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完善湖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策略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文章从七个方面对湖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出了完善的倡议,即加大宣传、推动经济发展、提高服务品质、因地制宜立体式设计、确保制度衔接顺畅、做好基金管理、单独立法、加速配套制度的综合改革等。
【关键词】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策略;研究
笔者在深入学习和体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并从国内外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实践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结合湖北省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情况和在安陆市进行的实地考察情况的汇总与分析,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社保意识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首先就要采取有力措施彻底的转变农民的养老思想,通过耐心细致而有力的宣传,让其有接受现代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识,从思想上来彻底转变一直以来固有的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的陈旧观念。我省各地要充分利用现代的广播电视、流行的网络平台、传统的宣传手册、正规的报刊杂志、橱窗标语横幅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农进行宣传。基层干部要下村进户,面对面的给农民做思想工作,做到每个家庭。耐心的为其算明细账和实惠账,让其从内心能够也愿意参保。要进一步增强农民朋友的社会养老保险意识,让其把“要我买保险”转化成“我要买保险”。

二、推动当地发展和增加财政支持

要真正的健全、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就首先必须采取得力措施立即加快我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最快最大幅度的把农民收入提高上去。如通过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信息化来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增强机体补贴和个人缴费能力,从而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加。要将新农保的基金纳入省级统筹,统一管理和支配。同时把农保基金的统筹部分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特殊地区资金不够的,直接从省财政支出。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同时,对于农村特困人员的参保费用应该安排专项资金或从农村低保资金中支付,确保其覆盖的全面性。要分情况、分层次、分阶段的逐步解决老农保历史遗留理由,确保新老农保的顺利对接。

三、健全组织机构和提高服务品质

一是要健全和统一组织机构。制定从上至下一致的机构配置,明确市(州)、县(市、区)两级服务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内设部门、具体责任分工等理由,规定任职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等要求,构建上下统一、强而有力、规范科学、高效专业的机构和队伍。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建立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利用的“金保工程”开展工作,详细记录缴费情况、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建立长期保存的社保档案。和城镇居民的信息管理系统连通,实现信息资源共同享有。三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出新农保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省新农保经办过程中,做好“五个一体化”,即视觉辨认管理一体化、管理部门配备一体化、落实规章规则一体化、管理服务程序一体化、基本信息同享一体化。

四、因地制宜的设计立体式的农保新规

推行新农保绝对不能够脱离实际,应该从湖北省实际情况出发,尽量统筹兼顾、因地制宜。要把制度设计和地区实际结合起来,重点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人口情况、农民需求情况。要给予贫困地区更多、更优惠、更灵活的政策。加强对当前农保目前状况的清理和研究,把新农保与其他保险制度进行理顺和融合。统筹失地农村居民、计生夫妇、农村的村组干部、民师的保障政策。争取最终建成以新农保为基础、其他方式为辅助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加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建立一种自然调整机制。可实行灵活的缴费政策,鼓励农民根据实际需求和实力来参保,缴纳多将来就领取高。倡议尽快设立一种动态的福利增长制度,让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能够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动,成为一种机制。

五、强化各规章制度的对接和融通

我们要制定出规范的、科学的、合理的、易操作的转换和接续办法。尽快制定并颁布《湖北省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有关规定》,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接、续的规定,尽量想方设法的清理各类障碍,维护其利益。要加强新农保与农村低保、五保制度等的最佳融合,这样不仅能够降低行政成本,而且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操作流程方面,应注重“三性”结合,即统一性、规范性和可行性。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想办法把那些已在农村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尽快纳入城镇社保体系,让其享受相应待遇。

六、切实做好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

要加强对农保基金的过程监管,要求投资谨慎、公开、有成效,特别是要绝对保证基金的安全。倡议采用八方面的措施:一是要尽快落实省级统筹;二是尽快制定我省基金投资的法规;三是在人力资源部门下设立一个专门的公司来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四是将基金部分存入银行,部分投入到本省有发展前景并能够在盈利后尽快支付的项目上;五是购买部分债劵,保证安全;六是购买部分稳健型股券及地产;八是将大部分基金投入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上保值增值。

七、更新规范制度和推行单独立法

倡议国家在以《保险法》为前提的情况下,能尽快出台《农村社保法》。湖北省应以此为法律依据,结合经济、人口状况,制定出《湖北省农保办法》,让新农保更具法律力、约束力、执行力,推动农保工作的健康、平稳的推进.当然,在立法前一定要根据我省的特殊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分析。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我省养老保险的长远目标,应该是新农保和城镇养老保险的最终统一。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城乡差别的客观性和新农保内容的特殊性等。制定专门法,是为保证我省新型农保险工作能够迅正常开展,而提供法律层面上的保障。
八、加速相关配套制度的综合改革
一是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二是应该坚持关于放开土地管理、允许土地经营权自行流转的政策,可以探讨让农民把分配给自己使用和管理的土地租赁给他人,最终提高自己的经济收入,夯实我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三是把因为各种理由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了的农民和进城的务工的农村居民即农民工纳入现代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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