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残疾人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更新时间:2024-04-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本文通过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分析,提出目前对于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目前状况是重社会救助、轻社会保险。残疾人老年生活依然要依赖社会救助,本文通过养老保险替代低保的方式解决残疾人养老理由(本文原刊于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8月)。
关键词:残疾人 养老保险 制度设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共有各类残疾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比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增加了1.56个百分点。我国是世界上残疾人最多的国家[1]。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缺陷,加上社区互助的衰落,而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残疾人难以转变自身的弱势地位,而“马太效应”导致其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况。《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明确指出:“会员国应确保残疾人有平等机会获得一切形式的收入、收入保障和社会保障”,“政府还应保证,那些重残而确实不能独立的人,也能有机会取得与其他公民相同的生活水平”[2]。江苏省提出以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提升残疾人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社会地位为重点,切实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当前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基础是社会保障,通过制度保障来缩小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

一、残疾人的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与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直接关联,是一种收入关联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是解除单位、家庭和残疾人本人后顾之忧的重要措施[3]。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江苏省60岁以上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为22%,参加医疗保险是52.7%,全国60岁以上的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为6.3%,参加医疗保险为17.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60岁以上的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要远低于医疗保险。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江苏省城镇16岁及以上残疾人参加养老的比例为12.23%,医疗保险为16.17%,农村16岁及以上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为6.86%、合作医疗为37.47%[4]。无论城乡,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均低于医疗保险,农村的差距更大。
2006年淮安市持证残疾人有76047人,其中15993人享受低保,21773名重度残疾人享受重残补贴,补贴的标准是低保加上康复补贴,10955名残疾人给予康复补贴。享受重残补贴和低保的残疾人共计37766人,占全部持证残疾人总数的49.7%,如果再加上康复补贴的人数10955人,接受社会救济的占全部持证残疾人的64.1%。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表现重社会救济、轻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保险覆盖面要低于医疗保险。导致这种目前状况的理由是,社会保险是付费制度,即不缴费不享受保障,并且规定至少要缴纳15年,才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808s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能享受,这就要求残疾人必须牺牲当时的生活质量来满足年老的养老保障;而社会救济是基于受助者的经济状况,低于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得到。这种制度设计的基础是因为残疾人家庭贫困,需要社会救济来解决实际困难,但是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特别重度残疾人很难转变自己的困难,导致其长期依赖于社会救济,特别是对低保的长期依赖,很难退出低保,结果失去了低保的调节机制和退出机制。

二、残疾人养老保险政策

2005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理由的通知》,提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方,可对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持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经所在地有关部门确认的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2008年的《残疾人保障法》第47条规定: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补贴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反映了国家对残疾人的重视,也反映了其在缴费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特别是支付时间长、支付数额大的养老保险方面。
地方政府对残疾人养老保险进行有益的探索,《关于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起对北京市劳动年龄段内、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最长不超过15年的缴费补贴。这项政策将惠及全市残疾人10.41万,其中重度残疾人4.49万人。2011年淮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县(区)政府对城乡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2011年《洪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重度残疾人员实行政府代缴保险费,具体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同时享受政府补贴。
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的政策体现了政府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残疾人“普惠加特惠”保障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这说明了国家已经认识到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残疾人老年生活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政府补贴的标准比较低,很难实现残疾人“老有所养”的目标。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还是停留在社会救济的层面,主要是由政府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以确保其基本生活。蒂特马斯曾指出:“采取目标定位策略的福利政策,不可避开地会造成耻辱感理由”[5],长期沉淀在社会救助中,使残疾人难以摆脱贫困的标签。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社会保险,缺乏了社会保险的制度设计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最大的缺陷,现有的制度设计难以消除残疾人的老年贫困。

三、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

残疾人事业的现代化的目标是要实现“平等、参与、共享”,基础是政府的投入,至于达到什么效果取决于制度设计。目前制度设计是以低保为基础,辅之以养老保险补贴,应该逐渐向低保与养老保险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养老保险替代低保的制度设计转变。要实现残疾人事业的现代化,那就要用制度设计来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残疾人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808so.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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