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村金融;普惠金融;制度创新;法律保障
1005-913X(2014)12-0078-02
一、相关语义解读
(一)基本含义
普惠金融是指能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实际上就是让所有老百姓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发展状况
普惠金融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始用于联合国2005年宣传小额信贷年时,后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大力推行。国内最早引进这个概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2012年6月19日,原国家主席在墨西哥举办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指出:“普惠金融理由本质上是发展理由”,2013年11月12日,中国第十八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理由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1]普惠金融的核心理念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是为传统或正规金融机构体系之外的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甚至是贫困人口提供机会,为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小企业提供可得性金融服务。惠金融的重点在于,让现代金融服务更好地惠及各个社会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更多企业或个人享受到金融服务。终将金融服务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扩展,提升发展均衡性和有效性。
二、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一)我国传统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和农信社
其主要提供存贷款业务,目前存在服务很难覆盖小规模村镇,微小企业和中低收入农户。在对企业及农户贷款意愿初步了解之后,企业或个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贷前调查过程中,对客户信息的采集,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造成调查成本上升,交易规模减少不能更好的体现微利互助的性质。(二)对微型金融机构的法律规范和金融监管缺失
目前我国针对的金融法律框架主要是“六法一条例一决定”,没有专门针对农村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陷入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尴尬境地。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指标,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负债比率,都是对商业银行,并没有专门针对微型金融机构的特点,给予一定的弹性浮动。(三)未建立多元的绩效评价体制,使得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工作重点上有所弱化
农户融资特点是额度小,周期长、需求分散,季节性强,无抵押,存在的风险也较大。至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目前虽然在做小额信贷,但这是由其农户对农村金融机构,尤其如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的天然信任度高,更愿意到身边的小银行业务。
三、金融相关制度完善的必要性分析
(一)理论分析
1.金融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是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导和推进一个区域的金融服务水平状况与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金融服务的环境优劣则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金融环境作为公共产品,仅靠市场主体和个人是难以形成的,市场主体在政府的支持和服务之下谋求经济发展,政府针对市场失灵进行渐进性干预,如提供完善的制度安排或一定程度的金融倾斜等,吸引外部资金的流入接受城市辐射能量。金融也带有公众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性质,它的服务不纯粹针对个人,而是把一切需要金融服务的群体、产业、地区,包括弱势产业、地区、群体包括进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金融普惠还很难充分实现。
2.区域金融差异化带来的短板效应
目前存在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明显的趋势,相邻地区之间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够,如地区间与区域间金融综合竞争力极差比较大。适度的差距虽然有利于区域金融的发展,但是过度的差异必定会导致“马太效应”,而不利于区域金融的和谐发展。因此应该加强区域间的金融联系,同时实行差异化的区域金融政策,推动区域金融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的程度。
(二)实践之需
1.城市与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不协调,制约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金融体系还不丰富、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基础还比较薄弱、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这种金融资源分布不平衡的格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还将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论从思想认识、经营观念还是服务创新、机制建设,都难以适应金融普惠的需要。真正立足于小企业市场定位、小企业金融服务做得较为出色的金融机构少之又少。
2.中小企业及农户和合作社的先天不足就是规模小、市场势力弱、融资渠道少等
在我国,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经常会对一些大企业争贷,而对中小企业却不愿借贷,并且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也很短,存在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情况。这样,由于经营规模较小,资金不足,风险投资业一开始就会面对融资难度大、壁垒多、融资量小等理由。投资主体单一资本有效供给不足,而要转变这种格局就需要国家制定多项政策引导资金合理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