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中英语语言之美

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主要以诙谐幽默的、简明质朴的反讽语言描述英国社会中的一些请客吃饭、择偶婚嫁类的家庭琐事。小说所运用的英语语言展现了特殊的艺术特色,在语言表达中向读者传递了无限的美学信息。本文认为,《傲慢与偏见》的英语语言所具有的美学特点是:语言形象美、语言意境美和语言行为美。
关键词:《傲慢与偏见》英语语言形象美意境美行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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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之一,主要描述了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中上层阶级所发生的一些请客吃饭、择偶婚嫁和弹琴跳舞之类的家庭琐事。小说以主人公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婚事为主线,并辅以宾利与简、威克汉姆与莉迪亚和柯林斯与夏洛特的婚事叙述,突出反映了班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对待爱情与婚姻问题的不同态度,揭示了英国中上层阶级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冲突,展示了人们如何采用恰当的语言来化解矛盾和冲突,表现了英语语言所具有的独特美。
一《傲慢与偏见》中的英语语言形象美
英语语言是人类语言中的一种主要形式,不同的使用方法和不同的语境条件都会使其具有不同的表达意义,会展现出不同的语言形象美。因此,人们认为语言所具有的独特意蕴可以通过与意境的结合和不同的使用习惯等来体现。对于语言的形象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在《修辞术》中指出,演说家欲通过演摘自:毕业论文格式字体www.808so.com
说来说服听众,不仅需要语言恰当的演说词,而且还需要学会通过恰当的途径来进行表达,即运用丰富的感情来表达语言深意,达到说服听众的演说目的。若要表达的行径,需要运用愤怒的言辞;若谈到可以称颂的事物,要运用喜悦、赞颂的言辞;若要阐述一些不恭敬的或令人可耻的行为,则要采用显示难堪的言辞等。所有这些表示方法都是通过进行语言的恰当运用所体现出的语言形象美。对于英语语言的形象美,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语境、修辞与形容词的形式和不同性别人物的用语习惯来展现。
运用语境、修辞和形容词的形式来展现英语语言美,主要是通过语境、修辞和形容词的综合作用来使得所描述事物更加形象化,使读者获得感情上的共鸣,从而体现英语语言所具有的独特形象美。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这样描述自己:“What are men to rocks and mountains?”她运用修辞的手法,将自己和高山峻石进行比较,来说明自己的渺小和谦卑,向读者形象地展现出伊丽莎白的形象和其谦卑的心态。同时,文中还运用特殊的形容词,如little、few、all、humble、poor、plain等来描述人物,体现英语语言的形象美。
运用不同性别人物的用语来展现英语语言的形象美,主要是通过不同语言的运用来展现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更加深刻地体会人物心理,并感受到英语语言所具有的形象之美。《傲慢与偏见》中,作者并没有运用那些华丽的、矫揉造作的词语来进行描述,而是更加注重对现实社会的简单质朴的语言描述,对不同的性别人物运用不同的语言来反映英国中上层阶级社会男女之间的矛盾。在对女性的描述中,首先,作者更多使用了如lovely、sweet、charming等形容词,并配合以较多的感叹句和重复用语。如班内特夫人评价人物时的用语“what a fine thing for our girls!”同时其在一次谈话中重复五次使用“my dear”。其次,作者描述女性语言时用了更多的“oh my goodness”,“good lord”等句式,如宾利小姐在对话中说“my goodness,did you see her hair?”再次,作者还使用语气强势词语来表示女性对某事的强调,如班内特夫人经常使用“very likely”、“certainnly”。最后,作者经常在女性的会话中加入一些象声词来表示女性作为听众时所表现出的合作态度,如mm、hmm、veah等象声词的发出表示自己在认真倾听,有时还会对别人的谈话给予适当的评价。然而,在对男性的描述中,作者则几乎不用带有感彩的语言,代之以简单明了的语言,更多地使用陈述句和祈使句。在男性语言中,经常出现“I see no occasion for that”,“no”,“the re is no need,I already he”等语句。如在达西先生和宾利小姐的对话中,达西先生的语句很简单,仅仅是“You are mistaken,write rather slowly”,“l he already told her once.”
