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市场基于产业安全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法律理由

更新时间:2024-04-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我国是一个超级农业大国,种子质量的好坏、种子市场的进展程度直接联系着我国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利益,更联系到社会的稳定。我国种业市场以国营经济走向自由市场经济的这十余年中,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一系列的法规、章程,法律系统化建设初具规模,但是相对立法而言,种子市场监管、种子执法还没有完全进入正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旧有着,种子市场秩序还有待规范,种子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品种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种子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权力寻租、权力腐败的行为不能完全杜绝。这些不足时时牵动着我国种业进展的神经,需要我们在不断的探讨探讨找到解决途径,保障我国现代种业安全,推动种业又好又快进展。本论文以产业安全为视角来探讨我国种子市场监管的法律不足,首先以产业安全论述、种子市场监管概念及基本论述出发,对种子市场监管的基础论述做了总结。通过对现有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考察,结合法学、经济学的多学科视点剖析了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的实践困境与困境原因。为改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奠定基础。通过对近况、不足的浅析以及外国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对策。以种子市场监管主体制度层面,转变我国当前单一的一元主体监管局面,构建包含社会中间层、企业、消费者在内的多元监管主体制度;以种业市场准入制度层面,既要改善我国种子的市场准入制度,也要提升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加速我国种业的结构调整;以我国种业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层面,必须通过建立种业保险制度、风险信息发布制度、种子企业责任基金制度,改善种子储备制度以及种质资源的保护制度,引导农户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意识来降低种业风险系数;以对外资的市场监管制度层面,我们既要改善外资通过并购等方式进入前的审核制度,也要加强对合资种子企业的市场监管;以种子市场监管主体法律责任制度层面,要尽快填补我国种业市场监管的问责制度的空白,提升市场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本论文首次提出了以种子储备制度为基础、以种子保险制度为保障、以风险防范信息发布制度为支撑、以种子企业责任基金制度为补充的种子风险管理方式,同时也创造性的提出了种子市场监管主体法律责任制度的构想,这些构想对于改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有重要作用。关键词:产业安全论文种子市场论文市场监管论文市场准入制度论文责任基金制度论文
本论文由www.808so.com摘要9-10
Abstract10-12
1 导论12-21
1.1 选题目的和作用12-13
1.1.1 选题目的12
1.1.2 选题作用12-13
1.2 国内外探讨综述13-19
1.2.1 国内种子市场监管的相关探讨13-15
1.2.2 国外种子市场监管的相关探讨15-18
1.2.3 现有探讨的不足和缺陷18-19
1.3 探讨设计与浅析路径19-21
1.3.1 探讨策略19
1.3.2 探讨的革新之处19-20
1.3.3 探讨路线20-21
2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种子市场监管的基本论述21-30
2.1 种子市场监管的范围界定21
2.2 基于产业安全的种子市场监管的必定性21-23
2.2.1 有利于保障我国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21-22
2.2.2 有利于推动现代种业进展22
2.2.3 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利益22-23
2.3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的法学论述基础23-26
2.3.1 市场规制论述23-24
2.3.2 可持续进展论述24-25
2.3.3 利益与利益机制论述25-26
2.4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的经济学论述基础26-30
2.4.1 市场失灵论述26-27
2.4.2 政府失灵论述27-28
2.4.3 产业安全论述28-30
3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的近况、不足及理由浅析30-57
3.1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实证探讨30-37
3.1.1 样本的选取及基本情况30-31
3.1.2 农民选购种子方面的认知调查及浅析31-33
3.1.3 市场种子质量与种子执法情况调查及浅析33-35
3.1.4我国农业种子安全相关不足调查及浅析35-37
3.2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近况37-47
3.2.1 我国种子产业化进展近况38-39
3.2.2 我国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39-40
3.2.3 我国现行的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考察40-45
3.2.4 外资进入我国种业市场的监管近况45-47
3.3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农业种子市场监管中有着的不足及理由浅析47-57
3.3.1 种子市场主体的规范性不足47-48
3.3.2 种子市场生产经营活动中不足48-51
3.3.3 种子市场执法中的不足51-52
3.3.4 种业市场准入制度不足52-55
3.3.5 种子市场监管法律责任制度不足55-57
4 基于产业安全的国外种子市场监管经验浅析借鉴57-69
4.1 国外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考察57-63
4.1.1 美国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57-58
4.1.2 日本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58-60
4.1.3 澳大利亚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考60-61
4.1.4 欧盟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61-63
4.2 国外种子市场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迪63-69
4.2.1 革新品种市场准入制度63-65
4.2.2 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65-66
4.2.3 加强转基因种子安全的监管立法66-67
4.2.4 建立改善的种子质量管理系统67-69
5 基于产业安全的我国种子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对策69-91
5.1 健全种子市场监管主体制度69-72
5.1.1 规范种业的政府监管主体69-70
5.1.2 健全社会中间层种子市场监管的组织结构70-71
5.1.3 建立企业的自我监管机制71
5.1.4 建立消费者种子市场监管的长效利益机制71-72
5.2 改善种子市场监管准入制度72-79
5.2.1 革新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准入制度72-73
5.2.2 改善种子企业的市场准入规范73-74
5.2.3 特殊农作物种子(转基因)市场准入制度74-78
5.2.4 严格种子广告宣传、产品包装审查制度78-79
5.3 改善我国种子风险管理制度79-85
5.3.1 建立种子保险制度79-80
5.3.2 改善国家种子储备制度80-81
5.3.3 健全种质资源开发保护机制81-82
5.3.4 建立理性消费机制82-83
5.3.5 改善风险防范信息发布机制83-84
5.3.6 建立现代种子企业责任基金制度84-85
5.4 改善种业外资监管制度85-88
5.4.1 改善外商投资我国种业的准入制度85-87
5.4.2 改善外商进入我国种业的事后监管制度87-88
5.5 健全种子市场监管法律责任制度88-91
5.5.1 填补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立法空白88-89
5.5.2 改善种子市场监管主体责任追究制度89
5.5.3 建立多层级、全方位的监督机制89-91
6 结语91-94
6.1 结论91-92
6.2 展望92-94
参考文献94-98
附1:硕士探讨生期间论文发表情况98
附2:探讨生期间课题参与情况98-99
附3:调查问卷99-102
附4:访谈笔录102-109
致谢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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