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再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收入再分配

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目前,我国已基本上构建起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框架,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正在向更高层次过渡。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统筹层次的提升能够解决更大统筹范围内的流转接续不足,还能在更大统筹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而统筹层次提升的阻力和焦点就在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带来新的收入再分配配置及其对地区间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可以说,统筹层次提升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及机理是全国统筹实施案例设定、实现可持续、有效的劳动者养老金接转,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善和劳动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基本依据。本论文以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以及统筹层次提升带来的效用变动论述浅析入手,首先浅析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前后的给付水平及再分配效应并运用PPP策略进行评价,再浅析全国统筹前后的给付水平及再分配效应并以宏微观适度区间及福利改善角度进行检验与评价,进而创建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力度测算模型并总结出统筹层次提升收入再分配的实现机理,在明确政府在全国统筹基金支出缺口和地区间利益协调的财政责任基础上,结合我国省际差别提出渐进式收入再分配的全国统筹路径。本论文得出以下结论:1.新老统筹范围社会平均工资、计发办法的差别,直接转变了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初始值,对新增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初始值给付带来显著影响。统筹层次提升对已退休人员给付水平影响较小。2.统筹层次提升带来的参保者效用变动受到新老统筹范围社会平均工资及增加率的差别影响。若(W new Wold)(Woldgold-Wnewgnew),则统筹层次提升带来的效用增加;若(W new Wold)(Woldgold-Wnewgnew),则统筹层次提升带来的效用降低。如果新老统筹范围社会平均工资的基准线变动水平超过工资相对增加率变动,则效用增加;反之,效用减少。3.基础养老金统筹层次提升后的给付水平及再分配效应是否“适度”要以宏观适度区间和微观适度区间两方面进行考察。宏观标准指养老金给付水平在经济承受力范围内实现各地区退休人口充分享受经济进展成果,保证在宏观经济进展水平上的适度性;微观标准是指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保障老年人口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劳动者“存活公平”的适度性。4.省级统筹的实施对新增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给付有着影响。养老保险以市级统筹提升到省级统筹,实现了更高水平的收入再分配;在省级统筹下,地区间实际基础养老金分配差距要小于名义差距。但修正地区间物价差别后,发现省级统筹的基础养老金分配未能真正体现出劳动者在职贡献与养老金福利给付的相对公平,不利于高贡献、高物价水平城市的新增退休职工。目前以“名义工资”测算省级统筹的给付水平,缩小市际初次分配工资差距,但未考虑地区间物价水平差别,产生了新的福利分配不平等。5.相对省级统筹收入再分配来说,全国统筹各案例进一步增加了收入再分配力度。经过物价修正后的全国统筹案例既解决由于名义养老金水平和物价水平双重地区差别带来的养老金给付难题,且又能实现基础养老金给付缩小地区间基础养老金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并在适度区间标准上实现了帕累托改善和卡尔多—希克斯福利改善。6.本论文利用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延伸出“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力度测算模型”,总结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实现机理。统筹层次收入再分配力度在本质上是由于个人工资侧重效率与统筹工资侧重公平共同决定的。统筹层次逐级提升,其收入再分配力度的大小受到个人、市际、省际初次分配差距、增速以及物价差别的影响。正是由于有着地区差别,统筹层次的提升才能实现基础养老金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当地区间初次分配差别以及物价差别逐渐趋于0时,收入再分配力度也会逐渐收敛于0,收入再分配力度呈现出自动收敛的特点。7.根据全国统筹带来的地区间福利重新配置情况,测算政策转换历程中的基金支出量及缺口,明确全国统筹涉及到的地区间利益调整的“量”以及基金支出缺口的政府财政责任。为适当稳妥的衔接地区之间的利益联系,在2012年到2050年间逐步以省级统筹分段计费到真正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加大收入再分配力度的全国统筹道路。关键词:全国统筹论文收入再分配论文基础养老金论文给付水平论文适度性论文
本论文由{#GetFullDomain}摘要4-6
ABSTRACT6-16
第1章 绪论16-29
1.1 不足的提出16-17
1.1.1 选题背景16-17
1.1.2 探讨作用17
1.2 国内外探讨近况17-25
1.2.1 国内探讨近况17-22
1.2.2 国外探讨近况22-25
1.2.3 对现有探讨的评价25
1.3 探讨思路与探讨框架25-27
1.3.1 探讨思路25-26
1.3.2 探讨框架26-27
1.4 探讨策略和革新之处27-29
1.4.1 探讨策略27
