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石油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控

更新时间:2024-04-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法律环境时刻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不重视自身法律风险的企业都会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就石油企业来讲,由于生产经营中涉及较多的环境因素,因此,要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就必须高度重视其中的环境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是可以防控的,石油企业应当在科学的防控原则和策略指导下实现对环境风险的有效防控。
关键词:石油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风险防控
1001-828X(2013)11-0-01
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设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承担的与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它包括因企业行为单独或与其它各类因素结合导致环境污染事故,依法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和因而造成的企业经营利益、名誉、资产净值贬损等,也包括企业为了适应国家环境保护制度和标准及政策变化而对企业的影响。环境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石油企业所面对的环境法律风险的主要内容。

一、石油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的特点

(一)易发性
石油企业工艺复杂,工序众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理由,哪怕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理由均能引发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如在2010年中石油大连输油管道爆炸案中,事件的起因为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而是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

(二)受到公众关注,敏感度高

十八大召开之后,环保理由已经成为社会热点理由,易引发较大的件。石油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其环保理由更为敏感,公众对其关注度也更高。如2013年8月11日,北京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发布微博称,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排污,造成长江水污染严重;很快,这条微博被转发2846次,被评论815次。受此影响,8月12日,攀钢钒钛开市便临时停牌,并发布公告坦承存在污染理由。

(三)后果特别严重

这里不仅指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后续赔偿费用,还包括相关的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的刑事和行政责任。如在2010年中石油大连输油管道爆炸案中,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后续的赔偿费用将更高。另外,64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可控性
由于企业环境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不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所引起的,因此只要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环境风险防制约度,在知法、守法的基础上从事经营活动,积极履行法定的环境保护义务,是可以很好的制约环境法律风险的。如在2003年12月23日的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中,死亡243人,4000多人中毒就医,10万人连夜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在此事件之后,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制定和完善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到了2006年3月25日,重庆开县同一地方再次发生天然气井漏事故,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疏散群众,实现了零死亡的纪录。

二、石油企业环境法律风险产生的理由

(一)企业环境法律知识缺乏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构成的复杂多样性决定的,从涉及的内容来看包括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等多个方面;从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来看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等诸多规范性法律文件。据统计,我国目前关于涉及追究法律责任的环境保护行政行为行为达2000多种,而关于执法中的具体解释达几千种。

(二)企业环保法律意识不足

尽管环保理由日益得到企业的重视,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但是仍有部分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不足,经常有意或无意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这很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如在2002年的江苏铁本案件中,企业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开工建设,导致该项目被国务院叫停并被要求恢复原状,企业法人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三)心存侥幸心理

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心存侥幸心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理由的解释》出台之后,在环保理由上的侥幸心理将使企业及负责人面对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如在2011年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中,具有化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交由其员工夏勇负责,夏勇心存侥幸,将危险废物直接交给张必宾处置,张必宾选择将危险废物倾倒在四川省兴文县的黄水沱,致使当地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最终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构成环境污染罪被处罚金50万元;夏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张必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2万元。

三、石油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的防控

环境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存在环境法律风险不知晓或者心存侥幸,更可怕的是不去事先防控与处置,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造成严重损失。石油企业应按照下列原则防范环境石油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控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法律风险。

(一)强调事先防范

事先防范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减少对企业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石油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法律解释,依法履行保护环境法律责任,进行合法建设、生产、经营,将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制约在最小程度内。

(二)坚持事中排查和防控

环境审批和验收并不能确保零风险,企业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是动态进行的,因此,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每一阶段和环节的环境责任风险排查,并进行识别与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制约和安全处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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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建江,董燕.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J].中国石油企业,2006(3).
[3]胡国松,张娟.石油企业跨国并购中的风险与防范[J].天府新论,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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