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理由和监督要点

更新时间:2024-03-3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社会经济增长,带动城市基础建设,但是在我国在工程质量监督监管体系方面的工作不够完善,导致监理部门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各种理由,不利于工程顺利的建设,影响到其施工质量。文章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理由进行全面分析,并论述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以供参考。
关键词:质量监督;检查;策略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也就是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个参与建设的主体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制约而参考的一套法律依据,该体系中所管理的范围有对承包商、监理单位、业主等管理,管理的内容有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技术等,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只有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才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要求。

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理由

在当前社会发展中,各项工程项目纷纷建设起来,但是在对其建设质量进行管理与检查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许多理由,其主要理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在现代化社会发展中,要想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必须要建立政府监管体系以及社会监控体系,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施工单位大多建立了政府监管体系,而忽略了社会监控体系,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知识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各种理由。
2、缺乏健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制
部分检测机构自身力量不足,硬件不达标,检测试验环境和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检测机构完全处于低端运转状态,规模小,人员少或变更频繁。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不上心,导致工程出现质量理由。
3、政府监督工作不到位
过去,政府在对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一般都只是对建成后的工程进行监督,但是我们需要清楚的知道,工程项目的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若仅靠几次质量监督远远不能够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制约,因此必须要时刻对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制约,从而保证其顺利的建设,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
4、政府质量监督方式太过具体
在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政府一般都需要对工程的基础部分、主体部分以及装饰部分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等,更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甚至每月定期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审查,要求每一个施工环节都有监督人员对其进行监督与制约,这种太过具体的监督方式必定会与工程的建设方产生纠纷,不仅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进度,也影响到了施工质量,不利于其监督管理。
5、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相对较小
目前,由于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培训过于形式化,致使他们对工程认识不够深入,仅对工程的施工间断进行质量监督,而没有对设计阶段、验收阶段等施工环节进行监督,这也就导致无法从根本上制约工程的质量,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6、工程监督单位在工程监督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在现代化社会发展中,由于工程监督单位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责任制,导致工作人员在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的过程中出现了越级监理等违规现象,甚至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谋取更多经济利益而购买劣质的施工材料,对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这也就导致各种理由的发生,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
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定位不够明确
由于受到我国政府的限制,大部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导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理由,影响到其质量。

二、应当完善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理由,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措施:
第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策略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理由、鉴别质量理由和解决处理质量理由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第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第三,转变角色,恢复执法地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转变角色就是要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的转变:由授权执法向委托执法转变;由实体质量的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由“看、问”式现场检查向采用科学仪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的权威性监督转变;由直接审验工程质量等级向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转变;由以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监督为主向全面、全过程监督转变。转变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行政职能,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以经济和法律相结合为主要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所有参与者实施执法监督。
第四,改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策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效能。对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实现监督策略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善检测设备和仪器,以有效地适应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推动全行业信息化和建筑科学技术进步。
三、结束语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要有政府及相关监督机构对其质量进行全面的管理与监督,从而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但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到位,致使工程出现各种质量理由,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也达不到人们的需求。通过上述,简单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理由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工程质量监督的要点,相信大家已有所了解,希望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对工程进行合理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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