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富集资源富集地区农村金融进展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摘要 陕西省榆林市由于能源矿产资源富集,经济发展迅猛,但农村经济发展较为缓慢,本文对榆林市农村金融发展进行了简要分析,探讨农村金融在金融政策、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对应政策建议,以促进榆林市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关键词 资源富集地区 农村金融 发展 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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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导致能源需求不断扩大,使得资源富集的陕西省榆林市能源工业迅猛发展,带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促进地方金融业迅速扩张,形成了特有的资源带动型金融发展模式。资源型经济爆发性增长,为金融业发展创造了资本积累的有利条件,但也造成资金的高度集中,制约了资金匮乏农村的金融发展,本文将对资源富集地区的农村金融发展进行简要分析。

一、榆林市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概况

(一)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占比较低。

2011年,榆林市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02亿元,较1998年增长564.16%,年均增长13.15%,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低于同期GDP增速15.69个百分点。同期,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2.17%,拉动GDP增长0.56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良好。

截至2011年底,榆林市拥有银行类金融机构636个,从业人员7363人,全市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844.51亿元,贷款余额1179.39亿元。其中全市涉农贷款余额为509.04亿元,较1998年增长6935%,年均增长35.35%;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317.62亿元,较1999年增长4026%,年均增长32.87%,农村金融有力地支持了榆林市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榆林市近10年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三)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较快。

榆林市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五种机构,截止2011年底,共有机构数490个,占全市金融机构数的77.04%,从业人数4777人,占银行业从业人数的64.88%。经过多年来的改革与发展,榆林市已形成以农村政策性信贷业务为主的农村发展银行、国有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二、榆林市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发展缺乏政策有力支持。

1、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对农村金融客体农户来说,财政支农投入逐年增加,但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财政对农村公共使用发展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大;对农村金融主体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虽然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很大,但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制经营风险的扶持力度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差异性等问题关注较少,同时存在政府投入多,地方政府投入少问题。
2、金融政策支持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金融环境出现了较大变化,贷款需求出现大额化、长期化趋势,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于理财的需求日益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却以盈利为目的,将资金逐渐转向利润更高的城市资金需求及建设资金需求。金融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加大信贷指导力度,设立对于投向农村及农业相关信贷投入的奖励机制,督促农村金融机构在盈利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3、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支持配合应更加深入。目前,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与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已形成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但是财政支农资金由政府投入,金融支农资金由金融机构投入,两者的目标不同,前者追求社会效益,后者注重经济效益,在现实中让两者结合有一定的难度,造成财政与金融在支农项目上缺乏应有的协调和配合。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家独大。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源于:毕业设计论文总结www.808so.com
村信用联社以及由其改制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截止2011年底,共有机构数为331个,占涉农金融机构总数的67.55%,从业人员达到3015人,占涉农金融机构总数的63.11%;各项存款余额为498.37亿元,占涉农金融机构总量的53.89%,各项贷款余额为317.62亿元,占涉农金融机构总量的58.16%,占全市涉农贷款总量的62.40%,存贷款余额均超过涉农金融机构总量的一半,形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家独大,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发展不足的局面。对于农村金融客户,由于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基本没有网点,邮政储蓄银行只吸收存款,农户对金融机构基本没有选择余地,信贷需求只能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得以实现,这种局面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三)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虽然近年来发展较快,但整体服务水平较低,和城市多元化金融服务相比差距较大,同时资金运营向城市发展,向大项目集中比较明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品种单一,除存贷款外,中间业务几乎没有涉及,利润主要来源于存贷款利差,经营模式简单;基层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学历水平偏低,人员短缺现象严重,制约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随着农信社改革的深入,企业以营利为经营目标的确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逐渐显示出资本的逐利性,将资金投向效益好、周转快、额度大,信贷管理成本较低的非农行业和产业,偏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地区资金融通的本来属性,致使经济条件相对较差、资金需求额较小的农村地区成为金融服务的盲区,影响农村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降低了金融支农的综合社会效益。

三、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政策协调机制。

1、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政策对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大政策优惠力度,特别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于农村金融机构应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对于农村信用社应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和财政补贴,特别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其加大在农村地区的信贷资金投放,使农村金融机构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资金应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对重点涉农业务的适当补贴和扶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业务,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源于:论文大纲www.808so.com
融客体农户来说,财政支农投入逐年增加,但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财政对农村公共使用发展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大;对农村金融主体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虽然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很大,但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制经营风险的扶持力度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差异性等问题关注较少,同时存在政府投入多,地方政府投入少问题。  WWw.808so.com 808论文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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