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差异化建设

更新时间:2023-1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具有差异化的发展需求,要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发展壮大补充养老保险,创新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努力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养老保险 差异化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理由日趋凸显,201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量达到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4.9%,其中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将近10%达到9.7%,表明我国老龄人口比重越来越高,这种比重的加大导致不仅大城市出现由于养老难等困扰,农村地区也由于青壮年外出务工而面对“老无所养”的理由,如何建立差异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成为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提出差异化的要求

在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养老保险需求会存在差异性,但社会无法提供能够满足所有不同老龄人口的保障需求,特别是我国养老保险还处于一种广覆盖、低水平的发展状态,导致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区域主体对养老保险认识存在差异。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81968、32218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172、1792万人。

(一)老龄人的需求差异化

首先,老龄人支付能力存在差别,从而对养老保险需求存在差异。一般而言,高收入老龄人对养老保险的需求较大,并期望获得高档次的养老服务,这就要求其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并可以在60岁之后享受更为高档的服务。其次,地区差异也会导致需求的差异,特别是城乡养老保险体制的不同导致对养老保险需求存在明显差别,长期以来我国坚持家庭式养老,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子女异地工作等理由出现,导致部分老年人必须采取社区养老、集中养老等方式,因此对养老保险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再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事业单位、机关单位职工纳入到统筹的养老保险体系下,如果要满足各地区、各层次、各类家庭个体的差异,必须发展差异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社会供给的差异化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供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首先,从基本养老保险来看,主要由政府提供,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这些养老保险政府有相当的财力投入,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其次,补充养老保险,即由各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居民自愿购买的保险,这种保险在居民达到一定年龄阶段后可以获得资金等支持。

二、老龄化体系下养老保险产品发展趋势

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趋势存在一定的差异,老龄人要找到合符自身要求的养老产品,必须根据自身的条件把握这种发展趋势,并作出科学的决策。

(一)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趋势

首先,缴费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从当前养老保险发展趋势来看,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并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在推进,但预期短期内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难以取得明显成效,而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险缴纳金额将随着工资水平等上升而增加,这就会进一步拉大缴费金额的差距。此外,同一类型单位如企业之间的养老保险金缴纳差距也可能会进一步拉大。其次,待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当前,我国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待遇水平较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次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对最低,预计未来考虑物价等因素,这种差距可能进一步拉大。

(二)补充养老保险发展趋势

首先,补充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水平性,大量单位通过年金的方式予以补充,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共有6.61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同比增幅达到20.8%,涉及到的人数更大多达2056万人,同比增幅达到11.4%,表明补充养老保险发展迅速。其次,创新性、个性化产品不断出现,各种商业保险机构通过将养老保险与其他类型保险组合等方式,如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进行组合提供创新性的产品,以此达到多重保障的目标。

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完善差异化养老保险体系的深思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的今天,发展养老保险事业,构建差异化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积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壮大补充养老保险,创新养老保险品种供给,以满足社会需求。

(一)积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是差异化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本。首先,要做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将农村居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等全部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其次,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供差异化的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这种差异主要通过缴费来体现,即通过设置不同的资金缴纳额度来满足不同类型人群的需求,对于城镇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应适当允许其缴纳更高额度的养老保险金以享受更好的待遇,对于农村居民允许其缴纳水平相对较低的资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再次,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动态的进行调整,包括缴费水平、待遇水平等,以保持基本养老保险与实际情况的互动。

(二)发展壮大补充养老保险

首先,要积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主体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这些主体利用年金等方式提升职工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要通过允许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等方式为企业、个人减轻负担,提高各主体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其次,要积极推动养老保险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到养老保险统筹的范围内,并利用补充养老保险进行配套,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水平。

(三)注重创新推动差异化养老保险的发展

首先,要建立有利于养老保险创新的制度环境。要在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支持养老保险创新发展的政策制度,鼓励保险企业、养老服务供应商等多主体参与创新,提供养老产品,推动养老保险差异化发展。其次,要鼓励有条件的居民个人积极购买个性化的养老保险品种,要完善养老保险产品信息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养老保险产品创新行为,制约产品创新风险,保障差异化养老保险发展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何剑,蔡玉婧,李健.中国西部基本养老保险:区域差异与影响因素——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J].华东经济管理,2014
[2]李静萍.区域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分析[N].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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