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电子商务保险业务模式

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由于互联网安全理由难以彻底根治,所以电子商务的发展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安全的影响,那么为了有效防范电子商务的安全理由,引入保险业务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推动策略。本文研究的重点就是以网上购物为例,提出了一种新型的购物保险业务模式,并对该业务保险的理念进行了分析,并分析了网上购物引入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后对这种保险模式所面对的理由进行了解决。从而电子商务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购物;保险业务

一、引言
近些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极为迅猛,电子商务的消费金额呈现快速上涨的趋势。仅仅在2013年淘宝双十一促销活动的三天就完成了超过200多亿的销售金额。另外2013年中国互联网中心发布的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中也指出,近些年普通消费者用于网络消费所占全国总消费比重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这一方面意味着传统销售模式受到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冲击,另一方面也展现了电子商务所具备的市场潜力。但是由于网购型电子商务属于一种相对虚拟的消费,所以不可避开会出现各种理由,比如假货横行,退货换货困难,售后服务质量差等。而造成这些理由的根本理由还是没有相应的保险保障,所以在电子商务行业引入商业保险业务模式,就能够很好的为买卖双方提供全面的保护,这对于解决当前电子商务所面对的理由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网上购物售后服务保险业务所表现的理由

1.目前网上购物售后服务保险方式分析。目前网上购物在售后服务保险方面主要有两种:其一是订单保险。这是一种为了解决商品再物流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理由进行保险,这种保险费用相对较低,通常为0.8元,因此这项业务一般都是有网店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如果在物流过程中出现理由,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10到30元不等的退换货运输费用。实现消费者减损目的。其二,就是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是目前很多大型购物网站常用的服务模式。从本质上来说,这种售后服务并不是一种保险业务,而是购物网站或者电子商城约定成俗的一种服务模式。服务主要是为了解决客户的疑难理由,对于客户退货或者换货的申请通过协商给予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人员会和消费者进行认真沟通,从而解决相应的理由。
2.当前保险方式的理由分析。上面分析的两种保险方式都不同程度的出现相应的理由。其一是订单保险方式的理由。这种方式只能够解决商品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理由,也就是说所投保的范围极低,仅仅为运输费用提供补偿,而对于退换货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费用则不给予保险。另外消费者对于这方面的服务也服从得知。其二是售后服务方式的理由。在商品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只能够通过互联网和人员进行联系,从而解决在售后中所遇到的各种理由。比如当用户想要退换货,那么只能够通过获得退换货的途径,然后根据这些途径自我处理,假如需要商家返还运费补偿,还需要通过互联网向商家申请,通过沟通交流之后,获得审核才能够获得相应补偿。而这些流程往往会花费消费者大量的时间以及其他方面的物力和财力。甚至有的程序相对繁琐,导致不少消费者甚至放弃之前的要求。而且随着网上购物发展的不断深入,用于售后服务的管理投入也呈现逐渐增加的现象。

三、实施网上购物实体保险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1.网上购物实体保险的相关概念分析。所谓网上购物实体保险指的是保险公司和网店店主签订协议,并在协议的基础上为网店商品售后服务提供一种保险业务。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公司投保,就能够获得这些商品的售后保险服务,而保险的范围主要包括了运输保险、质量保险以及退换货等项目内容。这种保险业务模式和目前实施的订单保险服务存在着不同,网上购物实体保险服务范围更广,从发货到售后换货所有周期,只要你购买的商品存在着理由,只要是在保险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内,然后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公司在一个限定的期限里进行调查,符合协议要求就能够完成理由的解决。这样实体保险业务就具备了下面几种属性。
第一,方便性。消费者所在的城市开通了这样的保险业务,那么就可以进行投保。然后签订一定期限的网购保险合同,而且用户能够在保险公司的网站相关频道上直接在线购买,不需要在线下到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也是通过快递送到家。
第二,安全性。只要消费者拿到了保险合同,那么对后续的售后服务的维权就有了合法的依据,这样就会更加安全,而且保险公司的处理也会更加公平公正。
第三,快捷性。消费者只需要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就能够将自己遭遇的网购理由提交给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根据消费者的理由,然后在限定的期限里给消费者作出满意的答复。所以整个服务过程变得更加快捷。
2.推进实体保险业务的重要性。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电子商城或者是商家,采用实体保险的服务方式都能实现多方共赢。对于消费者而言,通过购买实体保险业务就能够让自己的购物变得更加放心,不用担心购买到假冒产品,对于退换货也不会感到烦恼。而对于商家来说,也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的售后压力,商家能够自我主动的提升自身的商品质量,这样对于商家来说,也是一个信誉度的体现。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则能够因为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则能够因此获得不菲的利润,而且也有效整合了网上购物保险行业,让网上购物保险变得更加规范和一体化。
以下是2013年12月,有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相关数据,其中网购受骗用户主要采取的索赔方式是向商家或者电子商城平台提出,其中有66.8%的用户直接向卖家提出赔偿要求。而55.4%的用户则是向购物网站或者电子商城提出赔偿。但是根据用户索赔和申诉有效性进行调查显示,用户对网上传播的效果评估最积极。其中有35.7%的用户认为是有效果。很多消费者认为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对网上购物的管理相对薄弱,只有13.2%和6.2%的用户认为向投诉或者是向政府管理部门投诉具有一定的效果。从这些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当前网络购物的纠纷处理模式相对混杂,因此通过电子购物实体保险业务模式,就能够很好的统一到保险公司处理纠纷的这一个平台上,符合消费者、商家以及保险公司的三方利益。而且商家能否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也是对商家信誉度的一个考核指标,这对于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也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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