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质押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操作与风险管理

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有款难贷”、“有贷难还”是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普遍现象。仓储质押贷款的出现有效缓解了这一问题,同时为农村信用社开拓了新的贷款模式。本文从拓展农村信用社业务和防范风险等方面进行研究,着重分析了我国仓储质押贷款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风险,力图寻找导致其风险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广与完善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的建议。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仓储质押贷款 风险
随着我国支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金融部门着力扶持“三农”,从而使农村经济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发展中新问题逐渐显现。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贷款资金不足和信用评级差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逐渐演变成为了“有款难贷”“有贷难还”的普遍现象。在此情况下,为了更有效地发展地方经济、拓展农村信用社业务,一种新型贷款模式——“仓储质押贷款”应运而生。

一、贷款新模式产生的必要性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银行放贷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其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农村地区信贷增长出现“负加速度”现象
2、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沿海地区农村信用社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农村乡镇企业。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外贸发展势头良好,在沿海地区形成了外贸企业生产链,即外贸企业与其生产配套产品的上下游企业。但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市场低迷,造成了货物滞销,库存量大量增加,给当地外贸企业带来了巨大经济压力。在此情况下,大量外贸企业纷纷采取“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因此,在国内扩大营销成为了赢利的重要保障。但要扩大国内营销需要大量资金,对于企业者来说利用库存货物获得贷款扩大营销,待货物销售后归还贷款,是具有相当吸引力的贷款模式。
由上述分析看来,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的出现,不仅有利于农村和当地企业发展,更是国际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流程

仓库内质押的货物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但必须完成上述流程,同时库存量按农村信用社确定比例折扣后的价值与信用保证金的总额不低于农村信用社提供的贷款额度。如遇货主需降低库存的情况,其需向农村信用社上交等值的保证金,以补齐货物价值缺口。亦或者提前归还缺额部分。农村信用社调整库存下限方法:最低库存下限=(农村信用社发放代扣款额度-保证金)/农村信用社折扣比例。

三、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优势与风险分析

就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优势而言。其解决了农村和小型企业发展融资难、放贷慢等问题,简化了大量申请手续,尽量保证农户和小型企业可以快速获得贷款。而政府为了促进融资,亦大力宣传金融知识。本文认为,解决农村经济和小型企业发展融资难、放贷慢的困境既要着眼于解决农村信用社自身申办手续繁复程度等自身管理问题,也应考虑通过金融创新,开发出适应农村和小型企业发展的创新性金融产品或贷款模式,如仓储质押贷款。“仓储质押贷款”对于初创期、成长扩张期的乡镇企业和小型企业,是解决贷款难的创新性途径之一。传统的信贷业务需要提供企业固定资产等其他财产作为担保,而且往往贷款资料准备过程较复杂。如遇到固定资产纠纷,还可能导致贷款申请失败。在许多实际案例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正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扩张期的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往往在原材料处于低价时,大量囤积其用于生产。但由于囤积原材料导致资金积压,无法获得足够的流。导致大量企业因为无法及时获得贷款而出现了破产的问题。而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主要以货主在库货物为质押物,其创新性的贷款模式,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不仅充分利用企业已有资源解决了燃眉之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的风险,而且拓宽了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
农村信用社仓储质押贷款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放贷风险,但并未完全杜绝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其存在的风险有以下可能:第一,“一物多头”,即以存在所有权争议的财产作为质押物。仓库货物在质押前,其所有权存在争议,当货主未能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造成违约时,农村信用社虽持有质押物,但实际并未拥有此财产。“一物多头”的出现,可能导致农村信用社本息无归。第二,实际价值与评估价值存在差异。造成是货物实际价值与评估价值不符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实际的贷款申请过程中,借贷人为了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往往虚报货物价值,从而造成了评估价值高于实际价值;另一方面,从存货、贷款申请到还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而在这段时间内,可能因为市场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贬值,从而使货物的当时市价低于之前评估价值。第三,重复质押。借款人以同一财产向不同的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贷款,而作为其中一方的农村信用社可能面临质押权落空,被迫成为信用贷款的问题。第四,由于质押物变质或丢失造成的风险。前文分析可知,在“入仓—申请—放贷—还贷”这一过程中存在着重要的“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除了货物不可抗力的贬值外,还可能存在质押物因保存不当变质、丢失等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农村信用社虽形式拥有质押物,但却无实际上的意义。

四、风险控制建议

综合分析可知,农村信用社在拓展仓储质押贷款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其中重要的一环即是负责对货物进行仓储保管的仓库,因此选择合适的仓储机构是降低风险的关键。
首先,慎重选择质押品。在借贷人提出贷款申请后,作为放贷方的农村信用社需要对质押物做详细、准确的评估。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确认货物所有权是否明晰,防止“一物多头”现象的发生。其次,关注借贷人资信情况,调高农村信用社人员业务水平。这一做法是为了确认货物实际价值。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较难控制。在此过程中不仅要认真核实当时市价,还需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对于货物将来价值的波动性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从而防止因为时间差和虚假申报导致的货物实际价值与评估价值不符的问题。因此,要求这项业务的农村信用社人员具有较强的金融业务水平。再次,选择合适的仓储企业。农村信用社发放仓储质押源于:免费论文网站www.808so.com
贷款的重要质押物即为货物,那么货物的储存便成为了整个信贷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在货物储存期内,保障货物不发生变质、损毁或丢失等情况而导致放贷风险。由此发现,仓储企业作用可见一斑。因此,在选择仓储企业时,需选择具备一定专业素养和设备的企业,从而降低其风险。
【参考文献】
 王明、吴建民:仓储质押贷款:新的贷款产品[J].农村金融研究,2002(1).
 裴炳和:仓单质押贷款操作与风险研究[J].物流科技,2011(4).
[3] 于德成、杜才超:仓单质押贷款中的风险评级与“囚徒困境”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0(4).
[4] 付剑锋、李十六、朱鸿鸣:融资困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来自中国的经验[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
[5] 李旭华、樊孝军:“库贷挂钩”仓储质押助农企腾飞[J].中国农村金融,2012(9).
[6] 吴英杰:关于仓储质押贷款业务的几点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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