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化过程中城中村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审计难点、风险及策略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小官大贪”的现象有成蔓延趋势,引起了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对城镇化过程中城中村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监督,规范管理,阻止和预防腐败的发生成为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城镇化;经济责任审计;难点
1001-828X(2014)02-0-01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很多城郊村变成了城中村(以下简称“城中村”),虽然有的改为了社区,但他们的职能和管理并没有跟上,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小官大贪”的现象有成蔓延趋势,引起了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对城镇化过程中城中村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监督,规范管理,阻止和预防腐败的发生成为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当务之急。但由于城中村资金量大,居民分散,管理不规范等理由,给审计工作实施带来了诸多困难,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很大挑战。下面应审计中存在的难点、审计风险及如何应对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存在的难点

1.城中村职能社区化,但管理水平并没有随之规范化。城镇化过程中城中村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审计难点、风险及策略相关论文由www.808so.com收集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内制约度流于形式,这为现代风险审计带来挑战。而传统的审计需要耗费大量的审计资源,审计效率低下,在基层审计力量普遍较弱的情况下进行大范围的审计难以实现。
2.村民居住分散,给审计调查了解带来一定难度。大部分城中村都涉及到房屋拆迁,由于房屋还原不及时,村民大多租房居住,造成居住分散,在调查时很难找到相关的当事人,到使许多理由不能彻底弄清楚,无法给理由定性,难以形成审计结论。
3.职能多,业务复杂,给审计工作带来难度。城中村不仅具有一般行政村的各种职能,而且有自己特有的职能和经济业务。一是拆迁资金量大,涉及所有被拆迁村民,为核实支出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资产置换不公开,灵活性大,标准难以量化,很难判断其合规合法性。三是投资多元化。大部分城中村由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政府或开发商的工作进行了配合和支持,得到奖励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经费,或村集体资产得到补偿,村中自有流动资金量较大,为了获得收益,以村集体资产进行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这要求审计人员具有综合性知识和能力,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无标准评价规范。一是乡镇办对村没有下达经强制性甚至指导性的经济指标,使得对目标完成情况难以评价;二是国家对村级管理及内制约度的规定都相当宽泛;三是对村级方面的审计评价体系也处在萌芽状态或刚刚起步,对城中村这种业务职能更复杂的单位更是没有进行尝试。

二、存在的审计风险

1.收支反映不建全面。由于城中村职能和业务的多样性、复杂性,涉及的范围广、法律关系复杂,收益分配不规范,要想准确全面核实收支结余和经营收益难度较大,审计人员出具的报告往往不能反映村级收支和经营收益的全貌。
2.评价不准确。也正是由于城中村职能和业务的多样性、复杂性,审计不易审深审透,往往以偏概全,审计评价不准确,
3.存在的理由没有被发现。由于城中村的特殊性,很多理由不易中账面中发现,如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城中村领导人利用在拆迁中代表村民与开发商和政府谈判的权力收取好处费等,这些理由审计人员由于受到审计手段的限制,触及不到这些理由,便无从发现,可能出现审计时评价很高,审计后被司法机关处理的现象。

三、应策略略

1.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在基层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要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对一些有理由苗头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中村安排精兵强将,集中力量审深审透,达到审计一个影响一片。切记大面积铺开,虎头蛇尾,草草收场,出具的审计报告成为这些干部应付群众的挡箭牌。
2.审计调查要全面深入。在审计前要调查走访部分群众,对群众反映的理由要作为审计的重点之一;要对村干部尤其是已退休的老干部要进行深入了解本村的资产负债及处置转让情况,审计指明方向;要对负责人在任期间开展的业务,发生的经济关系进行梳理;对村投资的企业及合作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初查,收集相关资料评估重要性水平,确定审计重点。
3.审计方案要有针对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理由。 要针对审前调查确定的审计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方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理由更要作为审计的重中之重。
4.对理由不回避、不绕道,要查深查透。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理由线索要紧追不放,必要时请求相关机关配合,查深查透,寻找突破口,以发现隐藏的深层次理由。
5.审计评价要慎重。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部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更是审计报告的中心,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尤为重要,如何进行审计评价,需要慎重对待。在无规范性审计评价参照的前提下,借鉴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先进经验,评价应侧重于对村级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即重点是对村级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价。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能主观臆断,妄加猜测。二是要评价简明扼要,定义准确精炼,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三是要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关系,分清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界定明确,责任明晰。另外只对审计涉及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评价,不可越权以及超范围对应由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评价的方面予以评价。四是要对于无碍大局的一般性理由和不足,并不作理由剖析,也不宜进行审计评价,而宜作为审计倡议。在实际操作中,应把握住对事实不清的事项不评;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政策法规界限不清的事项不评。从而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以及安全性。
6.对发现的苗头性理由要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防范理由发生。要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对有苗头理由要通过城中村的上级主管单位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同时也对其他城中村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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