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建筑法律制度目前状况

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建筑法就是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文将结合教材中的内容谈一谈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关键词】建筑法;制度;缺陷;目前状况
广义的建筑法除《建筑法》之外,还包括所有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这些不同层次的调整建筑活动所组成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即是广义的建筑法。

一、我国处理违法违规建筑理由的讨论

这些年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甚至随处可见,相信大家都有同感。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违法违规建筑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存在诸多争议。违法违规建筑现象的形成与影响。违法违规建筑是我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中难以避开的阶段性现象,集中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不足与理由。违法违规建筑不仅违反城市的整体规划,影响城市容貌,更重要的是违法违规建筑往往是擅自建造,未经合理设计或施工,建筑物的安全性不能保证,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法律对处理违法违规建筑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以下的几部法律中:第一,《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对建筑用地管理特别是对违法用地而兴建的建筑物如何界定与处理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第64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建筑物,不得重建、扩建。第一,立法层面。首先,有关违法违规建筑的立法比较分散,从而使违法违规建筑界定权不集中。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法律地位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了执法的混乱。其次,法的规定不统一,不同阶位的法律相冲突。如某些地方性文件在对违法违规建筑的处理作出规定时与《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维护法制统一方面的规定不相协调,与上位法相冲突。第二,行政执法层面。首先,执法主体存在不合法或者是越权的的情况。有些部门如所谓的“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在无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城市管理执法,也有些地方性违反国家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赋予执法部门极大的权限。其次,执法混乱,认定标准不统一。现实社会中,存在执法实践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某些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这就导致了各地方执法情况的混乱和执法标准的不统一。违法违规建筑法律制度上存在的这些缺陷使违法违规建筑的法律地位处于模糊状态,这就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果,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就必须明确违法违规建筑的法律地位。从这里就要进入第二个部分:我国的建筑法律制度目前状况。

二、我国的建筑法律制度目前状况

建筑许可是对建筑活动以及建筑市场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有条件的,《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必须具备特定条件,才可以领取施工许可证。讲了这么多我国建筑法律制度的目前状况,再回过头来,我们不难发现,之所以有如此多违法违规建筑出现,理由是众多的。只有对违法违规建筑作出统一、科学的认定,才能使违法违规建筑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有统一的标准可循,从而使执法更加顺畅。

三、我国国际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相关的一些想法

说完了违法违规建筑与我国的建筑法律制度目前状况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之后,我想从国内顺势走向国际,走出国门,谈谈我对我国国际工程承包法律制度谈一些相关的想法。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不断取得新突破,国内建筑市场日益扩大和持续开放,在此形势下,在我国,有关领域的国际经济法研究显得尤为迫切,以推动国内有关立法工作,建立有关企业的风险防范法律机制,提高实际法律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加快我国国际工程承包的发展。首先说说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法律制度吧。
四、结论: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为了维护城市的美好与和谐,组建的行政执法部门与规划部门在肩负着管理和处理违法违规建筑的重任。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了违法违规建筑,一般由群众或者相关管理部门(一般是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发现后,对此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违法违规建筑的就会分为两种情况分别处理:第一种情况,属于程序性违法违规建筑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并处相应罚款;经过改正后符合规划要求的,予以补办手续。第二种情况: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质性违法违规建筑,对于在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停止建设,下达《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对拒不停工,则采取暂扣施工机械,断其丝供用电等形式强制其停工;对于已经建成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或予以没收,并处以相应罚款;逾期拒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拆除所需费用由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承担。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加快、加深,世界服务贸易的多边谈判不断取得进展,国际工程承包及其法律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建立国际工程承包制度的历史相对较短,制度本身还很年轻,再加之我国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国际工程承包法制建设存在诸多不足,但也应该看到我们处在国际惯例相对完善、有关国家立法相对成熟的背景下,这有利于学习外国先进经验,把对我国有用的、世界范围内普遍推行的、有积极成效的制度,科学地加以引用,中国的建筑法律制度目前状况相关论文由www.808so.com收集才能使我国国际工程承包法律制度在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基础上日益成熟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作者:余劲松、曼志攀.
[2] 《建筑工程法规》中国电力出版社.作者:陈正.
[3] 《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文本范本》法律出版社.作者:孙林、于鹏群.

点赞:5928 浏览:2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