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时期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实践与深思

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新时期下的医院医疗保险中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构成了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的基本框架。我国医疗保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保健制度本身存在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于在1951年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全民所有制享有劳保医疗,更进一步发展民工的医疗保险,使我们人民更好的享受这一条例。
关键词:医院医疗保险;保险管理的实践;深思医疗保险;医疗法律
1001-828X(2014)06-00-01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城镇职工和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理由,要想解决这些要,首先分析在医疗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覆盖范围过小的情况。我们医疗保险要解决的主要方向是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医疗保险制度等医院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方面与整个安全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我国强调重视预防保健根本途径是降低医疗费用和降低药物的经济费用。

一、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目前状况与深思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建立过程的基础上发展迅速,在新时期下的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的制度和法律不断完善。在现在我国在统筹账户,在社会医疗保险和个人统筹中医院医疗保障体系不到一亿人的情况下,在人口之中,非常低的比率的人,享受到了新的医疗保险体系,我们怎么解决这些理由和安排工作方面,农村这次通过SARS,可能要增加这方面的工作。现在农村的年轻人都往城市里移,这些人医疗怎么办,他们现在尽管都是年轻的,身体也还比较好的时候,到城市去打工,但是他们不会永远保持青春,随着时间消逝,他们也需要不同医疗服务,现在国家也有立法,把他们纳入到医疗保证体系,他们中间也有农民工也需要工作,不管是短期的工作和长期的工作,拿到领了工资以后,要像其他政府工作单位一样,给他们买保险,设定有自己的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可以随着他们一样流动的,可以从东北,上海,北京或者到西部去,所以这些农民工现在可以开始积累,从远的方面考虑,将来就有足够的钱来支持农民工的医疗费用。
我国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任务。

二、新时期医院医疗保险中的管理实践的作用

(1)医院医疗中的实践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生产的发展。
(2)在经济上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3)在新时期中医疗保险的实践中能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4)还能很好的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分不开的,在纳入全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业已存在的社会资源,避开重复浪费。医保管理的主要是合理医疗和病案质量,在提供给患者合理医疗中,做到治疗时间最短,医疗消费低,还能达到医保管理用最低廉的医疗费用保障参与人员的基本医疗。新时期下的医院医疗保险中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四项合理性,才能保障基本劳动人民的医疗保险管理中的法律。在我国政府大力的支持下,城市中有网络,农村也是县、乡、村的保障网络,在使用很少的资源编成了一个区域网中给绝大部分的人群提供了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检查等,尽管是低水平,但是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没有理由。

三、新时期下的我国医疗保险报销情况

在新时期中,我国法律规定凡是参保的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良性肿瘤放射治疗,还有化学和物理治疗、肾结石、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心脏病等必须到门诊就医,在一些的二、定点医院开具“疾病诊断证明”的说明书中,参保人员和公务人员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在申报报区医疗保险中的管理中的实践和深思。这些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一些医药买药等。参保的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也一定参照住院的费用进行结算。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制度规定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在医疗保险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帮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等费用。我国还未为公务员建立了医疗保险补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医疗保险。慢慢的还将逐步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为特困的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法律上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贫困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还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企业上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治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这些情况的发生不能很好的确定等。

四、在新时期中的医院医疗保险中的实践

我国在新时期发展中的实践上是没有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建立医疗保险制度是人民的大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实现理论,思想的方式之一。这是党、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对加强医疗保险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诙谐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卫生改革大局的根本大计。
在人民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健康水平大幅提高。但是,这些年一些农村的经济得到了发展,但生态环境也在急剧恶化,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在不断攀升,很好的建设新时期中的医院医疗保险中的实践。
在新时期中的医院医疗保险中的实践下,能很好的保障人民的利益,合理的收费的,国家政策的辅助等,公共医疗保险只有真正落实到了农民的利益。还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的完善政策,医疗保险的完善和实践有利于全体人民,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之下,不断的加强和深思中。
参考文献:
[1]平.完善支付方式在于医保合作中[J].中国医院院长,2009(7):58-59.
[2]陈秋燕,张建生.环境下医疗保险[J].实用医院技杂志,2008,15(31):4508.
[3]赵晓华.从全民医保看病案书写的内涵重要性[J].医学院与哲学,2009,30(2):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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