衡并不一定导致契约一方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双方收益平衡的相对最大化。而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在经济活动中,主体追求的唯一目标是自身收益的最大化,而契约关系双方的收益最大化趋势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权利的行使者可能会利用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对信息拥有的优势最大化自己的收益,而不是寻求与权利的享有者之间利益的平衡。(2)有效激励是确保契约关系有效履行的保障。为了促使权利的行使者有效履行其受托责任,以达到契约双方利益的平衡,激励成为一种有效的催化剂。根据行为科学的观点,人的需求决定其动机,从而决定其行为的目标,在契约关系中,应通过有效激励,以促使行为人以契约的有效履行为其行为目标,以确保契约关系的有效履行。此外,从莱宾斯坦的X效率理论看,人的理性具有选择性,个体的特性不同,其理性也不尽相同。选择性理性是行为人行为动机的基础。即在同一契约关系中,即使各种外在条件均相同,不同的契约关系人其行为目标均可能不一致。同时,在同一契约关系中,当外在条件变化时,同一契约关系人的行为目标也可能会有所不同。据此,为引导委托关系中权利的行使者有效履行契约,也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可能需求,考虑实施相应的激励。(3)有效的管理评价是有效激励的前提。但是,在有的情况下,当存在权利的行使者不可控的其他因素影响情况下,即使其努力履行受托责任,受托责任履行的表现效果也不一定理想,如果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督评价制度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恰当评价,权利的享有者可能不会深入追究受托责任履行的表现效果不理想的深层理由,而直接归归咎于权利的行使者,从而有意地降低对其激励的程度,而权利的行使者为保持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又可能会通过损害权利的享有者利益来弥补自己收益的减少;反之,当外在环境较优的情况下,即使权利的行使者没有努力履行受托责任,受托责任履行的表现效果也不一定会表现不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评价制度,权利的享有者可能会将受托责任履行表现效果好的结果归功于权利行使者的努力,从而增加对其激励的程度。因此,激励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合理的业绩评价,而对于传统的财务业绩评价来说,由于其评价是一种事后的评价,且其评价并不能完全揭示出导致财务业绩优劣的全部理由,从而要求对传统的财务业绩评价进行修正,将事后的评价向事前评价拓展,且评价的内容和范围向非财务领域拓展,实现对管理活动全过程和管理结果的全面评价,即管理评价。此外,从西美尔信任理论的观点来看,契约关系中权利的行使者对契约的有效履行和权利的享有者对权利行使者的有效激励实际上是一种交换,正是因为这种交换,契约双方的利益才能够达到相对平衡的最大化,而交换的前提则是双方的信任。同理,在管理评价契约关系中,对管理评价主体的选择也是一种交换,通过交换,评价执行主体取得收益,而权利的享有者取得对被评价者有效履行契约的重要证据,以此作为有效激励的重要依据。因此,具体对评价主体选择时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则是契约双方是否准备信赖评价结果,而对评价结果的信赖则体现了对评价执行主体的信任,信任是管理评价得以有效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对管理评价执行主体的信任也是契约关系得以有效履行的重要前提。但是,由于契约关系中权利的行使者能力有高低,对于“优质”的权利行使者来说,非常希望能够通过对其履行受托权利的情况进行恰当评价,以获取较高的收益,而对于“劣质”的权利行使者来说,则非常担心其未努力履行受托权利的情况被发现,从而影响其高收益的获取,因而他们有抵制管理评价和欺骗管理评价的强烈动机。同时,在管理评价过程中,“优质”评价执行主体会通过将自身的信用状况有效传递给授信方(即权利的享有者),以获取较高的收益,而“劣质”的评价执行主体则可能会与“劣质”的被评价方合谋,以试图共同获取较高的收益。根据郑焕刚、陈昆等人(2009)等人的分析可以知道,信任应该是有条件的,信任建立的一个重要机制是:披露和传递信用信息。因此,通过建立有效的信用信息传递机制,有助于增强管理评价契约关系双方的信任,从而管理评价结果才能作为有效激励的前提和依据,各种契约关系才能得以有效履行。(4)对有效管理评价的需求是管理审计产生的直接动因。从以上分析可知,如何有效开展管理评价是影响契约关系能否有效履行的关键。而有效的管理评价则离不开三个重要因素:评价标准的合理性、评价技术策略和程序的恰当性、评价执行主体的专业性和客观性,而其中评价执行主体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则是关键,其影响到评价策略和程序的恰当选择、评价标准的合理使用,从而进一步影响到权利的享有者对评价质量的信赖程度,并进而影响到权利的享有者对管理评价的需求。对管理评价主体的选择有三个考虑:权利的行使者自我评价、权利的享有者亲自进行评价、专业评价机构或人员的专业评价,影响权利的享有者对评价主体选择的重要因素是交易成本。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及交易的越来越复杂,管理评价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其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较高,因此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的评价有利于在保证评价质量的情况下降低评价成本,同时,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的评价也有助于增强权利的享有者和权利的行使者对评价结果的信赖程度,而对专业评价机构或专业人员的评价的需求则成为管理审计产生的直接动因。( 二 )管理审计的内涵 根据以上对管理审计产生的经济学分析,我们认为,管理审计是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产生的,目的是通过选择可信的专业评估机构或人员对受托责任者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管理结果的全面客观评价,以此增强契约各方的相互信任,并进而确定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时改善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维护以产权为纽带的契约关系稳定和维护契约双方利益的,与财务审计相对应的一种经济鉴证活动。此外,根据产权的种类不同,产权关系的表现形式也有所差异。对于企业来说,契约所形成的产权关系包括企业外部的权利享有者与权利的行使者之间的初次产权关系,以及企业内部权利行使者将权利再次授予其他行使者而形成的二次产权关系,在对契约履行是否有效的评价中,便包括对初次产权关系的和二次产权关系的评价,其中对初次产权关系的评价需求则形成了外部管理审计,而对二次产权关系的评价需求则形成了内部管理审计。

