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述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解读信

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小企业会计准则》在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该准则的发布,对于规范小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升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策解读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于2011年10月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规则导向为主,以原则导向为辅,规范了小企业(含微型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为小企业会计核算增添了很多亮点。

一、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就是要让小企业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小企业的实力和小企业的信誉度,让银行愿意贷款,从制度上缓解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能督促小企业建账建制,不断提高核算水平,有助于依法治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有助于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小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征税,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助于更好地落实好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形成一个体系,服务两个对象,协调三大关系。
(一)形成一个体系。基于“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强化监管”的要求,同时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经验,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采用章节体例,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共十章,具体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内容。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
(二)服务两个对象。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银行。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确定应征税额等,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三)协调三大关系。

1、协调与我国税法的关系
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这些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除会计与税法之间不可能消除的永久性差异以外,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2、协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协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关系。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化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确认、计量和列报的规定,符合我国小企业量大、面广、质量参差不齐、会计基础较为薄弱的现状。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的设置及报表的编制

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明显较少,《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60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共有66个科目,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简化,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和附注。资产负债表以历史成本为原则,不考虑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账面余额填列,并不按照账面价值填列;流量只进行直接法填报。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以上3种报表都进行了项目和结构的调整,增强了报表的清晰度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在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等方面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也可以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11)
作者简介:徐建英(1967.11-),女,内蒙古自治区集宁人,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工作,经济学学士,长源于:论文大全www.808so.com
期从事高校会计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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