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20试述3 变革始于此(上)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在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2013结束后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行业已经发生了诸多深刻的变化。此时回顾一个多月前的那场论坛上嘉宾的发言,会有更为清晰、深切的领会。
8月13日召开的“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2013”,尽管只是2013中国互联网大会的一个分论坛,但会场上气氛之热烈,所受到的关注之广泛,也许连会议主办者都始料不及。论坛上,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学术机构、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等行业各方的代表先后发言。虽然各位嘉宾都在发言中对互联网金融抱积极的肯定的态度,但在具体理由上还是旗帜鲜明,各有侧重。
对于外界而言,从每位嘉宾短暂的15分钟演讲中领会其主旨也许并不容易。所幸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其他行业用几年才能完成的转变在这里可能几个月就可以实现。在峰会结束后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行业已经发生了诸多深刻的变化:有关部门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提上日程;第三方支付与银联在支付清算领域的争斗升温;以互联网企业为主力的民营企业进军银行业此时回顾一个多月前那场论坛上嘉宾的发言,会有更为清晰、深切的领会。
刘士余:创新不要忘记底线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因公务繁忙耽误了一点时间,在吃完午饭之后才前往会场。他一登台即借此调侃道:“我对互联网金融的热衷,还没有达到让我放弃吃两口饭的程度。”
在演讲中,刘士余表示互联网金融不可小视,不仅自身取得了长足发展,而且对传统金融行业“起到了巨大的推进和推动作用。”但接下来话锋一转:“要防止好的事情,在开头的时候因为它的普遍现象,使正常发展受到挫折。就是说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尤其对P2P来讲。”刘士余担心P2P脱离平台功能,走向线下,演变成资金池。接着,他为互联网金融划定了两条不可逾越的底线:一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另一个是非法集资。“我今天借用互联网金融论坛,把这个理由讲清楚,我支持大家的发展,欣赏大家的发展,配合大家发展的同时,我不希望有的同志触犯法律,我更多地支持大家在不违法的底线上寻找的空间,这是法律风险。还有信用和操作风险。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理由,我觉得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
在余下的时间里,刘士余着重阐述了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同时表示,监管部门会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行业开拓者的创新精神。不会把“看得见的手”伸到健康发展的有机体里。
谢平:基于理论的大胆预测
虽然身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但谢平深厚的学术背景使得其个人的学者属性更强。事实也的确如此,作为国内最早研究互联网金融的专家,“互联网金融”概念最早的提出者,和其他嘉宾相比,谢平的演讲内容富于理论性和思辨性。
谢平一语道破金融产品的本质:“从抽象理论来考虑,的金融产品,有可能不同数据的组合。”由此出发,谢平以第三方支付、P2P 、阿里小贷、余额宝等产品为例对金融产品的数据属性进行了具体解释。谢平表示,互联网金融最上升的状态,就是互联网货币。并预言:“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只是对现有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提出挑战,将来发展到互联网货币的形态就是对央行的挑战了。”
谢平还讲道,互联网金融与银行融资和证券市场融资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是更加化、大众化的金融模式,“就像用苹果手机上的APP一样,不懂金融的也会用。”基于大数据,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将逐渐减少,未来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可能在互联网金融中被淡化,市场参与者和产品开发者,可能普通用户,“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在互联网金融上发明自己喜欢的产品,这个是互联网金融将来最核心的东西。”除此之外,基于大数据的征信系统,可以有效降低数据和风险不对称,从而减少诈骗、非法集资以及违约的风险。“在大数据的前提下,可以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的风险定价,叫动态违约概率,你给出这个概率的成本非常低。这种情况下,现在商业银行这一套风险定价就被颠覆了。”
最后,谢平向听众传递了两条消息。,第二季度的央行货币政策报告首次引用“互联网金融”这一名词,并给予互联网金融正面的评价。谢平对台下的与会专家调侃道:“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列入辞典,也没有教科书,大家可以努力一下。”另外,谢平在介绍保监会近期批准“纯互联网的保险公司”成立的同时,也对于相关领域的监管提出了疑问:“好多年以前银监会讨论过,该不该批纯互联网的银行,后来讨论的结果不敢批,理由就是没有办法监管,但是保监会这次批了,我不知道跟现有的监管怎么衔接。”
王晓蕾:需个人隐私保护
海量的用户信息数据是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领域,与传统金融机构展开竞争的杀手锏。不止在金融领域,如今,“大数据”是一个可以让各行各业的人们兴奋的字眼。
相比之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在互联网金融峰会2013上的发言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当别人言必称“大数据”时,她的演讲主题恰恰是“互联网发展与个人隐私保护”。王晓蕾坦言,由于互联网的存在,未来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都会变成透明的“玻璃人”。但她却对此感到恐惧,“特别是当我想到互联网总有第三双只眼睛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我是不寒而栗的。我跟人讲过,在国内最早用网银的是我,但是我知道互联网有一系列的说法之后,我对网银非常谨慎。”
如今,网站的隐私条款里会明确告知网站将对用户进行追踪、定位、发送邮件等,由用户选择是否接受。但这种选择真的有么?“我说不同意,整个网站对我就关闭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真的没有选择的权力吗?在互联网带给方便的时候,真的要丧失安全感吗?”由此,王晓蕾提出,个人隐私的保护应该和互联网发展并重。
互联网上个人隐私保护可谓老生常谈,理由在于如何落实。王晓蕾对现行的“同意原则”在互联网领域的适用性提出质疑:“如果在传统系统当中,你不同意采集,采集者不掌握你的信息。我个人理解互联网是不一样的,只要在网上活动,你的活动轨迹就在那儿,平台的运营者已经完成采集工作,已经掌握你的相关信息。如果在这种条件下,继续把数据保护的放在个人同意的原则下,我认为是不恰当的。”王晓蕾认为,数据的掌握者和数据的使用者最应该数据保护的主要责任人,但目前这种责任被淡化了。她指出,法律应就数据使用的相关规则做出明确规定。
信息是无处不在的,但对于如何界定信息与隐私,人们却众说纷纭。王晓蕾认为:任何信息,只有跟某个人相关的时候,才具有隐私。她以自己的姓名和贷款行为之间的关系为例,解释了在不同条件下,姓名所具有的不同属性,并总结道:“从产生的初衷讲,标识的不具备隐私性。隐私之所以有产权,是因为和行为之间产生了关联,如果删除这些关联就不涉及隐私。”
联想到近期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安全事件,王晓蕾的发言不仅给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者提了醒,也值得在“神奇的大数据”面前头脑发热的人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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