三、)管理审计博弈分析 为了进一步说明管理审计行为选择,本文采用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1)假设分析。为了便于利用博弈模型进行分析,特做出以下基本理论假设:博弈的参与者都以追求自身收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即都是“理性的经济人”;权利的享有者C通过亲自评价契约关系是否得到有效履行的成本远高于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实施评价所支出的成本;权利的享有者C需要支出相应成本才能有效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并对A的不努力行为,以及B和A的合谋行为进行处罚;假定A如果努力履行契约,B没有理由提供低质量的管理审计。如果A不努力,其贿赂B,且B接受,则B才会提供提低质量的管理审计,否则B也会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审计;假定A努力,则能够发挥出最高的管理水平,契约关系则能得到有效履行;假定A、B只要努力就会获得正常的高酬劳,反之则会减少对其酬劳的支付,甚至处罚。根据以上理论分析,特对A、B、C三方关系的博弈模型再做出如下模型假设:博弈参与人的集合为S, S∈(a、b、c), 分别代表权利的行使者A、管理审计主体B、权利的享有者C;A、B、C的正常收益及为取得正常收益而支付的成本是给定的。而参与人预期违规后能达到的正常收益为超额收益;A只有在能获取超额收益时才会选择不努力履行契约;而B只有在能获得超额收益时才会提供低质量的管理审计;C也只有在能获得超额收益时才有动力去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并据此采取相应的激励或处罚策略。此外,如果C始终没有动力去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则其对B的服务也没有需求;博弈参与人之间对信息的掌握不对称。A掌握更多的契约履行情况的信息,B掌握更多的评价信息,C则拥有权力,各参与者采用的行动策略不确定;A的战略空间为Sa,a=1,0,即不努力和努力。假设A不努力的概率为Pa, 努力的概率则为1-Pa;B的战略空间为Sb, b=1,0,即提供低质量的服务(即B与A合谋)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假设B提供低质量服务的概率为Pb,则其提供高质量服务的概率为1-Pb;C的战略空间为Sc, c=1,0,即能够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和不能够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假设C能够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并采取相应策略的概率为Pc,不能够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的概率为1-Pc;当A不努力时,可取得超额收益Ra,当要求B予以配合时,支付给B的酬劳(即贿赂成本)为Kb,同时如果被C识别出,则C和B遭受的处罚和社会声誉损失分别为x、y;当A努力,且C能够识别时,A因此获得的收益(包括C对其奖励和社会声誉的增加等)为a;当A不努力时,B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审计,且C能够识别,B因此获得的收益为b(包括C对其奖励和社会声誉的增加等)为b;当A不努力,B提供低质量的管理审计,且C能够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情况下,C通过改善管理水平而增加的收益为r。C在任何情况下识别出管理审计的质量而支出的成本为c。
(2)模型求解。根据以上假设, 得出管理审计三方概率收益表(1)。设A努力履行契约(pa=0)与不努力履行契约(pa=1)的期望收益分别为:Ea(0)=pca+(1-pc)0=pca;Ea(1)=(1-pb)[pc(Ra-x)+(1-pc)Ra]+pb[pc(Ra-Kb-x)+(1-pc)(Ra-Kb)]=Ra-pcx-pbKb。A努力履行契约的均衡条件为:Ea(0)>Ea(1),即:pca>Ra-pcx-pbKb…(1)。B提供高质量管理审计(pb=0)与提供低质量管理审计(pb=1)期望收益分别为:Eb(0)=pa[pcb+(1-pc)×0]=papcb;Eb(1)=pa[pc(Kb-y)+(1-pc) Kb]=pa(Kb-pcy)。B提供高质量管理审计的均衡条件为:Eb(0)>Eb(1),即:papcb>pa(Kb-pcy)。整理得:pcb>Kb-pcy…(2)。C能够识别B管理审计的质量(pc=1)和不能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pc=0)的期望收益为:Ec(1)=-(1-pa)c+pa[(1-pb)(r+x-c)+pb(r+x+y-c)]=pa(r+x+pby)-c;Ec(0)=pa[-(1-pb)pb(r+x)-pb(r+x+y)]=-pa(r+x+pby)。C能够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的均衡条件为:Ec(1)>Ec(0),即:pa(r+x+pby)-c>-pa(r+x+pby)。整理得: pa(r+x+pby)>c/2…(3)。
