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爱情诗由《将仲子》看《郑风》爱情诗书写

更新时间:2024-03-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 要:《郑风》爱情诗众多,本文以《将仲子》为例介绍诗歌常常被解释为讽刺之作,或者是被说成“淫奔”之诗。大量的爱情诗内容多样,既有恋人之间的感情描写,也不乏夫妻之间和乐情景的描绘,写作口吻也并未局限于一种方式,构成了《郑风》的鲜明色彩。
关键词:讽刺 淫奔 形式多样
郑风二十一篇,爱情诗众多,朱熹说:“郑国二十一篇,五十三章,二百八十三句。郑卫之乐,皆为淫声。然而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不翅七之五。”也就是说朱熹认为郑多淫奔之诗,其中明确在书中指出或者同意前人观点将诗视为淫作的有《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狡童》、《褰裳》、《东门之墠》、《子衿》、《风雨》、《出其东门》《溱洧》等,另外笔者在这里也把《叔于田》《大叔于田》《女曰鸡鸣》、《丰》、《出其东门》、《野有蔓草》视情诗。单从数量上看郑风的确多描写男女爱情,然而长时间以来,受诗教及美刺说影响,很多诗都被理解为政治诗。现在我们以《将仲子》为例进行介绍。
一、美刺说
一类是解释为刺庄公之作。《毛序》认为“刺庄公也。”《正义》解诗多从《序》说,二者均认为此诗是“刺”上层统治者即庄公之用。据《左传·郑伯克段于鄢》记载,庄公对其弟段不加约束以达到克段的目的,其中也记录了祭仲的劝谏,然而《正义》之说究竟有何明确依据却并未予以说明。《读风偶识》也从另一方面论证《序》说之不合理:“余按以‘仲子’为祭仲,则此乃庄公谕祭仲之词,不得反认为刺庄公。”[3]也就是说如果诗中的“仲子”真是指祭仲的话,那么这首诗就应该是庄公晓喻祭仲之言,因此“刺庄公”一说就显得牵强。尽管如此,《序》说对后来的《诗经》研究还是有深远影响,后世《诗所》仍然认为“今考《国风》之例,多以关于君卿大夫者居前,民俗居后,民间淫奔之诗,不应次此。则此篇亦一时事也,故姑仍旧。”[4]仍是与时事联系。
另一类也是认为此诗是讽刺之作,只不过讽刺的对象由庄公转变为祭仲。《毛诗说》认为“刺祭仲也。春秋之初,诸侯无王,自庄公始。而庄公之所以能无王者,则以祭仲为之谋臣也。《郑风》不刺庄公而刺祭仲,亦诛乱贼锄羽翼之义。”如果将诗中“仲”解释为“祭仲”,那么又如何解释“乱贼”一说,这恐怕与历史不符。

二、淫奔之诗

对于《摘自:写论文www.808so.com
将仲子》,朱熹《诗经集传》中说:“莆田郑氏曰:‘此淫奔者之辞。’”[5]在这里,朱熹跟从了《诗辨妄》的说法,然而“淫奔”一词,足以显示出朱熹个人对诗经爱情诗的看法。在朱熹看来“国者,诸侯所封之城;而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是以诸侯采之以为正风,所以用之闺门乡党邦国天下。十三国为变风,则亦倾在乐官,以时存肄,备合之凡十五国云。”也就是说,诗是有关教化的,因此要以诗感人,达到易于统治的目的。这种观点早在《毛序》时期就已经显现出来,毛诗大序:“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变风变雅要符合人伦礼义,这仍然是因为统治需要,用以讽刺上层人物的做法。
另一类解释视《将仲子》为守礼之作。《诗经原始》:“讽世以礼自持也......故《左传》子展如晋赋此诗,而卫侯得归。使其为本国淫诗,岂尚举以自赋,而复见许于他国与?此非淫词。”在这里,因为诗被应用于严肃的外教场合,因而不可能是淫词,然而“讽世以礼”一词透露出作者仍然是以诗的教化意义解释 。遇事需有礼,因此诗中的女子一再告诫自己的心上人“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等。然而,细玩味此诗的女主人公,其众多的拒绝实为畏惧人言的缘故,“仲可怀也”的反复诉说已将她对男子的情意表述的十分明白。如果真是“以礼自持”或是如《读风偶识》中所说的拒绝,又岂会说“仲可怀也”?《诗义会通》指出了《毛序》的附会之处,然而却也说是“据之词”,想是为诗加上了一顶礼义的帽子。虽然如此,作者对于诗却也评价道“此诗蕴藉风流,信然”。认为此诗含义深远,倒也恰当。因为纵观全诗,女主始终处于爱与拒绝,礼与情的矛盾之中。
郑风爱情诗众多,形式多样。《野有蔓草》是恋人之间相遇的美好;《山有扶苏》朱熹《诗经集传》评价说:“淫女戏其所私者”[6]认为此诗是女子戏谑男子的言语,得之。不仅有男女相恋的诗,还包括夫妇之间的感情描写。《出其东门》中男子对于所见美丽女子毫不动心,唯一让他牵挂的是“缟衣綦巾”的妻子。《女曰鸡鸣》中男子射猎,女子烹食,二人饮酒而乐,可以说是一对恩爱夫妻的典型。然而相恋的美好,夫妻间的和乐并不是《郑风》爱情诗的全部内容,也有一些诗作充满忧伤。《遵大路》中就描绘了一位不忍爱人离去的女主人公。
爱情诗内容不一,形式多样,在写作口吻上既有男性也有女性。其中《将仲子》、《山有扶苏》、《狡童》、《褰裳》、《风雨》、《子衿》等可以女性口吻写作;而可认为是男性为抒发主体的有《有女同车》、《出其东门》、《野有蔓草》等,《东门之墠》则较为特殊 。在古代,男女皆可称之为“子”,因此诗中的“子不我即”既可以理解为女子思念男子之语,也可以解释为男子思念心上人。另一篇《溱洧》于男女对话之中,显示出一片天真烂漫。
综上,《郑风》中存有大量爱情诗,而这些诗往往被赋予政治意义或者是被斥之为“淫奔”之作。其内容丰富多样,风格不

一、构成了特色鲜明的《郑风》,使其能够在千载之后依然动人。

参考文献:
《诗经注析》程俊英 蒋见元著 中华书局 1991年版
《诗经集传》朱熹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 年版
[3]《国风诗旨纂解》 郝志达 南开大学出版社 1990年版
[4]《春秋左传注》杨伯峻 中华书局 19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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