1.4.2 革新之处27-29
第2章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收入再分配相关论述29-40
2.1 公共养老金计划29-32
2.1.1 养老保险——一项公共制度安排29
2.1.2 养老保险筹资方式29-31
2.1.3 养老保险给付方式31
2.1.4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31-32
2.2 收入再分配相关论述32-40
2.2.1 国民收入分配涵义32-33
2.2.2 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的论述脉络33-36
2.2.3 养老保险的代际和代内收入再分配36-40
第3章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近况及评价40-52
3.1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变迁40-44
3.1.1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进展历史40-43
3.1.2 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43-44
3.2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实施进程44-47
3.2.1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内涵44
3.2.2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升进程44-47
3.3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评价47-52
3.3.1 统筹层次偏低48
3.3.2 统筹层次偏低带来的负面影响48-52
第4章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与收入再分配相关性浅析52-65
4.1 养老金给付的论述标准52-56
4.1.1 养老金计发办法52-54
4.1.2 养老金给付的约束因素54-56
4.2 养老金给付的目标约束区间56-62
4.2.1 目标约束区间的界定56-57
4.2.2 养老金给付的宏观适度区间57-59
4.2.3 养老金给付的微观适度区间59-62
4.3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62-65
4.3.1 统筹层次提升对养老金给付的影响62-63
4.3.2 统筹层次提升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63-65
第5章 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给付水平及再分配效应65-79
5.1 省级统筹的计发办法65-68
5.2 省级统筹前后给付水平比较68-69
5.3 省级统筹给付水平的再分配效应69-70
5.4 省级统筹收入再分配效果评价70-77
5.4.1 评价原则70-71
5.4.2 地区间指数71-74
5.4.3 基于地区间指数的基础养老金实际给付水平74-75
5.4.4 实际给付水平的收入再分配效果评价75-77
5.5 小结77-79
第6章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给付水平及适度性检验79-98
6.1 全国统筹案例设计前提79-81
6.2 全国统筹计发案例设定81-83
6.3 全国统筹各案例模拟给付水平及再分配效应83-85
6.4 全国统筹物价修正案例的模拟给付水平及再分配效应85-88
6.5 全国统筹给付水平适度性检验88-93
6.5.1 基础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宏观适度性浅析88-91
6.5.2 基础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微观适度性浅析91-93
6.6 基于宏微观适度区间的福利改善浅析93-96
6.7 小结96-98
第7章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力度探讨98-117
7.1 收入再分配力度的基础指标——替代率98-101
7.2 统筹层次提升的收入再分配力度测量模型101-105
7.3 全国统筹的收入再分配力度测量模型105-110
7.4 全国统筹各案例收入再分配力度的具体测算110-116
7.5 统筹层次提升收入再分配力度的实现机理116-117
第8章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政府财政责任及路径选择117-135
8.1 全国统筹的政府财政责任118-130
8.1.1 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118-128
8.1.2 全国统筹的政府财政责任浅析128-130
8.2 全国统筹收入再分配的路径选择130-135
8.2.1 全国统筹收入再分配影响因素的省际差别130-133
8.2.2 “渐进式”收入再分配的全国统筹路径选择133-135
第9章 相关政策倡议135-140
9.1 全国统筹收入再分配中的政府责任135-136
9.1.1 强化政府财政责任135
9.1.2 改善转移支付机制135-136
9.2 建立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现机制136-138
9.2.1 建立分阶段、渐进式的全国统筹推进机制136-137
9.2.2 建立综合配套的管理和服务系统137
9.2.3 将全国统筹纳入到社会保障法律轨道137-138
9.2.4 改善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138
9.3 合理解决统筹层次提升中养老基金缺口不足138-140
9.3.1 合理解决全国统筹前的历史欠账139
9.3.2 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139
9.3.3 建立合理的推迟退休年龄案例139-140
参考文献140-155
致谢155-156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1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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