(3)博弈均衡分析。由(1)式可知,假定其他条件不变:A努力且C能识别后获取的激励a越大,则其努力的动机越强;C能够识别出管理审计的质量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的概率pc越大,越有利于抑制A的机会主义动机,促使A努力履行契约;A不努力的增量收益Ra越大,其不努力的动机越强;A不努力被发现后的惩罚成本x越大,则越有利于抑制其不努力的机会主义行为;A不努力被管理审计发现后支付给B的贿赂成本越高,则其越会选择努力履行契约。因此,为了抑制A不努力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有效履行契约,应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包括显性和隐性的激励(如社会声誉等)),同时加大对不努力履行契约行为的罚处力度(包括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以增大A不努力履行契约的道德成本)。由(2)式可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B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审计获取的激励b越大,则其提供高质量管理审计的动机越强;C能够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的概率pc越大,越能抑制B提供低质量管理审计的动机;当B与A合谋被C发现后遭受的处罚成本y越高,则越能抑制B提供低质量管理审计的动机;当B与A合谋取得的贿赂收益越大,其提供低质量管理审计的动机越强。因此,为抑制B与A合谋的机会主义动机,应对B提供高质量管理审计的行为实施有效激励(包括显性和隐性的激励(如社会声誉等)),同时加大对其提供低质量管理审计的行为的罚处力度(包括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以增与A合谋的道德成本)。此外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审计规范体系,以及对管理审计的质量进行再评价的标准体系,以降低C识别评价质量的难度和成本,从而有利于C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并采取策略。由(3)式可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的成本C越低,或者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带来的增量收益越高时,C越有动机去识别管理审计的质量,并据此采取策略;A不努力的概率pa越大,C识别管理审计质量的动机越强;B提供低质量服务的概率pb越大,C识别管理审计质量的动机越强;如果A不努力履行契约,C识别出管理审计质量所获取的收益越高,其识别出管理审计质量的动机越强;当A努力时,C不关心管理审计质量。根据对(1)、(2)和(3)式的分析可知,当C识别管理审计质量的成本越低,或者其识别管理审计质量后获取的收益越高,且对B和C的激励和处罚力度足够大时,B选择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审计,此时A选择努力履行契约。同时,如果B特别在乎社会声誉,则A与其合谋成功的贿赂成本也会较高,相应对A的机会主义动机也有抑制作用。三、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目前影响管理审计开展的主要因素包括:(1)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完善,特别是激励和处罚制度建设不完善、不合理。对于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说,普遍存在激励过度,而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过小。同时,由于权利的享有者(所有权人)的缺位,对有效监督的需求不足,因此其权利的行使者(高管)即使不努力履行契约,也能获取较高的超额收益,从理性的角度考虑,他们当然会选择不努力,这也是目前国有企业普遍管理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理由;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大多产权享有者追求的是自身收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契约各方收益平衡的最大化,从而对权利行使者存在激励不足(即收益低于权利行使者的预期),但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却较大,从而导致权利的行使者维持长期契约的意愿不强,这也可能是较多民营企业高管及员工压力较大、流动性较大的理由之一。(2)管理审计准则体系建设滞后。为使管理审计得以有效开展,完善、合理的准则体系的建设是必不可少的,而目前由于对管理审计的理论研究的不成熟,导致难以建设完善、合理的管理审计准则体系,而准则体系的缺失,导致对管理审计的质量缺失统一的评价标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权利的行使者和权利的享有者均难以信任管理审计的结果。这也是目前主要通过财务审计结果来评价权利的行使者对契约履行情况的重要理由。(3)社会职业道德体系建设滞后。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的职业道德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系统,导致其在违规情况下所遭受的社会信用损失较小。也没有统一规范的信用评价系统,在其没有较严重违规和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缺失的情况下,对其社会信用的影响不大。因此,对职业道德素质相对较低的权利行使者和管理审计人员来说,其努力履行契约的动机不强。由于社会信用评价系统的缺失,管理审计的结果也难以取得权利的享有者的认同,从而导致权利的享有者对开展管理审计的动机也不强。(4)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有局限。管理审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评价的内容涉及企业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对管理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要求更高。因此,管理审计人员仅仅具有会计、审计专业知识还远远不够,还应该具备诸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税务、法学、工程、电子数据处理等知识。
参考文献:
[1]王光远:《受托管理责任与管理审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2]郑焕刚、陈昆:《社会信任文化建立机制的经济学分析》,《商业时代》2009年第2期。
( 编辑 聂慧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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