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流转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中如何避开土地流转过程出现理由生

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国家关于扶持粮食生产、减免农业税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季节性返乡耕种土地,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较以前明显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和对土地的依赖性,同时,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日渐增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利用工作和参与调解的便利条件,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中,深入思考探索如何避免土地流转过程出现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情况的分析

自1997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相安无事。因此产生纠纷的微乎其微,近年来,我街由于修公路、动迁项目的建设征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数量日增,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流转纠纷。流转纠纷是指流转当事人之间基于流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而产生的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以下纠纷、事件。
一是民事纠纷,主要是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类侵权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争抢土地,抢种抢收,导致毁坏庄稼,甚至打架斗殴,引发财产、人身损害纠纷。这种因流转纠纷引发的财产、人身侵权纠纷日渐增加,如三八里村民高某和刘某之间为了一小块耕地的经营权发生纠纷,刘某有一小块耕地,与高某的耕地相邻,两块耕地之间有一乡间作业路,高某在紧邻作业路的边上栽了几颗樱桃树,刘某说这几颗樱桃树长大会挡了乡间作业路,双方发生矛盾,大打出手,刘某将高某种植的樱桃树欲砍了,村里多次调解,双方各不让步,刘某于2013年4月起诉至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因未登记确权而没立案,但至今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
二是土地确权纠纷,如大王村张某诉王某土地纠纷一案,张某1983年承包村里土地,获得了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后因张某欲将户口迁到岳母家,便将土地放弃耕种交到村委会,1997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王某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对此,张某没有提出异议放弃承包土地并认可村委会调整发包土地,村委会经过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同意后,派村领导找到王某让王某耕种,王某耕种至今。张某于2013年1月起诉至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类似这种情况村里还有十几户。
三是事件,如三八里村建设征地时,由于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的补偿土地的面积和标准不理解,曾到街道、区信访局,又如前夹山村吕某、王某、陈某等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一审、二审判决不服,到了人大常委会。类似事件、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街、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甚至,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

二、预防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好流转纠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从各个层面,思考应对策略。
1、坚持国家与地方土地承包政策相结合的原则,在贯彻国家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二轮土地延包政策规定,切实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既符合土地延包政策又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农户。
2、按照《土地承包法》,结合旅顺口区土地延包方式及延包办法,实行土地股份合同制,对于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经济组织,要以“确权确利不确地,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折股量化给已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将截至1997年初实有的集体土地,通过土地折股量化和农民按股分红的形式,使得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较为稳定的土地收益,从而推进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长足发展和农村稳定。
3、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农民的股份收入。无需收回的现承包者的土地,但现承包者需要与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辽宁省农村土地专业承包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承包金。村里承包户之间签订专业承包合同,承包户给村里交纳土地承包金,与村里继续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
4、加强纠纷调解,大力宣律。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现的因流转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农户间或农户与村之间的矛盾,要加强调解,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流转及流转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了解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流转的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懂得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流转标的、流转用途、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流转费用等内容,告知农民该报批准、备案的要报批准、备案,不能自行其事,倡导农民多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少采取转让方式流转,为防止将来情况发生变化时产生矛盾,多进行短期流转,少进行长期流转。
5、纠正违法流转行为。对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经营权,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摘自:学术论文网www.808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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