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保险业不应用未落地政策误导客户

更新时间:2024-04-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历史较短,加上保险营销体制存在的固疾,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常被披露报端。
近年来,由于保险监管机关对于销售误导现象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势,相关误导行为得到有效抑制。但是,最近有关未来调整收入分配和对于寿险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尚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的政策,成为部分寿险公司在销售寿险产品过程中极力强调的重点,似乎不选择保险就将面对严重的家庭财富损失或个人利益的流失。
目前,寿险市场销售环节主要借助遗产税理由和国务院在今年8月出台的支持保险业发展的“新国十条”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推动相关寿险产品销售的主要卖点。
一是利用遗产税概念推销寿险产品。由于寿险产品的特殊性保险业不应用未落地政策误导客户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808so.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各国都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列明受益人的寿险保单在被保险人故去后其保险金不列入遗产范畴,我国保险法也有相同的规定。在相关媒体发布深圳拟开展征收遗产税试点的新闻之后,许多寿险公司将我国拟开征遗产税作为业务员培训的内容,致使业务员用遗产税概念推销寿险产品。由于深圳并没有开征遗产税试点的时间表,我国也尚未将开征遗产税列入立法程序,保险行业以遗产税为招揽业务的做法不仅有损行业形象,还导致民间财富出现向免征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的现象。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发布的公告,今年上半年内地居民在香港投保寿险产品的新单保费为101亿港币,而去年同期仅为60亿港币。目前,我国政府实行藏富于民的政策,短期内也不具备开征遗产税的条件,以遗产税作为招揽业务的噱头也属于一种误导行为。
二是利用税收优惠概念推销寿险产品。从2009年开始,我国就着手研究对于特定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支持保险业发展的“新国十条”又进一步强调要对养老和健康保险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中国保监会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开展以个税递延的优惠政策的试点安排。在任何国家,实行税收政策要涉及相关部门和领域的协调,这种协调的过程需要时间。我国政府第一个专门支持保险业发展的文件是1984年的国发151号文,在这份国务院文件中提出要开展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而交强险的真正落地为2006年,即国务院的相关文件发布22年之后才成为现实。以我国即将推出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为例,个税属于地税,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开展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对于经济落后地区的税源将产生一定影响,导致个税递延政策的真正落地也需要一段时间。
因此,利用尚未明确落地时间表的政策吸引民众,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促销行为,保险行业应当脚踏实地做好现实工作,通过物美价廉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简单地借用尚未落地的政策之名推广业务不仅会损害行业形象,而且会造成社会对于尚未落地政策的误解。关媒体发布深圳拟开展征收遗产税试点的新闻之后,许多寿险公司将我国拟开征遗产税作为业务员培训的内容,致使业务员用遗产税概念推销寿险产品。由于深圳并没有开征遗产税试点的时间表,我国也尚未将开征遗产税列入立法程序,保险行业以遗产税为招揽业务的做法不仅有损行业形象,还导致民间财富出现向免征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的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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