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私有企业物质外壳,塑造自由经济体社会贡献精神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私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强有摘自:写毕业论文经典网站www.808so.com
力的和极富活力的经济成份,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机制的自由经济体,在强调公共经济的社会环境中,会受到社会的各种限制,甚至抹杀。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充分激发社会发展经济的活力,科学界定私有企业的社会功能,为私有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拓展一个更富社会性、公共性、道德性的理论空间,在社会的宏观管理方面,为私有企业创造更合理的、更具社会使命感、更具存在理性的社会管理机制,在我国十分必要。
私有企业;强制性基本工资;企业主风险保障金;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从经济实质给私有企业下个定义,私有企业就是为企业主创造利润的机器。一般的情形,私有企业市场经营的宗旨就是占领市场,最大限度的谋求垄断地位,以求获得超额垄断利润。为社会服务,为社会提供高科技、物美价廉的产品,对于私有企业,只是企业主为盈得顾客,占领市场的手段;或是道德者的慈善品德。从私有企业的创立的使命上,社会只是它占领争夺的对象,为社会服务只是争夺市场的需要,或是搪人耳目的口号。所以,在强调公共所有、为公众服务的社会环境中,私有企业的存在,会受到社会的各种限制,甚至抹杀。同时,社会的排斥,滋生了业主的消极意识,决定了私有企业难以健康发展。
但是,私有企业因其主体产生的自由性、管理机制的自主性、管理机构与经营成本的可浓缩性、适应环境的灵活性,是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机制的自由经济体,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强有力的和极富活力的经济成份。同时,在强调个人能力的任意张扬,不为社会习惯所左右的现代社会,私有企业成了个人发挥能力、实现个人价值的最有效场所和最佳途径。而且,社会就业的自由化,和国家公共就业机会的稀缺,私有企业成为求职者的唯一去处,私有企业对社会贡献功不可没。所以,私有企业,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而出现的,即使在大公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也是社会经济成份的必要补充。
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充分激发社会发展经济的活力,科学界定私有企业的社会功能,为私有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拓展一个更富社会性、公共性、道德性的理论空间,在社会的宏观管理方面,为私有企业创造更合理的、更具社会使命感、更具存在理性的社会管理机制,在我国十分必要。
如何构建这一社会宏观管理机制呢。宗旨只有一个,在经济允许的空间,虚无私有企业的物质外壳,无限放大私有企业的社会职能,塑造自由经济体的社会贡献精神,变私有企业个人财富的创造工具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变私有企业的个人利润的追逐者为社会产品的提供者、社会生产力的创造者、社会科学技术的弘扬者。使私有企业形式是私,但实质为公的社会贡献单位。
具体的方法是:加大对私有企业的社会公共分配额。结合现行的国家税收制度,强化私有企业的职工工资分配,即结合社会劳动保障,把职工的工资分成两部分,一是维持生活必须的基本工资,这部分工资的处理方式是:由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为企业开立职工工资监控帐户,在帐户中,企业为每位职工分别建立一个工资,企业在国家监控状态下,按国家工资要求,通过工资卡发放职工强制性基本工资(即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必须保证的在职职工工资)。二是企业的效益工资,由企业根据企业的利润水平,结合国家的劳动薪酬制度发给职工。这样,国家对私有企业的分配主要包括各种流转税、所得税和强制性基本工资三个部分。这可能占企业利润的几乎全部。在上缴国家的各项税收后,企业的剩余利润先用于发放工人的效益工资。然后作为企业的留利,由企业任意支配。
私有企业的职工在私有企业存续期内,享受国家的企业职工基本生活工资保障,私有企业破产后,即停止享受。城市职工按失业对待。
国家通过税收形式,对私有企业征收企业主风险保障金,为私有企业主建立经理保障,保障金以年金形式计算建立(以一年积累至少两年为标准),自然积累期为至少十五年,在十五年中,企业保持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制度、分配制度、劳动制度,认真经营,积极贡献。满十五年后,若企业破产,国家每年给企业所有人发放能够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保障金。企业主可免受债务无限追偿或是破产以致生活无着的境况。在十五年后,企业连续经营的,年金继续积累,并随着积累期限的延长,增加企业主的保障金的保障标准。在企业主退休后或是满六十岁,按退休养老保障金形式高额发给。私有企业遵守以上各项分配制度后,国家在管理上视同国有企业管理,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的银行贷款等各种金融与经营优惠。
私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仍归企业主个人所有,国家只通过税收形式参与对企业的分配。为便于实行,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监督企业与职工签订用工合同,根据国家有关分配政策,商定强制性基本工资标准和效益工资水平。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一般在企业困难或创业期)经劳动保障部门与基本劳动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降低标准发放。但是在企业恢复经营后,应按正常的社会平均水平补足。但是一般的原则,企业可以减员,但不得降低强制性基本劳动工资的水平。
以上的强制性基本劳动工资、企业主风险保障金,与现行的企业按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待业保险金等各项保险金并列实行。作为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私有企业就成了实质上的社会公共经济体,业主只是形式上的企业资产权的代表。
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前提下,贯彻自主创业的精神,对符合标准的创业者,可给予创业贷款扶持的办法,扶持社会经济体的发展。从根本上,强化经济体的社会属性。这种做法的优点是,国家可以有力、直接、客观地控制职工的工资水平,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市场的动荡而波动。一定程度上减轻职工对私有企业的依附,增强职工的国家主人翁意识,防止私有企业克扣职工工资、损害职工利益情况的发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私有企业主在建立风险保障金后,没有了后顾之忧,而且,不改变企业的所有权,并可以消除社会与国家政策对私有企业的歧视,为私有企业创造一个与国有企业相同的生产与经营环境,可以激发企业主的经营积极性与社会贡献心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私有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把私有企业改变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职工劳动的天堂、社会技术与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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