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限速对干线公路限速标志设置情况设计

更新时间:2024-03-3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众所周知规范、合理的限速标志即能保障车辆及行人安全,又最大限度的确保道路通行能力。本文通主要论述了某地区干线公路限速标志设置状况调查,总结设置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合理的设置限速标志做一些探讨。
关键词:干线公路;限速标志;设置

交通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公路几何特征、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事故因素、气象条件、人文条件等因素影响下,为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会限制行车速度。公路交通限速设置通常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及文字、图形提醒等,在很多干线公路上,限速标志为目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1限速标志设置规定
江苏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主要集中在集镇、村庄、急弯、铁路道口、下陡坡、窄路、宽路窄桥、平交道口数量较多、施工以及进入收费站区等路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江苏公路交通限速设置指南》等文件,江苏地区对限速标志的设置做出以下规定:
(1)对集镇、村庄、平交道口数量较多的路段(一级公路)按一般计算行车速度折减20km/h,限速80km/h;(二级公路)按一般计算行车速度折减20km/h,限速60km/h。
(2)对集镇段车辆与行人混合交通状况复杂、秩序混乱且街道化、商业化程度较高的路段(一级公路)按一般计算行车速度折减40km/h,限速60km/h;(二级公路)按一般计算行车速度折减40km/h,限速40km/h。
(3)对急弯、铁路道口、下陡坡、窄路、宽路窄桥等路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
(4)对进入收费站区和施工路段警告区一般是连续设置渐变限速标志。
2.限速标志设置与管护现状
2.1目前江苏省限速标志设置的四种方法
(1)限速标志 + 解除限速标志(图1)
(2)限速标志 + 辅助标志(图2)
(3)限速标志 + 限速标志(图3)
(4)限速标志(空间)+ 限速标志(平面)+ 解除限速或辅助标志(图4)
图1限速标志 + 解除限速标志
图2限速标志+辅助标志设置
图3限速标志 + 限速标志
图4平面与空间限速标志配合设置
以上四种设置方法中,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在江苏省限速标志设置中应用比较普遍,第三种方法应用比较少,只有在部分国省干线路段应用较多,第四种方法在高速公路中应用较普遍,全省只有某市在国省干线中应用较多。四种设置方法的限速效果基本相同,但从标志设置的成本及便利程度考虑,推荐使用前三种设置方法。
2.2 限速路段限速值的确定
从全省限速标志设置总体情况来看,对具体限速值只是依据常规,如集镇段、村庄段限速的问题,不管需不需要在各个集镇路段一概设置限速40km/h,全省主要集中在苏北、苏中部分城市绝大部分集镇段按(二级公路)一般计算行车速度折减40km/h,限速40km/h。
3限速标志设置存在的问题
3.1在设置限速标志时,只设置限速标志,既没有辅助标志或相应的解除限速标志,也没有限速再限速的标志。
3.2在设置限速标志时,设置了限速标志,也设置了区域或距离辅助标志,但在限速区域或距离结束处又设置了解除限速标志,造成设置上的重复和资源上的浪费。
3.3对不同路段限速值的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以及对限速路段现场实际状况缺乏必要的分析。没有考虑到道路扩建、交通流量、平交道口数量、车辆与行人混合交通状况、街道化、商业化程度以及交通事故数据统计资料等实际状况,一切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片面强调安全第一,而不是考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提高服务水平,从而导致限速标志的限速值偏低,车辆违法率高,通行受阻。
3.4限速标志与特殊路段警告标志配合使用时,限速值没有统一的标准。
3.4.1急弯路段的急弯警告标志与限速标志配合设置时,限速值不合理,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急弯路段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30km/h。
3.4.2下陡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与限速标志配合设置时,限速值偏高。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
3.4.3堤坝路路段的警告标志与限速标志配合设置时,限速值偏高。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
3.4.4江苏省属平原微丘地区,二级公路一般计算行车速度为80km/h,在事故易发路段设置最高限速80km/h不合理。
3.4.5我省属平原微中专生毕业论文www.808so.com
丘地区,二级公路一般计算行车速度为80km/h,在村庄路段设置最高限速80km/h不合理。
3.4.6我省属平原微丘地区,一级公路一般计算行车速度为100km/h,在注意行人路段设置最高限速100km/h不合理。
3.5其他类型问题。
3.5.1不同限速值对应何种车辆不明确。
3.5.2路面限速数值颜色不正确,应为,不需要漆划“限速”文字。
3.5.3车型种类应在主标志下边缘悬挂辅助标志,不应标注在主标志版面。
4建议
针对江苏地区干线公路限速标志设置现状及相关设置规定,做出如下建议:
⑴ 建议在设置限速标志时,在符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周围道路状况,集镇段、村庄段交通流量、平交道口数量、车辆与行人混合交通状况、街道化、商业化程度以及交通事故统计资料等实际状况,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具体的限速值。
⑵ 建议在设置限速标志时,要完善限速标志设置体系,避免出现只有限速标志,而没有相应的解除限速标志或辅助标志的情况。推荐使用“限速标志+限速标志”的限速标志设置方法。
⑶ 建议在特殊路段限速标志与警告标志配合设置时,如事故易发路段及危险路段、铁路道口、下陡坡、窄路、窄桥、急弯路等复杂路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设置最高时速不超过30公里的限值。
⑷ 建议在进入收费站区、进入施工警告区完善渐变限速标志的设置。
⑸ 建议对交警部门在干线公路设置标志进行监管,共同制订详细的限速标志设置安装方案,力争达到安全与速度的统一。

参考文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3】江苏省交通厅,江苏公路交通限速设置指南(试行)
【4】中国标准出版社,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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