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新会计制度 高校 财务管理模式
2013年12月,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样的举措是为了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于进一步优化高校财务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绩效。在新制度的指导下,如何切实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改革思路,成为高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由。
一、新会计制度下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理由
(一)特殊制度下财务管理的所有者缺位
高等教育出资人主要是国家,国家是高校净资产的终极所有者,但国家并不要求偿还其提供的资产,也不要求分享经济上的利益,而是将这些资产交给高校自行经营和管理。对于高等学校而言,国家对其投资,但并不对其进行财务管理,造成投资的所有者缺位;高校管理者独立行使法人权力,但并不承担具体的受托责任,导致资源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高校会计不进行成本核算,不计算损益,财务管理的弹性相当大,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高校财务管理的功能。(二)财务内部制约制度不健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高校的财务管理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由于发展的速度比较缓慢,与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相比还是相差甚远,高校内控机制依然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高校资产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各种各样的理由,有的高校频繁地更换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人员,造成会计人员对本单位业务不够熟悉,加之,会计队伍的基本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有的高校人员分工及设置,没有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导致监督不到位,如:有的高校会计人员既担任会计职务又担任稽核职务,不符合会计人员岗位设置的不相容原则,违背了会计工作的牵制制度,财务监督几乎缺失,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有的高校出纳人员既管钱又管账,有的出纳人员既管钱又采购办公用品,有的收付款业务由会计、出纳等多人,有的银行印鉴和银行支付款凭证等由出纳1人保管,有的采购的物品不进行验收就直接登记入账,人为地造成了一些不安全因素,容易滋生腐败现象。有的高校对外投资数额较大,但投资前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也无必要的对外投资内部会计制约制度,致使对外投资盲目性很强,投资风险加大,甚至可能造成投资损失。有的高校对货币和经费等项目较为重视,而对一些固定资产类的项目重视不够,缺乏固定资产定期盘查、盘点、报废的规范性制度。有的高校对基建账务的处理不够内行,也缺乏严格的内制约度,不能很好地起到内部会计制约作用。
经费包干制是大多数高校对其所属院系采取的经费使用办法。经费支出一般由中层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相关领导及财务部门审核把关,从表面看监督机制到位,但是在部门内部相应的监督和决策制度保障缺乏,然后则造成了对部门负责人的授权过多,部门负责人权力过大,经费开支往往是一人说了算。这样极易产生虚支冒领、奢侈浪费、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部门负责人有时为了本部门小集体的利益,往往采用“抵支收入”的办法处理财务收支,不能较好地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办事,容易滋生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