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票据管理是财政部门制约和监管非税收入的重要手段,是行政事业单位健全财政制度,强化内部监管的重要保障,也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一、我市财政票据种类和使用情况

目前我市在用的票据共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纳入财政非税系统的电子票据,主要包括两种票据:
一是太仓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包括定额收入票据),主要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收取各类非税收入,如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二是江苏省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如押金、保证金等)。
另一类是未纳入非税系统的手工开票的财政票据,主要有:
一是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与江苏省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用途一致,主要用于未使用非税收缴收付系统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暂收、代收等资金往来结算项目。
二是罚没类票据,用于各执法处罚权的单位在执法中的各类罚没收入,包括:江苏省罚没款专用收据、定额罚款专用收据、江苏省罚没物资上缴专用收据、江苏省罚没物资专用收据、江苏省物资变价收购专用收据、江苏省暂扣款(物)专用收据、江苏省发还依法暂扣款(物)专用收据。使用该票据的主体单位首先应取得我市法制办发放的执法证明后方可领取。
三是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使用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其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时应开具的凭证。
四是医疗类票据,包括:江苏省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各医疗单位的挂号收据等,用于我市政府设立的各类公立医院的医疗收费。我市私营医院到税务部门领取票据,统一使用税务票据。
五是捐赠类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是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我市主要为慈善基金会(省财政厅公布名单的单位)使用,可作为税前抵扣依据;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指除上述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开具范围之外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接受其他捐赠(含实物捐赠)时,向捐赠人开具的凭证,目前主要用于各类民办非营利机构接受企业、个人捐赠时开具凭证(注:此种捐赠票据不可作为税前抵扣依据)。
流失其他类:民办学校收费用票据,使用对象主要我市6所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取学费时使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收据,用于交房时收取的用户的维修基金;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定额收据(80元、50元、20元),主要用于人社局用于收取特殊情况下向居民收取的医保款,现仅少量零星在用。

二、财政票据日常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办法,我市财政部门对财政票据发放、保管、核销等工作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同时结合各类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票据的管理。一是夯实票据管理基础,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要求购领单位实行专人管理票据,严格审核申领人的资料手续后发放票据,实行缴旧领新原则。二是严控已开票未收款票据的清理,督促开票单位催缴应收款项,对确实无法收回款项且票据收据联已丢失的,由各单位提供书面说明,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作废核销手续。三是每年开展对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对手工财政票据实行年度缴旧领新手续,确保财政票据不跨年使用。四是结合物价年检,认真核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依据,是否按“最低标准”执行公示收费项目等实行专项检查。

三、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流程为:单位按照“凭证购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原则,向财政申领票据后,电脑开具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江苏省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票向银行缴款后,系统自动进行相应票据的核销。作废票据,实行手工核销,通过系统可实时监控单位票据使用情况。
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情况,我市财政部门正在着手非税管理系统(包括票据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通过非税系统改造升级实现六大工作目标:一是规范收费项目; 二是非税系统信息全覆盖,将罚没收入等目前在系外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非税信息系统管理;三是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种类和样式,规范票据领用制度,对已开票长期未收款票据进行预警、清理、检查,严格票据缴销,细化票据管理办法;四是建设三方对账平,实现信息实时传递,大大减少未核销入库资金的数量和规模;五是细化非税收入分配管理;六是建立决策分析预警平台,增强报表决策功能。

四、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中的理由及改善措施

虽然,我市财政部门正在加强对财政票据的管理,规范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理由,主要有:一是票据管理部门内部制约较为薄弱,岗位职责不清晰,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票据领用单位不重视财政票据管理,未能建立票据管理制度,领用不登台账,结报不及时,开票要素简化不规范,对长期未收款票据出现丢失后未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是部分单位对往来资金认识不到位,存在将非税收入当成往来资金开具结算票据的现象。四是财政部门对票据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到位,对发现的理由也多以提请整改的方式处理。
针对以上理由,我市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真正实现财政票据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制化。倡议改善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票据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各类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梳理细化各类票据使用主体、范围、管理流程等,特别是明确各单位结算资金资金一般缴款书的开具范围,严格按照按财政部相关方件规定开具票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领购证》合理核定票据月使用量,严格实行凭证购领,限量供应”和“凭证购领”加强票据结报核销管理,实行定期结报核销制度,认真审验已填开票据的内容用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根据票据结报核销情况确定单位再次供票及供票数量。对违规使用票据、不按时结报核销,以及资金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的,应暂停供票,责成单位及时整改,对单位票据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监督。
三是完善软件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强化收费行为的实施监管力度,依托非税系统,通过以票控费,加强对执收单位收费用行为的管理。全面提升现行非税票据系统功能,针对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系统管理,系统自动筛选各类报表数据,对单位票据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监督,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健全检查与监督管理,实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票据管理部门管负责票据购领、核销等环节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违规使用票据的理由。同时选定票据使用单位的一定比例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依托财政监督检查科专项检查和审计局的专项审计。
五是加强培训与宣传,票据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下发操作手册或实行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票据管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通过加大对票据管理法规制度、政策措施的宣传,提高各票据使用单位对财政票据规范使用管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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