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应全面掌握和正确使用广播语言

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针对当前广播编采人员对广播语言理解的片面性,论述了全面掌握和正确使用广播语言的策略。
【关键词】广播语言 音响 音乐 文字
【】A
我已先后写了两篇关于语言的文章,一篇是《论新闻语言》,一篇是《主持人应怎样说话》(见《中国广播》2013年第6、11期)。这篇《应全面掌握和正确使用广播语言》也是关于语言的文章。总共三篇,可以合称“语言三论”。
为什么想起写这篇广播语言的文章?因为在每天听广播的过程中,我发现当今广播界仍存在忽略对广播语言使用的情况,节目使用的语言基本上等同于报纸语言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不适合听的词句混于其间,此外从业者对广播语言的理解还很片面,似乎广播语言只是文字语言,殊不知广播语言还包括音响语言和音乐语言。试看,广播节目中,除了广播剧和专题音乐节目当中有音响语言、音乐语言外,大量的新闻节目、社教节目使用的基本上都是文字语言,只是有时会出现几小段人物讲话录音。
基于以上考虑写这篇文章,意在提倡全面理解和正确使用广播语言,以使广播节目更好听、更精彩。
广播语言之音响语言
声音是广播唯一的传播手段。音响是广播传播中最具个性的一种语言符号。它可以直接表现主题、展现环境、体现气氛、转换时空。它体现的现场感、立体感、真实感和感染力,是其他语言符号无法代替的。用文字语言把一个场景描写得再具体,也不如运用现场的一个典型音响,能使听众如临其境。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有声音都可以成为广播传播中的音响语言。按自然属性来分,音响有三类,即:人声、物声、自然声。人声是人类直接发出的声音;物声是在人的操纵下物体发出的声音;自然声是自然界固有的各种声音。把这三类音响运用到节目中,就产生了音响与内容的关系理由。直接代表核心内容的音响称主题音响,展现环境气氛的音响称陪衬音响,表示场景转换的音响称过渡音响。
音响的运用在新闻节目,尤其是新闻报道的广阔天地当中可以大有所为。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体育广播有位记者叫曹力,在报道中他有强烈的音响意识,善于用丰富的音响语言体现主题。他采制的录音特写《北京晨曲》,以大量的音响反映了北京各大公园早晨老年人晨练等活动多彩多姿的景象。从中山公园早晨开启大门的声音,到老人们走进公园伴随乐曲跳舞的场景;从老人唱京剧及京胡伴奏的声音,到自发组织的老年合唱团《歌唱祖国》的歌声飞扬……都被收录到报道中。其间,记者随机访问老人,老人简短爽朗的回答在报道中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此外记者的解说很少。2012年制作的这篇以音响语言为特色的特写,在北京电台全年评奖中受到评委一致称赞。
音响语言在新闻报道中的运用,必须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音响的内涵、外延、时空必须与报道中宣示的相一致。如果报道中说的那个时空没有音响,不能强加音响于它。
现在的理由是,一些广播记者还没有音响意识,头脑中没有音响也是一种广播语言这一概念,把自己等同于文字记者。就笔者在北京地区能听到的广播频率来说,使用音响语言的新闻微乎其微。当然,节目形态的变迁,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音响语言的运用。
社教节目都是专题性的,有充分的篇幅使用音响语言。除节目中新闻事例的音响必须完全真实外,其他音响在时空要求上并不严格。然而现在的多数社教节目也只有一两段讲话录音,没有其他音响。充分运用音响的作品会广受好评,如北京电台爱家广播一个题为《听,春天来了》的节目,它用代表春天的自然界的一切音响,包括小熊走出树洞、小河流水、树上鸟鸣等,告诉小朋友充满生机的春天来了。
广播语言之音乐语言
除了报道音乐会、演唱会及专题音乐节目之外,音乐作为一种语言,在广播节目中只起辅助作用。有一个业务术语叫“配乐”。音乐语言用在节目中,与文字语言配合,使内容更生动,更具感染力,其所蕴含的感情更易为人领会。音乐家贝多芬说,音乐的功能是“情感的表现多于描绘”。显而易见,音乐不能像文字语言那样具体地描绘事物,不具有视觉形象的具象性和直观性。它适合听,人们可以借音乐旋律展开广阔的想象。这一点正与广播靠听觉进行传播的特点相契合。因此,立体声广播播出的专题音乐节目很受听众欢迎。一般来说,使用音乐语言做广播节目的人都应是专门学过音乐的专业人才,包括给文字语言配乐的人。在我的业务经历中,曾有一段时间大量使用音乐语言做节目。那是20世纪80年代,我爱好科普写作,写过几十篇科普散文,并于90年代初结集出版散文集《绿叶集》。这些散文多数都在电台《科技与社会》等节目中播出,播出时都配了乐。这些配乐散文都是请当时文艺部音乐组的专家来制作的。他们要先看文章,再根据文字的情调、感情之需选取音乐,有时没有完全合适的乐曲他们得选多首音乐,各取片断,重新合成一首新曲,配入散文,起到水融、相得益彰的效果。
当今广播界,音乐广播、文艺广播对音乐的使用不存在什么理由,但新闻广播、社教广播对音乐语言的使用所存在理由,我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以文字为主的新闻消息,包括1分30秒的短消息和4分钟的长消息,不允许配乐;同样,录音报道中的录音新闻,不论多长篇幅均不允许配乐。这类国外称之为“硬新闻”的作品,如果配了乐,听众就会误解为新闻现场在演奏音乐,严重损害新闻的真实性。现在,有的台以“效果”为由,给这类“硬新闻”作品配上音乐,其效果正好与主观愿望相反。
其二,逐条播报的新闻节目,不要衬音乐。现在,有的台在这种新闻节目播报过程中一直用音乐伴随,听众很有意见。又是新闻,又是音乐,各行其道,两者无法融合,听众以为是收音机串了台,很影响收听效果。
其三,长篇的新闻通讯(新闻专稿)、社教专题的写景部分、抒情部分、叙事部分允许配乐,允许使用音乐语言渲染气氛、张扬和强化感情,从而使作品更好听。但是,现在的配乐成功者甚少,重要理由是音乐选得不合适,音乐与文字不能交融。二者硬配在一起,听上去很别扭,还不如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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