二《傲慢与偏见》中的英语语言意境美
语言意境美是对语言科学意境观念的一种超越,是意境正式进入语言美视野的一个起点。语言意境美可以突破以前语言学中的表层意义,加深人们对语言的理解。通过对语言进行恰当的联想或对语言进行适当变异,语言意境美油然而生。这种语言所特有的潜在美,能加深读者对文章的理解深度,增强读者对文章的喜爱程度。英语语言作为一种被广泛使用的语言,其具有语言所特有的语言意境美。本文认为英语语言的意境美是通过运用变异语言、模糊语言等来增强文章的联想空间,为文章增添一定的意境,从而激发读者的丰富联想,凸显英语语言的美感。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运用更多的模糊语言,增添了小说中的英语语用功效,为读者进行联想提供了广阔空间,使得读者在联想的过程中更加深刻地体会小说所运用英语语言的意境美,也帮助读者更加深刻地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
如在《傲慢与偏见》中,威克汉姆在伊丽莎白面前对达西进行诋毁后,很自然地说出:“I he a warm,unguarded temper,and I may perhaps he sometimes spoken my opinion of him,and to him,too freely.I can recall nothing worse.”在威克汉姆所说的这段话中,他连续用了多个模糊词,“may”、“perhaps”、“sometimes”、“too”和“nothing worse”。威克汉姆向伊丽莎白述说了他与达西先生一直以来的矛盾后,却说出这样一段涵盖多个模糊词的话,其说话意图到底是什么?读者会根据此话的模糊语进行联想,可以理解作者是想表述威克汉姆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心。他为了在伊丽莎白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用模糊用语来表明他对达西先生的诋毁不是出于恶意,而是被达西所迫的不得已行为。威克汉姆的这段话是希望通过假相描述来博得伊丽莎白对他的信任,却同时也对其前面所述的与达西先生长期恩怨的描述构成了矛盾。因此,通过分析威克汉姆的这段话,我们可以体会到小说中所独特的语言意境美,也了解了威克汉姆这个人的狡猾和无耻,并对我们了解下文所发生的威克汉姆对莉迪亚所做出的可耻行为奠定了基础。在《傲慢与偏见》的第三卷中描述了莉迪亚与威克汉姆的私奔行为让伊丽莎白的全家感到羞耻,达西先生为他们俩补办了婚礼仪式。当这两位逃跑新人回到娘家时,莉迪亚却并没有感到羞愧,而是感觉良好地说:“And then when you go away,you may lee one or two of my sisters behind you;and I dare say I shall get husbands for them before the winter is over.”伊丽莎白对于妹妹的这种行为,碍于姐妹情面,多采用模糊用语来表示对自己妹妹的批评。她说:“I thank you for my share of the for,but I do not particularly like your way of getting husbands.”这句话中伊丽莎白运用了“particularly”这一模糊词来对莉迪亚的前半句“I thank you for my share of the for”进行挖苦和讽刺,这也是一种采用消极礼貌的策略来表示自己不赞成妹妹“私奔得夫”的方式。通过分析伊丽莎白对妹妹莉迪亚私奔得夫行为的语言对话,我们能体会到“particularly”这一模糊用语在语言表达方面的意境美,既表达了伊丽莎白的观点,也保留了她对妹妹的姐妹情面考虑。
三《傲慢与偏见》中的英语语言行为美
语言的行为美是使语言能够成功地表现并实施某一行为所具备的独特意蕴。奥斯丁认为,语言的行为美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说话人首先要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能力;说话人并不能对自己所说出的话进行反悔;说话人能够对自己所说出的话赋以具体的行动,也就是诚意条件。语言的行为美是诚意条件的一种反映。Herkate指出,如果对诚意条件进行反讽性的操作,便实现了反讽性源于:毕业设计论文格式www.808so.com
语言的行为美。英语语言的行为美包括了各种语言的行为美,其中反讽性语言的行为美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认为,反讽是一种“戴了面纱”的语言行为,它具有委婉、间接地攻击对方的作用。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在文章描述和人物对话中大量运用了特殊的反讽语言,不仅达到了小说所反映的主题思想,也向读者充分展现了英语语言的行为美。
《傲慢与偏见》的开篇是以反讽性的语言来进行描述的,小说以“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来开始文章的叙述。通过这句话的描述,小说向读者展现了一个认定的“真理”,并且是“举世认可的”(universally acknowledged)。我们知道,即使是真理,也不能做到举世认可,于是,我们可以认为作者这么写的目的是在暗示故事的叙述者在讥讽某些人。读者可以这样理解故事叙述者的目的,小说中的人物是非常认定这一“真理”的,如小说中的人物:以嫁人为生活目标的卢卡斯家的女儿们和以将女儿嫁入豪门为目的的班内特夫人,她们就是以这一“真理”为生活目标,并认为这是永远都不能改变的处事准则。本文认为,说话人是站在“有钱的单身汉”的立场来做出判断,然而这一判断却未必能得到单身汉们的认可,也使读者产生质疑。于是,我们认为故事的叙述者违反了Grice的合作原则中的第一条——“质的准则”,为小说的下文描述奠定了基调。当小说描述班内特夫人非常迫切地想将女儿嫁给任何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士时,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其中的意味,且明白了作者在开篇的写作目的。小说通过对故事的描述所表达的观点和作者本身的观点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向读者展现了英语语言的反讽行为美。
小说在第一段描述了这一“真理”后,便在第二段对这一“真理”的来源进行了解释,认为“真理”的主观来源是“fixed in the minds of the surrounding families”。这样,“真理”的真实性和可信性便大大降低,其被认可的气势也被大大削弱。对于“真理”中所谈到的单身男子却是以被动语态的形式——“he is considered”来进行解释,说明作者对这些单身男子的同情,认为他们是这一“真理”的受害者。同时作者还把这些单身男子比喻成那些遵循“真理”原则的猎婿者眼中的合法财产,即the rightful property,更加强了文章的讥讽韵味。
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多数运用反讽语句,以这种反讽的言语行为贯穿通篇文章。通过这种间接的语言形式,作者试图向读者更委婉、含蓄地表述了文章的写作目的,让读者在思考中体会英语语言的行为美。
四结语
英语语言的美是无法全部被表述出来的,需要读者在运用中不断体会。英语语言所富有的美学性质不仅提高了其自身的价值,而且也增强了其所表述的文章所特有的艺术魅力。本文通过分析《傲慢与偏见》中的语言特点,展现了作者对英语语言的完美运用,并总结出英语语言在小说中表述和反映现实过程中所富含的语言形象美、语言意境美和语言行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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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戚健,女,1979—,河北滦南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学,工作单位: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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