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境与“新统账结合"模式

更新时间:2024-04-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社会统筹养老金过度碎片化与“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导致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陷入成本困境和激励困境。真正解决这理由需要建立一种“新统账结合”模式。“新统账结合”模式与现有法律体系兼容,各方易接受并且能承受,财政也能够承担国民基础养老金的全部财政责任。我国正处于利用“新统账结合”模式解决转移接续困境的重要窗口期,机不可失。
关键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统账结合
1007—7685(2014)09—0066—05
我国的地区、行业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引发越来越频繁的职业转换和多元化的人口流动,给养老保障转移接续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推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但效果并不理想,养老保险陷入转移接续困境。通过建立“新统账结合”模式,可彻底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境,对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面对成本困境与激励困境

我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基本上形成了较完整的政策体系,但并不能解决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理由,即使各项政策能得到有效执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还面对成本困境和激励困境。

(一)成本困境

无论是养老保险参保人,还是经办服务机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都是有成本的。养老保险参保人的转移接续成本包括了解相关政策的信息获取费用、转移接续的直接费用、交通费用、转移接续手续等待时间的机会成本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转移接续成本包括确定相关政策的成本、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成本、转移接续手续的成本、制度争议的调节成本、不同地区经办机构的沟通成本等。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成本与转移接续方案的复杂程度、政策的明确程度、业务数量等密切相关,转移接续方案越复杂、政策越模糊、业务数量越多,转移接续成本就越高。从转移接续具体操作的角度看,我国养老保障每类制度在不同的统筹层次上都可看做是一个不同的制度。如,媒体报道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上实现了省级统筹,但实际上绝大部分还处于县、市级统筹,统筹单位数以百计,在每个统筹单位,具体的缴费率、缴费基数、资金收支不尽相同。从这个角度上看,一“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就是数百“个”统筹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不同的统筹单位之间都需要一个转移接续方案。所以必须要设计同一制度在不同地区间转移接续方案、同一地区内不同制度的转移接续方案、不同制度在不同地区的转移接续方案等。确定方案后,具体的经办业务也极其复杂,工作量很大。我国每年有2亿多农民工在城乡和不同城市间流动迁移,频繁变化工作岗位;还有大量的城镇就业人员在不同城市和不同单位之间变换工作岗位,每天都会产生海量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尤其是目前信息在各统筹地区和各制度间不能共享,转移接续又需不同地区和制度间进行频繁有效的沟通,既要转关系,又要转基金。当前,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16万人左右,在目前条件下很难达到l:10 000甚至更高的服务比,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如要实现2亿多农民工、数以千万计的城镇迁移流动劳动力和不同部门之间的转换劳动力的养老保障权益顺畅地转移接续,需要增加的业务量和经办服务成本将更加庞大。

(二)激励困境

养老保险权益在转移接续时的理想状态是不增不减,这样就不会有人为了逐养老保险之利而转换工作岗位,也不会因养老保险权益损失而影响流动。但我国社会统筹养老金的转移接续非常复杂,很难实现养老保险权益转移接续的不增不减,会出现不同地区政府间和参保人不同转换方案间的利益增减。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至少需要转入和转出两个地方政府的配合,而这两方会有一方因为利益受损而缺少积极性,也就是转移接续相关方的激励不相容。现在统筹账户可以转12%,就是想在不同地区找到某种平衡。但这种平衡很难精确找到,转移接续过程中一方利益受损的情况还无法从根本上避开,这会引发养老保障转出方和接续方激烈的博弈,影响转移接续的实施。另外,由于统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同一制度在各统筹地区的差异很大,政府对不同制度的补贴力度也存在差异,这会导致劳动力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从机关事业单位向企业等的养老保险转换积极性不足。

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境的制度根源是制度碎片化与“分灶吃饭”

我国国家层面的各类养老保险制度都有社会统筹部分。由于各统筹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主要领导人政策偏好不同等,导致各制度片段在缴费率、资金来源、待遇计发方式、最低缴费年限、与个人账户的关联性、特殊群体补偿方式等方面千差万别,进而形成了无数的制度碎片,导致养老保险权益在各制度碎片之间转移接续时出现极多甚至是不可计数的复杂情况,必定会产生极高的政策制定成本和执行成本。同时,“分灶吃饭”的财政政策更使转移接续的经办机构缺少积极性。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在各统筹地区是复杂的“分灶吃饭”制度,各统筹地区的地方政府负责本统筹地区内各类养老保障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和统筹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给予一定补贴。由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收入和支出的非精算关联性及时间的非同步性等理由,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过程中,社会统筹部分的转移会对各统筹地区养老保障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必定有一方政府受益,另一方政府受损。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至少由两个地方政府参与,利益受损的一方肯定缺少转移接续业务的积极性,必定会影响转移接续业务的实施,从而导致转移接续的激励困境。

三、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境的新思路:“新统账结合”模式

养老保障转移接续困境主要是由于社会统筹部分的过度碎片化和“分灶吃饭”的财政制度导致的,其根源是现有制度不合理。解决养老保障转移接续困境,必须从创新现有制度入手。对此,可尝试建立“新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
(一)建立一元化国民基础养老金,构建“新统账结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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