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管理基于和谐视角基层农业经济管理与农村经济进展

更新时间:2024-03-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农村经营管理与农村、农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既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宣传员,又是农民不可缺少的贴心朋友。因此,基于和谐视角研究基层农业经济管理与农村经济发展是必要的。
【关键词】和谐视角;基层农业经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
1前言
农村经营管理与农村、农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农村财务资产要我们去管理,农村土地纠纷是我们去调处,党的惠农政策、农民负担监管要我们去落实,还有农民专业组织是我们去指导,等等。这些事务纷繁复杂,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影响面广。
2当前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在清理村级财务时对一些违规违纪的问题,我们无法处理;对于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无权处罚;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如承包、租赁、拍卖、转让没有规范性的可操作文件;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及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没有审计条例和规范性的审计文书,等等这些制约着我们无法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给农经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目前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适用的法律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我们的工作无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是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工作应用时,我们觉得它有许多不完善、不全面、不明确的地方。《土地承包法》、《专业合作社法》的执行主体都是指农业部门,而这些法律没有一处提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所以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觉得有些不便。《村级财务会计制度》指出:对于农村财务,经管部门只有指导的职能。
3对策分析
3.1明确职能
按照现行的职能划分,农村经营管理主要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三项管理是我们的主业,三项指导是服务。目前已经出台了的一些与农村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明确农经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适当赋予农经部门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权;尽快出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制度,确保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3.2明确制度
将农技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要改革分配制度,将农技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落实对县以下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同时,积极创新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实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形成科技入户新机制;推动产学研、科工贸结合,完善合作推广机制。通过这些措施,真正建立起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水平。适当考虑农经部门的经济利益问题。农经部门无论在政治地位还是在经济实力上,都是属于弱势群体。地方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上面又没有半点资金扶助,普遍感到财力不济,运转艰难。提议上级一方面要加大财政对农经部门的经费预算;另一方面要把农经部门的各项职能项目化,以此增加财政对农经工作的资金投入。必须要按照中发[2000]3号文件强调指出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提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如何落实精神,建立一支有权威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国务院(2006)30号文件明确指出,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经三大主体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目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农业部[2001]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农村经营管理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财务资产管理等职能。”
3.3完善机构设置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机化、水利等方面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组织推广了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为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实现农业的历史性跨越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新的形势下,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职能定位不明、主体力量分散、管理体制不顺、经费保障不足、推广手段落后、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显得较为突出。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给农技推广体系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迫切要求。党、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从2002年至今,每年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都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部等有关部门按照的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总的来看,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3.4强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责任
过去一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既搞推广又搞经营,一方面是财政保障不足的压力所致,另一方面也给有关部门在财政上保障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带来了不便。因此,考虑到农技推广工作的特点和各地财政状况的差异,《意见》还提出,财政将对重大农技项目推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技推广工作给予适当补助。为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创新运行机制,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意见》强调,在一线工作的农技人员不得低于全县农技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农技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80%,并要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同时,《意见》提出,要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要切实搞好农技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农技人员技术职务源于:论文提纲格式范文www.808so.com
评聘制度,不断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创新农技推广运行机制,是保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活力的关键。
3.5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放活经营性服务
在改革过程中,要大力发展各类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培育多元化农技推广主体;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和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技推广服务。为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各级政府设立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要实行项目招标制,公益性推广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各类服务实体一律平等参与竞标。《意见》还指出,要积极稳妥地将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以及农产品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从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中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兼顾,与县乡机构改革衔接。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措施,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参考文献】
1刘梅兰,黄河;村级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当代蔬菜;2005年04期
2李永祥;从惠南乡看——村级经济在市场经济中[J];上海统计;2011年05期
3程平;对村级经济的几点认识[J];甘肃农业;2000年08期
4杨曙光;当前村级经济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9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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