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励机制视角下法律意识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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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中运用激励机制的必要性以及遵循的原则, 重点从激励策略的角度探究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路径,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激励机制
[]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11 — 0140 — 02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的发展,构建法治校园也被提上议程,如何培养、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也受到更多的关注。然而,学生参与热情不高、取得效果不明显,培养工作发展滞缓。究其理由,是缺乏内部动力的助推--激励机制的缺失。只有激励机制完善了,激励手段完备了,才能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培养的积极性,内因外因相结合保证培养工作取得进展。

一、激励机制在法律意识培养中的运用作用

激励是心理学的概念,表示某种行为动机所产生的理由和动力, 即激发人的行为动机的过程。激励机制是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系统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并使之规范化和相对固定化,而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演变规律的总和〔1〕。将激励机制运用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主要指如何采用有效的激励策略和手段, 调动广大学生培养法律意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具体实施必须符合新时期大学生心理和行为特点, 符合身心发展需要。激励机制的引入、建立和健全, 对于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全面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实施依法治国战略, 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激励对于学生的鞭策推动作用是全方位的。一是激励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心理学研究发现, 不进行激励的人其工作能力只发挥20%~30%, 而经过激励后其工作能力会发挥到80%~90%。将激励机制运用到培养工作,能够极大地提高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二是激励有助于学生正确的理想信念、思想观念的形成 。对学生实施激励行为, 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行为, 引导学生树立以事实为准绳,法律为依据的法治理念, 培养其科学的法律观念。三是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运用激励机制可以增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从而大幅度地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

二、激励机制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的运用原则

(一)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并重,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主动性

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既有生理需求, 又有心理需求, 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对学生的激励不仅要满足学生心理和精神上的需求, 还要满足学生物质上的需求。因此, 对大学生的激励要采用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形式。在学校里,多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有奖普法征文等类似活动,对优秀者予以物质奖励和精神嘉奖,在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的同时,或多或少的增加了学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
(二)坚持因人而激与因事而励统

一、调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积极性

在进行激励时, 需考虑到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人而异。每个大学生都是独立个体,成长环境的不同,塑造的人物性格、追求的目标也就不同。有的是忽略了法律的重要性,只要营造出良好法治氛围,树立司法权威,引导学生主动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即可促使其树立起崇高的法律信仰;有的是对于法律知识和程序的不了解,存在认识偏差。为此应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扩大普法活动范围,讲述法律维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学生答疑解惑,增加法律知识积累,调动学生积极性。因而,对不同的学生,唯有区别情况,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激励,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三)坚持正激励与负激励结合,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自发性

采用激励机制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通常想到地是通过鼓励的方式,但是激励不光包括鼓励还包括负激励,例如惩罚,从另一方面鞭策大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律培养工作中来,与正激励相结合,从不同角度出发,到达提高大学生法律激励机制视角下的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意识的目的。一方面,学校在课程设置中可以将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必修课程,重申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要地位,以提高学生重视度,对于课程不合格者予以严肃地处理,甚至直接影响今后的评优评奖资格。另一方面,重新规划综合测评的内容。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一般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体育测评和能力测评四个方面。现在可以将法律素质作为综合素质考察的一个方面,要求学生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法律实践活动,让学生真正做到知行合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激励机制在法律意识培养中的运用缺失

(一)激励主体重视不够

一般看来,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主体主要有学校、家庭、社会和大学生自身。学校是大学生学习知识、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应将激励理论有效运用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中。然而,很多学校都存在重视专业课,忽视法律基础课;师资队伍不够专业,由非专业老师兼任;缺乏实践课程,造成学生知行脱节等理由。在这种传统教育理念指导下,有些学校根本没将通过激励机制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纳入学校的发展大计之中,一些制度规章的设定也是精神导向性多、可操作性不强,加之经费投入不足,极大地阻碍了培养工作发展。家庭作为学生生活的场所,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父母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忽视法律作用,不但没有以身作则,反而弱化了子女的法律意识。浓厚的法治氛围势必能够影响大学生的行为,引导大学生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但是,社会法治宣传的不到位、违法现象的屡有发生、司法腐败层出,严重破坏了司法权威,未能营造出良好法治氛围,加上大学时代正是学校和社会交接的时期,大学生因其年龄、学识、技术水平和心智发育特点,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多,法律概念认识不清,缺乏正确的法律信仰,很难找一个自我激励的动力。综上,不难看出各方位的有所缺失导致了激励乏力。

