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

更新时间:2024-02-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在梳理了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及其国外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利用1994—2010年时间序列数据,对长三角地区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计量结果表明:财政收入在长三角地区的占比较高,其中上海市和江苏省表现的尤其明显;长三角地区财政负担较重,而且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较快;沪苏浙三省市财政总收入均超过了最佳规模,其中江苏省财政超收现象最为严重。最后,在分析结论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几点政策倡议。
关键词:财政收入;经济增长;长三角地区;实证分析
16710169(2014)04000705
作者简介:靖学青,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020)
由于国际经济环境恶化与国内经济转型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理由,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明显增大,这个判断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因此如何继续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是目前我国需要关注和解决的理由。长三角(指上海、江苏、浙江三个省市)是我国经济密集地区之一,也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2011年,长三角地区GDP已经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比重为213%,其GDP增长对全国GDP增长的贡献和贡献率分别达到353%和1975%。
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本文将关注的视角放在了财政收入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上,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及其国外实证,长三角地区财政收入的结构和规模,长三角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对比,长三角财政收入的最佳规模,长三角财政收入规模合理与否,以及基于研究结论的政策倡议,等等。

一、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理论与国外实证

财政收入是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历来被各国和地区各级政府所重视。财政收入的源泉是经济增长,是GDP的一个部分,只有保持健康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及其增长才能得以维持和实现。但是,过大、过高的财政收入及其增长率会加重国民负担,抑制居民消费和企业再投资,从而抑制经济增长。
对于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美国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拉弗曲线”理论。其基本原理是:假定政府的财政收入全部来自税收,当税率在到达最佳点之前,随着税率的提高,财政收入会增加,但不会对经济增长形成制约。当税率超过最佳点之后再提高税率,将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产出减低,财政收入也随之下降。拉弗曲线的作用在于:税率不仅影响税收而且影响产出,最终影响经济增长。税率要适度,要寻求一个最佳税率点,既可以取得最多的税收又不会阻碍经济增长,只有合理的财政收入水平才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同理,一个地区的财政收入也应该有一个最佳规模,在小于最佳规模阶段财政收入的增加不会制约产出和经济增长,超过该最佳规模之后财政收入及其增长仍然维持高水平,将会对产出和经济增长形成制约作用。根据财政收入最大与国民收入最大不相容原理,税收收入上的最佳税率与经济增长上的最佳税率是不可兼得的,政府要取得最多的财政收入就要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而要保持经济的最大增长,政府就不能取得最多的财政收入。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靖学青: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基于长三角地区的实证分析
1970年代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曾经出现了“滞胀”这一顽症,许多人开始深思高税负对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供给学派认为较高的边际税率妨碍了经济活动的水平和增长率;经济增长理论认为税收增长会降低产出水平和经济增长率。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永久提高税率和宏观税负会永久降低经济增长率。佩登(Peden) 检验了美国1929-1986年宏观生产率与税收的关系,发现17%是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的一个界线,在此之前提高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该比重生产率绩效随之提高,但超过此线将降低生产率。斯卡利(Scully)发现在宏观税负超过23%时美国经济增长率下降,宏观税负低于193%的国家经济增长率达到了最大化,大于45%时,经济增长率趋向于0,然后是负增长。
关于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尽管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但在一些基本理由上取得了共识:第一,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经济结构状况、经济体制和经济效益影响着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也影响着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水平。第二,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财政收入水平要适度。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要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增长,其规模和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宏观税负水平应该制约到合理的范围之内,过高的宏观税负不利于经济发展。第三,财政收入政策要相机抉择。财政收入及其占GDP的比重应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客观环境进行调整。

二、长三角地区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结构

1994年我国分税制改革以来,长三角地区沪苏浙三省市财政总收入(即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之和)增长很快,到2010年分别达到8 000亿元、11 700亿元和4 890亿元(如表1所示),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141%、59%,整个长三角地区财政总收入达到24 640亿元,在全国的占比接近30%,可见长三角地区既是全国的经济密集区,同时也是全国财政收入的重点地区。
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称为财政负担率,是衡量地区财政收入规模的相对指标。1994年以来,沪、苏、浙三省市财政总收入负担率总体上是上升的,1994—2010年17年的平均值分别为402%、143%、128%,上海的财政负担率远大于全国152%的平均水平,江苏和浙江两省略小于全国(如表1所示)。从最近四年的数值及其变化来看,上海市的财政总收入负担率虽然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但是仍然远大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是全国的2倍以上,江苏省的财政总收入负担率则是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之中,已经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高出全国约8个百分点,浙江省的财政总收入负担率变化较小,基本上在17%~18%之间波动,仍然小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整个长三角地区财政负担率为2861%,大于全国平均水平,超过全国约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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