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代建制会计业务初探书写

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1009-4202(2013)07-000-02
摘要项目代建制是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可以很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实行代建制也是顺应管理模式创新的趋势。但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特点,其代建制财务会计核算与一般企业有所差异。本文对行政事业单位基建投资代建制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字行政事业单位基建投资代建制
随着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越来越市场化,政府投资的加大客观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利用资金,建设合格、优良的建筑项目,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涌现出来的浪费和三超等问题,使政府重新审视基建项目的管理,并于2004年提出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使代建制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基建管理的视野。代建制是建筑市场引进先进管理经验进行的创新,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投资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基建投资代建制实施过程中,由于参与方的增加,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实施基本建设投资代建制的必要性

基建项目代建制的实施就是通过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政府基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待项目完工后移交使用单位,这种方式改变了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集于行政事业单位于一身的管理模式,因而具有必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基建项目市场的公平竞争,打破传统的竞争格局。代建制下始终贯穿着招标方式,选择最优的代建单位、最合算的材料供应商,突破了传统体制下政企不分、行业垄断的限制,建立了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并且竞争的充分化能够有效的降低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二是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利用效率。代建制明确了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责任,委托单位和代建单位分别建账核算政府资金收支情况,使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避免了行政事业单位自建下浪费和超支的发生,强化了对投资资金与运营的监督。
三是有利于提高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项目由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承建,这些公司具有专业的人员,在建筑公司选择和施工规划、材料采购上更富有经验,因而可以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率,更好的保障工程质量。

二、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代建制会计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项目会计分离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尽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项目会计分别核算可以清晰的反映基建资金的来源与去向,可以为基建项目投资管理和分析提供依据,但是这种分别核算容易形成两套会计核算体系的错误意识,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它将单位的经济活动人为的划分为两个部分,影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不能全面反映单位整体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如委托单位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需全面体现基建项目的收入数,而支数却因工程实行代建,在工程未竣工结算之前,不能列支,形成账面的虚结余。

(二)会计监管意识不强,会计业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代建制的引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基建项目的建设参与积极性降低,忽视了单位在基建财务管理上的责任,只关注基建项目资金的投入控制,而不重视对基建项目进度与项目质量的监督。会计业务人员素质不高也是代建项目核算的一个障碍,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都缺少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不了解工程进度中的各种财务问题,对建设项目资金构成情况、项目总投资情况和相关合同了解不够,与代建单位缺乏沟通,局限于记账、核算,仅仅是依据财务制度审核各项开支。在遇到特别情况,尤其是一些项目变更事项时,难以有效判断会计收支的变更是否合理,从而处于会计核算的被动地位。

(三)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

一是会计核算凭证不规范,在建设过程中要求委托单位和代建单位严格按照建设进度进行核算,但有些项目合同管理不严,报账凭据不完整,履行手续不规范,工程进度审查表并未按要求审查签字,出现会计责任漏洞。二是核算方法不规范,如合理损耗的处理,代建制下委托单位发生一些资金使用是正常的,但是由于没有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部门独立出来,致使一些费用趁虚而入,将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开支列入建设费,挤占专项资金。三是代建费用的提取不规范,目前国家对代建服务并没有设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各个单位有一定的选择权,带来了会计核算的不统一问题。

(四)委托单位与代建单位的成本核算、往来账的衔接问题

基建会计,衔接是核算的关键。虽然委托单位与代建单位都对基建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但是由于所处角度不同,委托单位更注重基建项目资金预算的控制,而代建单位更注重盈利的成本控制,两者的目的有所区别,反映在会计上就会出现核算方式、方法的差别,影响收支、结余的会计衔接。与代建单位往来账项清对的及时与否也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时不能及时与委托单位对账,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无法及时结清,基建项目完工后,不能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上账,基建支出长期挂在在建工程,影响行政事业单位正确核算收支余,导致账实不符等,这些账务往来的不及时处理会产生后续的一系列核算问题。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代建制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出台完善的代建制会计制度

目前的会计制度无法给代建制会计处理一个准确的方法。建议将基建会计并入单位经费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保障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构建统一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防范会计风险的必然选择。因此建议统一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和基建开支,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实际,进一步探索两者合并的途径。首先要从会计制度的完善入手,理顺现有财务核算体系,然后在财务体系中设置基建会计专项科目,或者以辅助账的形式逐渐过渡,将基建会计核算内容融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进行整合,增加明细科目的核算,并以基建专项报表形式详细反映基建项目收支,力求改变两套账、两个主体的核算现状,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强化会计监督

首先,要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在代建项目会计核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凭凭据记账。要规范入账程序,凡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开支一律不得计入相关科目,凡是基建项目专项资金必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基建资金;要规范支付程序,主动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工程项目审核程序,无合格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就不能批准支付,切实提高审查力度。其次,强化会计监督。代建项目由于多方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建设责任转移,但不能因此放松警惕,其承担的监督责任不可忽视。要规范资金出入,建立基建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全阶段的监督,大额资金支付要进行会审,对各项费用进行定额控制,密切关注基建资金的去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三,强化基建项目程序的监督,制定基建项目变更的复核审查程序,并根据审查结果及时调整账面数据,保证会计核算真正反映工程施工的真实情况。

(三)做好会计及时对账,确保账务衔接

及时结清会计事项是保障基建会计核算真实性的重要一步,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一是尽量保持与代建单位的一致性,减少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下产生的会计差异;二是要及时结清本部门的基建账面,确保会计核算无错账乱账,保持账务处理的顺畅;三是要定期与代建单位进行对账,要求其按期提供工程进度会计资料,并进行核对,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及时结清,工程完工后及时结转账项,保证基建会计资产账实相符。

(四)重视会计人员培训,培养高素质的队伍

基建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不能局限于现有的财务知识,而应主动学习工程核算的会计知识,熟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掌握基建项目建设程序和环节。行政事业单位要通过短期培训等多种办法,有计划的培养会计人员的高素质,对他们进行基建项目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等教育培训,以使他们更好的胜任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丁炯.源于:论文格式范文模板www.808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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