(二)激励方式单调乏味

激励机制形式多样,策略繁多。其策略主要包括目标激励法、氛围激励法、强化激励法、榜样激励法等等。在学校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中,主要采用目标激励法和强化激励法,在形式上主要是精神嘉奖,物质奖励相对缺乏。然而,这违背了学生发展的需要,在现在这个经济时代,学生们不光需要精神上的鼓励也需要物质上的激励。因此,学校有必要提供优越的学习环境,适时、适度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例如,奖学金奖励和对外交流的机会,以便让他们体会到努力、勤奋终能得到回报,从一定程度上刺激学生自主培养,达到增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效果。

(三)强化激励偏颇失衡

正强化激励是对激励对象的肯定、赞扬和奖赏等具有正面作用的激励艺术。在激励策略中,与之相对的负强化激励则是对激励对象的否定、批评和惩罚。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相对重视正激励,忽视负激励。对于一些人来说奖励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促使自觉守法从而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而惩罚针对一些特殊的学生能够消除不良行为,帮助其改正错误,从另一个侧面起到激励作用。与奖励相比,惩罚更需要注重表达方式,既要达到通过惩罚的方式敦促大学生培养正确法律意识,又要做到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应该适度平衡,运用正强化和负强化相结合的激励方式,多角度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

四、激励机制在法律意识培养中的运用路径

(一)目标激励法

目标激励即设置适当目标,激发人的动机,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大学生在步入校园生活时一定怀揣着各种梦想,渴望成长与进步,为了实现梦想,需要一步步完成各阶段的目标。而学校刚好可以利用这一点抓好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引导,帮助其设定或者实现目标,使学生的个人目标与学校的整体目标相统一,同时注意遵循科学性和针对性。遵循科学性就是做到设定目标具体,有明确的计划、步骤便于施行;目标实现的困难性适度,目标过高使人畏惧,目标过低使人自满,唯有找到适当的设定点方能达到最佳激励效果。心理学研究表明,每个人的学习都有一个“最佳区域”,目标任务的实现太容易或过于困难,都不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这就要运用“跳起来能摘到桃子”的原理,一是有桃子可摘;二是可以摘到桃子;三是要想摘到桃子,必须得跳起来。〔3〕这也就是目标激励的根本所在。遵循针对性就是在设定目标时区分对象,因人而异。每个大学生的学习的方式以及心理需求都有所不同。那么,在使用目标激励法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时,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应采用不同教育方式。例如,大一学生刚踏入大学生活,对一切都充满好奇,可以吸引他们进入法律协会,更多地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和作用;大二学生已经融入了大学生活,可以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各种普法活动,通过举办法律宣传活动、观看审判纪录片等方式注重他们知法懂法能力的培养;针对大三学生应该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对于日常生活中经常要触及到的法律事务,例如劳动纠纷、财产纠纷、侵权纠纷等能够正确辨别其隶属于哪类部门法,以便通过查阅法条解决简单纠纷;针对大四学生,多开展一些与就业相关的法律讲座,让其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就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榜样激励法

榜样激励法是指选择在实现目标中做法先进、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加以肯定和表扬,要求大家学习与效仿,从而激发成员的积极性。榜样具有很强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具体表现为对人思想和行为的感染功能、激励功能、号召功能、启迪功能和警醒功能。当学习者了解到榜样的学习经历及其取得的成就时,他便会在思想上受到深刻的教育,在精神上受到的极大鼓舞,在情感上引起强烈的共鸣。〔4〕在开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工作中,通过树立一个榜样,让其现身说法,能够形象地向其他同学说明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同时注意除了树立个别的榜样,还要加强宣传,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模拟审判等活动,在整个校园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使榜样的激励作用发挥得更大。

(三)强化激励法

正强化激励作为高校常采取的方式,有助于提高激励对象的主动性。在学校里,采用精神褒奖或奖学金鼓励的形式,可能并不能满足学生的某些需要。若将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考核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标准,对于优秀学生不光予以表扬和物质奖励,同时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拓宽激励方式,才能够更全面地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对于看似成绩普通但能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的学生及时予以言语表扬,是对他们自觉守法行为的肯定,激励其继续保持良好行为习惯,主动维护法律权威。与之相对的负强化激励更需讲究策略,注重艺术。批评和惩罚是大多数人都不太愿意接受的,在面对学生时,应把握尺度,做到以理服人。在不伤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下,对不同程度的不良行为予以不同力度的处罚,例如采用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处置,以避开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以达到培养大学生自觉守法意识的目的。
〔参 考 文 献〕
〔1〕程正方.现代管理心理学〔M〕.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2〕毛雯.高校学生管理中激励机制的几种途径〔J〕.中国成人教育,2011,(14):27.
〔3〕林小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任务激励法简析〔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激励机制视角下的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11,(08).
〔4〕傅开梅,牟文谦. 谈大学生自主性学习的动力机制〔J〕.教育探索,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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